苗木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4)
一、 采购人名称: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二、 供应商名称:龙游绿苑苗木专业合作社
三、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苗木采购及种植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QZZCZB2024-007
五、 合同编号:/
六、 合同内容:详见附件合同
七、 其它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地 址:龙游县谷水路1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伊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008358
质疑联系人:伊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95700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商务楼五楼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良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018289/13967014758
质疑联系人:蒋林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18289/18757037622
附件信息:
(合同)2024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苗木采购及种植项目.pdf1.4 M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龙游县谷水路106号成交供应商:_龙游绿苑苗木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龙游县溪口镇下徐村乙方于2024年03月04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2024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苗木采购及种植项目(项目编号QZZCZB2024-007)”政府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1.标的内容:2024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苗木采购及种植2.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计大写合计大写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合计合计399455种植方案制定1项50005000不可竞争费用4草坪175m251875树坑回填后种草,台湾青或马尼拉、密铺,每棵树按照挖坑面积1.5平方米,一共50棵树,共计75平方米3乌柏胸径:10-12;自然高:400-450;冠幅:300-350;土球:8012株6708040假植苗,全冠苗或3/4冠苗,不接受砍头苗2桂花胸径:10-12;自然高:350-400;冠幅:300-350;土球:808株6194960假植苗,全冠精品苗1香樟胸径:10-12;自然高:400-450;冠幅:300-350;土球:8030株67020070假植苗,全冠苗或3/4冠苗,不接受砍头苗序号名称规格(CM)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第1页共4页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39945元)。此价格为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服务价格,包括种植方案、工资、苗木、搬运费、保险、采购代理费、评审费、管理费、税金和利润,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价格不作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允许乙方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费用。当实际采购数量有变动时,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第三条安全乙方须做好施工及运输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第三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若由于施工或运输不当等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第四条履约期限及地点1.履约期限:根据甲方需求,在指定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工种植。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款项支付1.付款途径:甲方支付。2.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交付项目或者项目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和供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项目,否则视同未交付项目,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项目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项目交付的具体日期甲方另行通知。2.乙方应在项目交付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3.双方对项目的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第2页共4页及违约责任。4.因乙方原因或者质量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完工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完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完工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费用。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保密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乙方对其获知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甲方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乙方获知该项目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乙方应对服务期内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3页共4页2.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乙双方各2份,代理机构1份。第十四条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本合同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龙游县谷水路106粤地址:龙游县溪口镇下徐村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757036318签订日期:2024年3月6日签订日期:2024年3月6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6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