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元氏县2024年食品安全抽测项目四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4-17

一、合同编号:YSXCS20240010-04 二、合同名称:元氏县2024年食品安全抽测项目四标段 三、项目编码:HB2024034140010019 四、项目名称:元氏县2024年食品安全抽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9号 联系方式:张泽 供应商:石家庄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38号四楼 联系方式:刘颖0311-869143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元氏县2024年食品安全抽测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9600 合同金额:2496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4-17 八、合同公告2024-0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17      采购人:
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元氏县2024年食品安全抽测采购项目合同书委托方:(即采购人先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9号电话:84675007可I受托方:(即中选人石家庄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38号四楼电话:签订地点: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竞争性碳商方式采购,受托方_石家庄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SXCS20240010四标段的中选人。委托方、受托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检验检测任务1、四标段: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抽检金额:2496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任陆佰元整2、检测任务即时下达。二、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制定食品抽样和检测方案,包括抽样品种、批次和检测项目等;2、甲方按照乙方完成抽检任务进行相应付费;3、负责协调处理抽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4、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如实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材料;2、制定检测工作方案及流程,完善检测工作措施,明确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及检验结论所依据的有效法律文件,保证检验工作的合法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检测结果只对所抽取的样品负责;3、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因检验结论引发的法律事务,对检验结论进行说明;乙方及时将每批次抽检台帐送达甲方,台账格式项目由甲方指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检测工作相关资料(包含电子版),配合甲方做好数据筛查及统计工作。4、要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抽样和检验;(1)抽样:安排抽样人员进行抽样,要认真核实被抽检人名称、地址、进货量、销售量和商品批次、规格、商标及生产单位等信息;(2)检验: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样品检测的判定依据;根据实验需要做好质控工作;(3)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要规范,结论要明确,对所检样品作出合格结论的,由乙方出具一份报告正本原件直接送达甲方;对所检样品作出不合格结论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三份报告正本原件;(4)时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甲方抽检计划及有关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工作;(5)被抽检人对检测结果提出质疑的,乙方进行解释,但不得受理该样品的复检申请。需要复检时,按照复检程序办理,当复检结果与原结论不一致时,乙方承担复检费用;(6)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市1在抽到样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基本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从收到样品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出具有效检验报BC0655告并完成检验信息录入国家抽检系统平台工作,并于2日内将检验报告送达甲方。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对所出具的检验数据和报告应承担法律责任。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及时向甲方反馈检测结果、检测信息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2024年11月30日前录入所有检验数据,抽检工作结束时,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提供对检验结果的分析报告和食品抽检信息汇总清单。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抽检任务完成情况(至少包括总体情况、品种批次分配情况、问题发现率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报送甲方(纸质版和电子版)。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高危致病菌等高风险物质的,在确认检验结果24小时内报送给甲方。其他检验结论乙方应在抽样完成之日起15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上传完成国家抽检系统平台,并送达甲方签收;(7)乙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及收件计划表完成相关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减少抽样品种、数量及检测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抽样及检测信息;(8)在抽样工作中,乙方负责抽样经费保障,并负责抽样所需人员、车辆、抽样工具等保障;3(9)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上传、报送相关检测工作材料,每品种必须至少提供两份典型实验原始记录复印件(需盖章)。(10)乙方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依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石家庄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实物不合格率应达1.5%,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不低于总抽检量的50%,配合甲方的各项考核达标工作。三、费用支付1、合同签订后,按完成抽检任务情况并验收合格后进行付款。2、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明细后甲方付清费用。3、抽检服务全部完成并向甲方出具完备的检验报告、抽检信息汇总清单、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按照违约责任扣除相应费用后,由甲方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抽验、检测,甲方按照协议总价的千分之一/每逾期日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总费用中扣除;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延误抽检或不能按时按成检测(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和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但相关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4、实物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低于1.5%的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须退赔双倍中标费用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食品抽检招标工作。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受托方贰份,监督部门壹份;3、本合同书附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事项履行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采购文件及补遗书;2中选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承诺书;3中标通知书;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受托方委托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220年4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