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排水管网改造和路面翻修采购合同公告(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4-19
一、合同编号:HB2024033330010016 二、合同名称: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三、项目编码:HB2024033330010016 四、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 联系方式:陈法成 供应商: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 联系方式:林飞0851-84829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规格型号:排水管网改造和路面翻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98800 合同金额:2598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3年9月-2026年8月 清宾路(育才街-祥和街)等建成区支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19 八、合同公告2024-04-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勘察设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19 采购人: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清河县城区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发包人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024年4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人:中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清河县城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安园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1·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自项目立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等内容。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清宾路(育才街-祥和街)等建成区支路的排水管网改造和路面翻修,其中雨水管道总长度约20.4KM,污水管道总长度约20KM,道路路面翻修面积约15.4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李峰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5.2现状电子地形图。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按发包人时间要求交付各阶段设计文件8套。第七条费用本合同的中标设计费为259.88万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其中设计费1789522.42元;勘察费809277.58元)收费基数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八条支付方式8.1勘察、设计费在勘察设计人提交勘察报告及施工图并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查合格后30日内,按照勘察设计任务书完成任务量(完成X工程量/项目立项总工程量),进行勘察设计费用的结算(结算勘察设计费=项目立项工程量的勘察设计中标金额*已经完成任务量的比例),由-2-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勘察及设计单位。8.2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9月——2026年8月,实施周期为36个月招标单位将按照每年资金落实情况,分阶段制定改造任务,根据改造任务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如期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每年度按照勘察设计任务书完成任务量(完成工程量/项目立项总工程量),进行勘察设计费用的结算(结算勘察设计费=项目立项工程量的勘察设计中标金额*已经完成任务量的比例)在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在36个月内具备施工条件,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甲方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完成勘察设计任务,超过36个月后,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解除合同,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量,据实进行结算。8.3设计人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0.7904万元(贰拾万零柒仟玖佰零肆元整。在发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后一周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设计人。8.4各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勘察费与设计费由发包人单独支付。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3-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4(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执行。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M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诉讼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01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5-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发包人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设计人名称: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局(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24栋1楼44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03电话:电话:1333139341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北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205011018730000073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0公可”(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7-发包人名称:清河县住房和城乡设计人名称: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局(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邮政编码:社区24栋1楼44室)邮政编码:550003电话:电话:1333139341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北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205011018730000073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7-勘察单位名称: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98号财金融通大厦17层1711室邮政编码:050000电话:13931881056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银行帐号:13050161583200001222鉴证意见:(盖章)经办人:鉴证日期:年月日8-四、联合体协议书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中图设计有限公司、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台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中图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和甲方的沟通事宜: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且的所有勘察工作。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3份,联合本成员和招信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正字的,应防信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中图设计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子或盖章)成员一名称:国建伟业(河北)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山(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3月28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排水管网改造和路面翻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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