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4)



【初始合同】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CG202300018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CG2023000185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行政大楼
联系方式:13570871121
供应商(乙方):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牧禾科技产业园C栋101
联系方式:132888838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00000
合同金额:12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供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配送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91号宝安区公共就业服务大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9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_合同备案承诺书.pdf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pdf

附件5:合同备案承诺书宝安区财政局:我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3000185A)中标通知书,于2023年8月1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所提交备案合同与公告合同完全一致,且在公示期内未受到社会质询。提交虚假资料属违法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单位法人签字:流(公章)2024年4月17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成交)通知书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的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经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BACG2023000185A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1200000.00000.85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元)中标(成交)折扣率备注中标(成交)折扣率0.85,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以中标(成交)折扣率进行实际支付结算,总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支付上限)金额请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黄镇基,联系电话:0755-29999917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人:韦小兰,联系电话:1552327328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07月24日抄送: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备注:1.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本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融资服务平台(http//zfegszggzy.comBo8l/inanceplafo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p/zfo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融资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55-88653386。2.本中标(成交)通知书可通过扫描右上方二维码验证真伪及下载电子版。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二〇二三年八月第1页共7页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行政大楼法定代表人:闫虎联系人:黄镇基电话:0755-29999917乙方: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牧禾科技产业园C栋101法定代表人:邵志平联系人:蓝海强60电话:13288883824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ACG2023000185)结果,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和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服务内容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食堂物资配送范围包括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第2页共7页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洗洁、日用品等主副食配送服务。2.项目依据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3.项目合同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良好以上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上限为(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三、配送服务价格1.定价标准:(1)蔬菜、鲜肉类以及水产类产品投标报价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公布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确定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当月的价格作为下月的价格进行结算。结算时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折扣率数值:0.85进行结算;(2)除蔬菜、鲜肉类以及水产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折扣率第3页共7页*市场价。市场价参考周边大型商超(如天虹、华润万家、沃尔玛、麦德龙等)价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大型商超无相关产品的,则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大型商超、周边市场的产品价格由中标方提供,采购方监督审核。(4)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以中农数据网每月5、15、25号公布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确定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四、项目服务要求1.质量验收标准:(1)供应食品来源合法,能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2)所供蔬菜必须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乙方自行检测并提供《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3)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4)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并在保质期内;(5)水果:主要采购当季时令水果,产品来源必须是正规渠道,提供的产品品质要确保新鲜,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6)奶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其中牛奶要求包装完整、送货日期与生产日期相隔不得超过三日。按照甲方需求的奶制品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乙方提供的牛奶必须是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第4页共7页(7)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应退货或换货,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应餐食;(8)其它配送食材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及合同内容、投标文件执行。2.数量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所需的主副食品、品种、规格等按甲方实际开出的清单为准。乙方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不能弄虚作假,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以及结算的凭证。3.送货要求:乙方须于每天上午6点前将甲方所确定数量的主副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改变送货时间,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并自行承担运费,如验收不满意,乙方必须于120分钟内重新送货上门。五、其他要求1.乙方需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防止食材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乙方为甲方配送食材使用的冷库、冷藏车辆、配送场所等各类设施设备,应当定期开展消毒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卫生安全。2.乙方员工进入甲方区域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负责管理好乙方员工,负责送货人员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在配送运输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六、付款方式送货款项次月结算。甲方于每月初根据折扣率和上月的供货量,计算上月结算金额。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并在甲方第5页共7页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按照确认金额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因甲方履行财政审批支付流程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结算周期,按照甲方要求的周期内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除因乙方供货量远超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外,如无其他特别情况甲方支付总价款一般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公司名称:牧禾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账号:410294000400652933乙方应确保以上指定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且为正常使用,并在账户发生变更时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2、协商或仲裁:如果发生与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中的有关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决。八、知识产权、保密或其他事项要求1、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第6页共7页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项目采购公告、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2023年8月1日日期:年月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及调料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