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灭火救援装备采购合同公告(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 GZXFZBCG-2023ZDQC2-ZYXPB-11
二、合同名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 器材B)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MB1A562401699587272197
四、项目名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遵义支队新蒲新区大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19号
联系方式:15120235602
供应商(乙方):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水东路街道办事处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G10组团1层33号
联系方式:15310405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手持电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产品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技术标准,乙方产品理化指标达标是对乙方产品质量的最基本要求;乙方产品在理化指标合格的基本前提下,乙方产品在主辅材料、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颜色色差、缝制质量、工艺要求、包装质量等各个关键质量指标方面,确保产品的整体一致性是最高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5
主要标的单价:5600.00
合同金额: 2.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乙方应于2024年7月10日之前完成全部货物交货,履约地点贵州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pdf
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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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GZXFZBCG-2023ZDQC2-ZYXPB-1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器材B)采购合同甲方: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冠乙方: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台88788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土日甲方: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乙方: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贵州欣盛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器材B)(项目编号:GZXS-2024-003)的招标并经评审专家评定,确定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品目11的中标供应商。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甲方)与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同意按照下面条款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中对于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有利于甲方的规定(或由甲方指定适用的文件):(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5)其它(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合同货物、数量及价格明细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分项价格:如下表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00元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5年5年5年5年5年1手持电台HP780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台)560028000器材装备、设备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备注:1)投标报价: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价。2)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备费、产品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培训、售后服务费、税费、相关检测费及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3)同时包括质保期满以后的设备维修中除材料及备品备件费用以外的运输费、人工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且投标总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附:清晰的外观照片三、付款方式及履约保函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在合同签订且履约保函交付后,采购人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培训结束,验收质量合格、数量等无误后,供应商提供全额含税发票,凭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人开具的有效单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订的《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验收报告》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采购人完成结算审计后,根据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尾款。1.1若超时未缴纳履约保函且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中标资格,视为放弃中标。1.2签订合同后,若乙方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甲方有权向担保部门申请履约保函作为赔偿,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金额10%(拆分成两个5%,总计10%)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递交至采购人(贵州省消防总队),其中5%在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5%在保函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日历日为止。凭用户单位出具的《无质量异议证明文件》后,采购人退还。3、鉴于本项目甲方资金来源于财政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拨款,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为:甲方已收到相关政府部门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相应资金或款项。如因政府部门未及时向甲方支付款项,导致甲方不能向乙方支付货款等相关费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且甲方有权顺延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时间。四、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司1、交货时间:器材装备、设备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交货验收时由接受单位进行盖章签字接收。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技术规范1、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注:国家检测标准是对同类产品的基本要求,甲方属于特殊行业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2、附:(详细的中文技术规格书、清晰的外观照片,检测报告、工具、零备件清单)六、知识产权6.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七、伴随服务7.1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当提供下列服务(履行服务的价格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7.1.1实施所供设备的搬运或入库;7.1.2实施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7.1.3提供设备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7.1.4为所供设备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7.1.5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6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设备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设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7.2乙方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合同价中。7.3若因乙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八、备件8.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甲方需从乙方选购备件,应参照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以及市场成本价格进行费用收取(注:若相应备件在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中,参照备品备件价格进行核定,未在该价目表中,则甲乙双方根据不低于3家供应商的市场价格反馈结果,按平均价格进行核定)。(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8.2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九、包装要求9.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均由乙方承担。9.2每个消防装备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产品手册、中文使用说明书(含操作演示和维护保养光盘或U盘储存视频文件(普通话)、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严格符合合同的各种特殊要求,包括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以及甲方后续发出的指示。十、交货方式10.1交货方式如下:10.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10.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日历日之前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详细交货清单快递甲方,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设备总价以及对设备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10.3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准用证等全套报告材料。十一、技术资料11.1技术参数: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完全符合中标文件的要求。11.2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纸质技术资料:每台设备和器材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货物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产品手册、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技术资料:上述纸质技术资料电子文档,操作演示和维护保养视频文件(普通话)。合同签订后,乙方将上述纸质技术资料四套单独装订成册,电子技术资料用U盘存储,随合同原件寄出并发送电子技术资料到583852743@qq.com。(技术资料封面和U盘需备注项目名称,品目号,公司名称)11.3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11.4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十二、质量保证12.1乙方应保证货物及其各部件是全新、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获得国家销售许可的合格产品,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若乙方所供货物及乙方投标文件列明的设备及原配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达不到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或者甲方评分表评定结果为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向担保部门申请履约保函作为赔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及向乙方返还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并将乙方列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不良行为名单,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倍的违约金。12.2合同内产品由乙方组织或乙方代理的生产厂商生产,严禁组织外加工、严禁擅自扩大生产数量、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型号和生产品种等违约行为。12.2.1乙方为甲方生产的消防装备,必须采用最新技术标准、最新生产规范和最新款的原材料,严禁使用旧款原材料;对不符合最新技术标准、最新生产规范或不符合原材料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12.2.2若验收后才发现设备存在本合同12.2.1规定的问题,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向担保部门申请履约保函作为赔偿、将乙方列入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不良行为名单,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倍的惩罚性违约金。12.2.3如需延期交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同意的时间为准。12.2.4样品抽验:甲方将适时对乙方提供的装备进行抽样检验,随机抽取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委托检验。在货物出厂前,甲方可派专人到现场随机抽取封样送检,如发现产品有不合格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送检样品不在总供货范围内。质量保证期内,甲方仍可以对乙方提供的装备进行抽检。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12.3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虚假、过期、失效或违法等情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违约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2.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或免费更换、或免费维修。12.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无论该批货物是否超过质保期,甲方均可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乙方急于履行本条义务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代履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12.6乙方负责在采购人要求的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并交付使用,自带必要的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及所派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标准。12.7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货物搬运及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公共安全,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不得影响采购人声誉因伤亡人员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同时须对现场环境进行相应保护,服从采购人管理。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现场的损坏,供应商应赔偿相应费用。应对安装工人进行专业培训,保证安装工人具有专业的安装知识及自我安全保障技能。如安装工人认为安装条件未达到安装应具备条件的,未能充分保障自身安全时,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直至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才进行作业。否则视为符合安装条件,采购人无须负任何责任。12.8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历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9售后服务:免费上门培训,提供7x24x365技术支持和服务,接到故障报警10分钟内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6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有效解决方案,随时供应备品备件。(不低于此标准,具体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填写)(培训要求:根据甲方需求,乙方要在提供设备的同时对设备使用人员提供使用操作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操作使用方法、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安全防范,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培训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培训要求采购人相关人员能够正确操作使用。)12.10乙方必须按照招标要求及投标应答承诺与甲方制定维修中心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甲方需乙方建立售后服务维修点,乙方必须建立相关的售后服务维修中心。12.11乙方应按照消防装备强制性(自愿性)认证相关规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部消防救援局确认统型要求、产品设计方案、最新产品技术标准及产品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十三、检验和验收13.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向甲方如实提供。13.2设备运抵现场后,甲方及供应商应一同开箱,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设备证明。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等与投标文件和提交的样品完全一致,并出具产品一致性承诺书。如果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与承诺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3.3甲方有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甲方是否行使监督的权利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最终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4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前,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或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乙方应免费维029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他组成部分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不能更换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进行全额赔偿。13.5乙方须将本合同项下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仓库和储备库,由甲方在到货后组织集中验收,甲方有权决定验收所需要的工具、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发《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验收表报告》,验收所需要的经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所供产品与实物不符、厂家不按约定批次发货或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延迟交货由乙方按本合同第15和16条承担违约责任。13.6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符合国家官方合格标准。若上述验收标准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对甲方有利的标准为准。④由总队组织交付验收。13.7若部分货物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该部分货物,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扣除全部履约函,并要求乙方按每个日历日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5%o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此外还应向甲方全额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差旅费等。13.8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达到完整好用状态后,乙方应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有培训,培训合格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向乙方签发书面的《培训表》(培训表格式、内容由甲方制定)认可培训的依据。完成培训后,达到开展验收的条件,由甲方按13.4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发书面的《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验收报告》(验收表格式、内容由甲方制定)。取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验收报告》后乙方才能依据本合同“付款方式”的约定申请付款。13.9“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13.10货物验收后,验收合格装备按照分配方案进行供货,并由实际收货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附: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分配方案。13.11所有器材乙方均需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完成物联网标签(芯片和二维码)赋码工作。十四、索赔14.1如果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更换,若已收货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货物(在交货期内的不受24小时的限制),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违约金、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14.2因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约定退货的,乙方应按照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4.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十五、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情延长交货时间。十六、违约赔偿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按每日历日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5%计收,并向担保部门申请扣除全部履约保函,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差旅费等。但如乙方有正当理由和证据认为前述惩罚性违约金过高的,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对该惩罚性违约金金额予以调减;但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以合同违约条款最终确定的金额计收惩罚性违约金。16.2.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6.3.未按要求提供缴纳履约保函、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七、不可抗力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变更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日历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日历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解除合同。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争端的解决18.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8.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九、转让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对同一事项约定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时,以对甲方有利的约定为准。二十、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确认后签署补充协议。二十一、通知2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1.3甲乙方需明确指定通知者、接收人以便于双方对接。甲方联系人:牟平平联系方式:18209836692乙方联系人:张豪联系方式:15310405628二十二、合同生效和其它22.1政府招标项目的招标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招标项目的招标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22.2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条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21.3乙方需明确指定通知者、接收人以便于与甲方对接。二十三、合同的生效改为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且乙方提交合法有效履约保函时生效。8810二十四、限公司有甲方:遵义市新蒲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乙仿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印章印洪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水东路街19号(公安分局旁)道办事处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G10组团1层33号邮政编码:563000邮政编码:550001电话:0851-23260119电话:1531040562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未分行南京路支行来方舟支行账号:2403023809267000576账号:88519019572105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300MB1A56240U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ALREEF1B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GZXS-2024-003贵州冠宇通科技有限公司我单位组织的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器材B),品目11公开招标会议于2024年02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召开。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1730200.00元联系人:张豪联系电话:15310405628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4年03月11日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共印伍份附件:清晰照片参数配置:1手持电台HP7801.信道容量(常规):1024;2.区域(常规):64(每个区域不小于256个信道):3.组群(集群):64(每个组群不小于128个组);4.组呼联系人(集群):≥2047;5.个呼联系人(集群):512:6.信道间隔:12.5KHz/20kHz/25kHz;7.电池:2400mAh;8.电池平均工作时间:模拟W20小时,数字≥24小时:9.最大音频输出功率:2W:10.防水防尘:IP68;11.天线阻抗:50Ω;12.输出功率:高功率4W;低功率1W;13.额定音频输出功率:0.5W;14.重量(带标配电池和天线):310g;15.频率范围350-400MHz,支持PDT集群;16.彩色显示屏,强光下可视,中文界面,多排文字显示。序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图片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2充电座CH10L301个165元1电源适配器PS10261个75元序号货物主要部件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位单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灭火救援装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