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卡口维护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洛阳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洛采竞磋-2024-28-A
二、合同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高速支队2023-2024年卡口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28
四、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高速支队2023-2024年卡口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蔺静静(交警支队)
联系方式:19803791590
2.供应商(乙方):河北联冠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1号楼23层
联系人:李丹
联系方式:186321805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778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按合同履行
按合同履行
按合同履行
按合同履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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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服务类合同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高速支队卡口维护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计划编号:洛采竞磋-2024-28招标采购文件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4)0146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河北联冠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16日,1(甲方: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高速支队卡口维护项目)委托(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高速支队卡口维护项目)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内容:洛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在用全部设备维护,包括设备日常保养、检修、故障修理、部件更换、配合设备检测检定等保持系统正常运转的相关维护工作(详细清单见附页)。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7780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需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补充协议情况下,乙方提供服务的,视为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的增值部分服务。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需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维修记录》;(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维修后并填写完整的《维修记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支付,支付共计100%,付款金额:778000.00元,即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元整。甲方付款的前提是该笔款项经洛阳市财政局审核并拨款以后予以支付,否则,甲方付款日期予以顺延。根据财政拨款情况,甲方付款时间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最长顺延不应超过三年。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验收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地点、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在政府采购部门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且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合同。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杨鑫;联系电话:17744529624。第九条售后服务1.服务期内,乙方所更换配件,保质期一年,在保质期内更换的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维护单位无偿更换。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4(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应配合完成维护设备定期的检测检定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维护,维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清洁。检查设备安装、固定、防护和供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全部设备维修的记录工作。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应当按照第九条约定提供服务和质保维修,如果乙方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另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和质保,产生的费用除由乙方承担外,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可累计计算)。第十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没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将该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对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4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甲方: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附页:维护项目清单:一、路面设备:(一)、收费站卡口及监控33套:1、连霍高速:新安西站、新安站、洛阳站、会盟站、偃师站;2、二广高速:吉利孟州站、瀍河站、关林站、伊滨站、龙门站、汝阳站;3、宁洛高速:涧西站、高新区站、甘泉河站、伊阙站、伊川东站、汝阳工业园区站;4、盐洛高速:吕店站;5、洛卢高速:周山站、宜阳站、韩城站、洛宁站、洛宁西站、长水站、上戈站;6、洛栾高速:洛龙站、伊川西站、嵩县产业集聚区站、嵩县站、旧县站、九龙山站、重渡沟站、栾川站。(二)路面卡口监控设备60套:1连霍高速北半幅695公里2连霍高速北半幅722公里3连霍高速北半幅729公里4连霍高速南半幅730公里5连霍高速南半幅722公里6连霍高速南半幅696公里7连霍高速南半幅705公里监控8连霍高速703公里高点监控9连霍高速宁洛高速互通高点监控10连霍高速728公里高点监控11连霍高速717公里高点监控12连霍高速708公里高点监控13二广高速西半幅1126公里14二广高速东半幅1130公里15二广高速西半幅1138公里16二广高速东半幅1139公里监控17二广高速1143公里高点监控18二广高速东半幅1172公里监控19二广高速西半幅1172公里监控20二广高速宁洛高速互通高点21二广高速西半幅1205公里22二广高速东半幅1196公里23宁洛高速西半幅749公里24宁洛高速东半幅749公里500米25宁洛高速西半幅738公里500米26宁洛高速西半幅726公里27宁洛高速728公里高点监控28宁洛高速东半幅721公里500米29宁洛高速西半幅717公里30宁洛高速东半幅717公里31宁洛高速708公里高点监控32宁洛高速西半幅705公里监控33宁洛高速704公里高点监控34宁洛高速西半幅697公里35宁洛高速东半幅697公里36宁洛高速695公里监控37盐洛高速855公里监控38盐洛高速南半幅853公里39洛卢高速北半幅14公里40洛卢高速南半幅3公里900米41洛卢高速南半幅43公里42洛卢高速北半幅43公里43洛卢高速南半幅67公里44洛卢高速北半幅67公里45洛卢高速102公里高点监控46洛卢高速61公里高点监控47洛卢高速北半幅122公里48洛卢高速南半幅121公里49洛卢高速北半幅127公里50洛卢高速南半幅127公里51洛栾高速西半幅13公里52洛栾高速东半幅4公里53洛栾高速西半幅34公里600米54洛栾高速东半幅37公里55洛栾高速西半幅61公里200米56洛栾高速东半幅63公里800米57洛栾高速东半幅105公里58洛栾高速西半幅124公里400米59洛栾高速栾川站高点监控60洛栾高速重渡沟站高点监控(三)服务区设备6套:1、二广高速汝阳服务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2、宁洛高速汝阳停车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3、洛栾高速陆浑服务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4、洛栾高速旧县服务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5、洛卢高速韩城服务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6、洛卢高速故县服务区进口卡口监控设备(四)路面LED显示屏设备18套:1连霍高速南半幅709公里2连霍高速北半幅729公里500米3连霍高速南半幅695公里900米4连霍高速南半幅730公里500米5宁洛高速东半幅749公里200米6宁洛高速西半幅727公里7宁洛高速西半幅723公里8宁洛高速东半幅716公里500米9宁洛高速西半幅696公里500米10二广高速西半幅1138公里11二广高速东半幅1139公里12洛卢高速南半幅3公里13洛卢高速北半幅68公里14洛卢高速北半幅128公里15洛卢高速南半幅121公里16洛栾高速东半幅3公里500米17洛栾高速西半幅60公里18洛栾高速东半幅63公里二、机房后台设备:(一)服务器:通用服务器3流媒体服务器2区间测速管理服务器1事件检测服务器3存储服务器5交换机4(二)指挥中心大屏及操控系统维护,10(三)指挥中心电力及网络维护,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卡口维护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