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采购合同公告(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2024CG0057-1
合同名称
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合同
标段(包)名称
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CG0057-1
合同甲方名称
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合同乙方名称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230000.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60
合同签署日期
2024/4/22 9:59:25
合同完成日期
2024/6/20 0:00:00
质量要求
合格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6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0分15秒
采购代理/业主提交
提交人: 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4-22 09:35:24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6分41秒
中标人签章
提交人: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4-22 09:46:2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56秒
监督平台审核
办理状态: 同 意
办理时间: 2024-04-22 09:58:5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33秒
附件:合同.pdf
淮南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承诺书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中标单位: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30000元现将该合同报送备案。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合同是按照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一致。招标人(盖章):中标人(盖章):2024年4月22日,1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编号:LYHF65-24001申请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甲069号受益人: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市财政局大楼开立人: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鹿区舞耕西路房地产大厦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益人)鉴于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4年12日就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编号为:2024CG005《中标通知书》,并就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签订《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缴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北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保商担保合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24600.00).本保函有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四我方承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土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战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内容的书面材料(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淮南市田家库区建柳西路房地产大厦5楼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责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撒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因申请人违造成受益人损失情况的,受益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八、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遇园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淮南市人民法院。十、本保函自我统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淮南就在办庭保有限西主法定代表人人币权代表(意)地址:江新田家委司科桥部房地印瑞邮政编码:R2001电话:0556665662传真:0554-f0j开立时间:20时华查询编码:8N-20240116731保函查询方式:1、输入网址http://112.30.211.87:8001/main.hta1,输入查询编码验证即可。2、手机扫描二维码,输入查询编码验证即可。,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政工程)工程名称: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工程地点: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发包人: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制定,4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全称):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项目。(2)工程地点: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发改投资〔2011〕36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淮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加装电梯及连廊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答疑、工程量清单等。承包人对于上述工程范围和内容、责任权利等划分全面接受并严格执行。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5(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预留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元)。4.2合同价格形式:总。5、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或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孙庆。联合体成员项目经理:/。(如有)6、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68、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22日签订。10、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淮南市签订。11、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的违约责任:/。(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适用)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1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拾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签字或印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709831666085502地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甲069邮政编码:,号电话:,邮政编码:271600传真:,电话:0538-3270988开户银行:,传真:0538-3270748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账号:,电子信箱:/账号:1604061019100001329,7二、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8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9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10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前是否履行报批手续2000气瓶氧气、乙炔等气瓶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乙炔瓶是否安装回火防止器50007基坑施工施工作业开挖、支护和降水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10000坑边荷载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在基坑设计和规范允许范围内;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10000基坑监测监测频率是否符合要求,监测记录是否完备,监测成果是否落实10000支撑拆除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000相邻管线、建筑物保护对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是否采取有效监测和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专人监护100008施工机具验收程序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后是否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5000安全使用各类施工机具在使用中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50009顶管施工工作井是否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工作井、接收井结构形式,砌筑作业是否符合要求10000地下危险源勘察地下承压水、邻近高压管线等威胁顶管施工安全的危险源是否采取有效防护10000施工监测是否在顶管施工范围进行有效监测10000顶管工艺选择是否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顶管施工工艺10000通风措施进人操作顶管时,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置通风设施10000爬梯爬梯是否固定牢固,是否设有安全护笼及安全网5000顶进设备油泵与千斤顶性能是否匹配,压力表是否完好有效500010预应力预应力张拉是否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戒区,张拉两端是否设置安全挡板5000111夜间施工施工审批是否擅自进行夜间施工20000专项方案是否按要求编制夜间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10000施工照明施工工点是否有充足的照明,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000附件12: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全南市重点工程建设资型中件淮重建管[2022]51号关于印发《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心各科室,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建设工程中扬尘、水、噪声等污染的控制管理行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环保政策规定并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8月22日-11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防治标准(试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中心承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各类项目。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中心工程技术科负责中心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心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现场负责人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批或备案登记手续,监督各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第五条设计单位按规定提供环保节能评估专项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设计,配合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监理单位做好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监管扬尘、污水排放、噪音等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第七条施工单位需编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土方运输等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综合考虑组织机构、水源点、施工便道、保洁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投入等,对施工扬尘、水、噪声的控制都应有可行措施。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及拆除工程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它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并安装喷淋设施。(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的场地超过三个月的须进行绿化或覆盖。(三)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四)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常态化,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施工形成的土堆,要全部使用2000目/100cm2及以上密目网覆盖,或者种植成本不高、覆盖性强、生长较快的草本植物,实行临时绿化,有效控制扬尘,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五)土方施工期间,风力超过四级时须停止施工;运土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建筑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装或袋装运输,严禁随意抛撒扬尘。(六)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七)沥青面层施工清扫时,采用吸尘车操作,减少扬尘;灰土和无机料拌合,采用预拌进场,碾压拌和过程中要洒水降尘。(八)经批准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现场搅拌站及水泥库房应当采用封闭式工棚,棚内设置降尘装置。(九)房屋、高架桥等建筑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十)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标明责任人、环保督察员、扬尘污染监督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空气污染天气达到预警级别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按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进行响应。(十一)施工现场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安装在线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第九条施工现场要按雨污分流的方式进行布管,生活污水先排放入场内砌筑的化粪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井内;泥浆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泥浆不得外漏。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于易产生施工噪音的施工工序,减少夜间施工。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间作业不得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确保环境保护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建立使用台账明细备查。第十二条市区内施工禁止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未安装牌照、未达到国三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土方、沙石等物料。第十三条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新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或低VOCs的建筑涂料。第十四条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7月到9月,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当预测将出现长时间高温低湿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相应时段。第四章罚则第十五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及其项目现场负责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依法给予处分。第十六条设计单位未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设计,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录:一、附表表一、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序号检查内容(应得分值)检查内容(应得分值)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要求扣分得分1施工现场围挡(10分)施工现场围挡(10分)无围挡扣扣10分,围挡不封闭10分,围挡材质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无围挡扣扣10分,围挡不封闭10分,围挡材质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2施工道路及堆场硬化(10分)施工道路及堆场硬化(10分)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扣分,堆场未硬化扣1010分,辅助施工道路未硬化的扣5分。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扣分,堆场未硬化扣1010分,辅助施工道路未硬化的扣5分。3进出车辆冲洗(10分)进出车辆冲洗(10分)无冲洗设施扣施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冲洗设5分。无冲洗设施扣施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冲洗设5分。4裸土及易尘材料覆盖(10分)裸土及易尘材料覆盖(10分)场区内应覆盖裸土未覆盖的扣10分,易尘材料未覆盖扣10分。场区内应覆盖裸土未覆盖的扣10分,易尘材料未覆盖扣10分。5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10分)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10分)渣土或垃圾不符合密闭运输的扣置垃圾的扣10分,未按要求归集与处5分。渣土或垃圾不符合密闭运输的扣置垃圾的扣10分,未按要求归集与处5分。6预警响应(10分)在预警期间未执行预警措施的扣(10分)。在预警期间未执行预警措施的扣(10分)。7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10分)应安装扬尘在线检测设备未安装扣5分,扬尘在线检测不能使用扣2分,无监控扣5分,主出入口车辆冲洗无监控资料的扣2分(10分)应安装扬尘在线检测设备未安装扣5分,扬尘在线检测不能使用扣2分,无监控扣5分,主出入口车辆冲洗无监控资料的扣2分(10分)8扬尘防治标识与六牌一图标识(10分)扬尘防治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防治措施及六牌一图内容不全的扣5分。扬尘防治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防治措施及六牌一图内容不全的扣5分。9喷雾降尘与道路保洁(10分)未按要求配备喷雾、洒水等设施的扣5分,主要道路或应保洁的场地有积尘扣口市政路面有明显泥污的扣2分,出入5分。未按要求配备喷雾、洒水等设施的扣5分,主要道路或应保洁的场地有积尘扣口市政路面有明显泥污的扣2分,出入5分。10材料机具堆放管理(10分)建材、构配未按规定分类堆放并明码标识的扣5分,钢筋、钢管、钢构件、木材等未离地凌空架设扣5分。建材、构配未按规定分类堆放并明码标识的扣5分,钢筋、钢管、钢构件、木材等未离地凌空架设扣5分。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评价等级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表二、市政基础设施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序号检查内容(应得分值)检查内容(应得分值)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要求扣分得分1施工现场围挡(10分)施工现场围挡(10分)无围挡扣10分,围挡不封闭的扣10分;道路改造施工现场应采取隔离过往行人车辆措施未采取的扣5分,重点路段围挡材质和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无围挡扣10分,围挡不封闭的扣10分;道路改造施工现场应采取隔离过往行人车辆措施未采取的扣5分,重点路段围挡材质和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2施工道路及堆场硬化(10分)施工道路及堆场硬化(10分)施工辅道应硬化未硬化的扣堆场未硬化的扣10分,5分。施工辅道应硬化未硬化的扣堆场未硬化的扣10分,5分。3进出车辆冲洗(10分)进出车辆冲洗(10分)车辆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扣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冲5分,有多处车辆进出口的,未全数配备冲洗设施的扣5分。车辆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扣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10分,冲5分,有多处车辆进出口的,未全数配备冲洗设施的扣5分。4裸土及易尘材料覆盖(10分)裸土及易尘材料覆盖(10分)施工区内应覆盖裸土或堆土未覆盖的扣10分,易尘材料未覆盖扣10分。施工区内应覆盖裸土或堆土未覆盖的扣10分,易尘材料未覆盖扣10分。5现场灰土拌合(10分)环境敏感区内现场露天拌和灰土的扣10分,其他路段灰土拌和未采取有效控尘措施的扣5分,场区外临时拌和点封闭围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环境敏感区内现场露天拌和灰土的扣10分,其他路段灰土拌和未采取有效控尘措施的扣5分,场区外临时拌和点封闭围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6预警响应(10分)在预警期间未执行预警措施的扣(10分)。在预警期间未执行预警措施的扣(10分)。7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10分)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安装扣5分,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口车辆冲洗无监控资料的扣2分。无监控扣5分,主出入2分。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安装扣5分,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口车辆冲洗无监控资料的扣2分。无监控扣5分,主出入2分。8扬尘防治标识与六牌一图标识(10分)扬尘防治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防治措施及六牌一图内容不全的扣5分。扬尘防治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防治措施及六牌一图内容不全的扣5分。9洒水和降尘设施配备(10分)现场未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扬尘明显的扣10分,配备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5分。现场未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扬尘明显的扣10分,配备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5分。10其他道路施工禁止行为(10分)出现下述施工行为之一的扣10分:路面或石材未湿法切割、沥青摊铺前用吹灰清洁路面等违反施工方案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行为。出现下述施工行为之一的扣10分:路面或石材未湿法切割、沥青摊铺前用吹灰清洁路面等违反施工方案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行为。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实际得分(1--6项中出现一项扣10分的,本检查评分记为0分):评价等级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二、附表说明1、附表主要用于中心组织的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效果的检查考核,也可用于施工单位日常自检和自评。2、考核评价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1)优良:检查评分表无零分项,总分在80分及以上;(2)合格:检查评分表无零分项,总分在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3)不合格:检查评分表有零分项,或总分低于60分的。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2022年8月21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装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