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案例收集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典型案例集 实践创新基地评估 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 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报告采购合同公告(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4000104X20241202
二、合同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硕方竞磋(服务)2024-002-1
四、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971-8179745
供应商(乙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地 址:大屯路甲11号
联系方式:010-6488977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90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0月底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90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oc02469420240422145904.pdf
合同编号:青海硕方竞碳(服务)2024-002-1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硕方竞碳(服务)2024-002-1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采购合同编号:青海硕方竞碳(服务)2024-002-1合同金额(人民币):909000.00元(大写:玖拾万玖仟元整)采购人(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盖章)中标人(乙方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中标人(乙方2):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盖章)采购日其期:2024年04月08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联合体牵头人、乙方1),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乙方2)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4月08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要求和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出具的《成交通知书》(见附件1),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联合体协议;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方案。二、服务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甲方要求,乙方联合体单位之间按照任务分工江(联合体各单位的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要求,开展如下工作:第1页/共20页1、贵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价结合区域特点和生态定位,围绕贵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情况,通过创建时期和现状对比,从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客观评价贵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状况。2、贵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工作对示范区近三年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建设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对示范区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工作情况以及民意调查等进行综合评估。3、贵德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工作重点评估内容:一是“绿水青山”保护情况。主要围绕加强自然空间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守住守好“绿水青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保值增值自然资本等方面评估。二是“金山银山”的转化情况,主要围绕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推动居民共建共享与绿色惠民富民,以及打造文化品牌,推动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展评估。三是长效保障制度情况。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市场化交易机制、资金保障等开展评估。四是建设实施工作情况。主要围绕在推进落实实施方案、制定和推进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凝练典型经验模式与宣传推广、成效等方面情况开展评估。4、梳理总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案例第2页/共20页收集整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相关资料,总结梳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过程的建设模式、实践经验,创建成效等形成典型案例集。5.提交成果(1)贵德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报告1份;(2)贵德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报告1份;(3)典型案例集1份;(4)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全过程相关数据和资料1套。(二)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内容并提交成果,成果符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技术成果通过专家审查。三、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09000.00元(大写:玖拾万玖仟整)。2.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7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乙方1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双方承担的工作量占比,向乙方2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9080.00元(大写:壹拾万玖仟零捌拾元整);(2)乙方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并由甲方组织评审通过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72700.00第3页/共20页元(大写: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乙方1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双方承担的工作量占比,向乙方2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9080.00元(大写:壹拾万玖仟零捌拾元整);(3)乙方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并由甲方组织召开技术评审通过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7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贰仟柒佰元整)。乙方1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双方承担的工作量占比,向乙方2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9080.00元(大写:壹拾万玖仟零捌拾元整);(4)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1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90900.00元(大写:玖万零玖佰元整)。乙方1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双方承担的工作量占比,向乙方2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6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叁佰陆拾元整)。五、履约验收方案(一)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成果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二)履约验收方式、程序和内容1.项目验收要以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书为主要依据,对项目完成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2.自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验收组认定“通过验收”,但同时根据验收会提出的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修改相关验收材料,并及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项目成果资料等。4.项目通过验收后,在需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成果转化等工作。如未通过验收,甲方责成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第4页/共20页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的,质疑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实事求是、高效便捷的原则。术2.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1)以赔赔、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2)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3)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4)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即使协商一致也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八、保密条款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本项目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保密资料除非为本项目执行的需要或得到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已得到保密资料和项目正在执行的情况。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九、违约责任第5页/共20页1.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完成服务内容、提交服务成果、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4.本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承担的202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中的一部分,在上述项目总体验收过程中需要乙方针对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继续提供技术服务。十、不可抗力1.乙方在项目服务时限到期后,确因主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工作任务1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情况说明,经甲方初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6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因法律、政策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亦视为不可抗力。十一、风险管控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确保质量保证贯穿在整个调查、评估工作的全过程。十二、本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甲方承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工作完成后终止。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第6页/共20页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甲方:叁份,乙方1:叁份,乙方2:叁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叁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第7页/共20页签字页甲方(盖章):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乙方1(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环保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邵全琴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升路支行南山东路116号账号:0200006209089116297联系电话:0971-817974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联系电话:13911179320乙方2(联合体成员)(盖章青海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448联系人:李一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解放路支行账号:2806003309000038847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街20号5号楼4-1室联系电话:1534974757520年月签约日期: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日期:70)年4月22日第8页/共20页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第9页共20页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第10页/共20页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第11页/共20页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第12页/共20页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时间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时间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第13页/共20页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碳商文件第三部分“七、履约保证金”中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碳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第14页/共20页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的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第15页/共20页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16页/共20页附件1: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经评定,编号为青海硕方竞(服务)2024-002-1采购文件中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一包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90900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971-8179745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971-4327772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10日0022008第17页/共20页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辛头人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孙福宝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成员名称: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金霞法定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街20号5号楼4-1室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地理资源-正山环境(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青海硕方竞碳(服务)2024-002-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碳商活动并争取赢得本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牵头人名称)为地理资源-正山环境(联合体名称)举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学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碳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碳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碰商响应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案例收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典型案例集白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贵德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贵德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报告2贵德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1贵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价贵德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报告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承担,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助野外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序号具体任务提交成果完成单位Y十第18页/共20页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如下:承担60%工作量,青海正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40%工作量。5、送商活动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米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联合体学头人名称:中国科学(盖公章)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共授权的代联合体成员名称:青海正山环境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字)8日63010第19页/共2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技术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案例收集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典型案例集 实践创新基地评估 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 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