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 机动车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车辆保险服务
合同编号:ZCSC-DD-2024-514084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66001JH620724013
项目名称:
车辆保险服务
采购人: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代理机构: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告时间:
2024-04-22
供应商: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
行业:
森林经营和管护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签订日期:
2024-04-22
合同总金额:
0.1176(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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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KJXYBA00220高台县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CSC-DD-2024-514084采购人(甲方):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合同标的服务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控制单价金额(元)机动车车辆保险机动车车辆保险(甘G27319)111,176¥1176.00(甘G27319)合计¥1176.00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陆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网银转账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服务地点:全国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第1页-服务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控制单价金额(元)机动车车辆保险机动车车辆保险(甘G27319)11(甘G27319)1,176¥1176.00合计¥1176.00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陆元整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米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九、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提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以下无正文)M采购人(盖章):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合负责人:丁建康厂地址: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138306378902024年04月22日供应商(盖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董家炳-第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服务 机动车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