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182024000036-1
二、合同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036
四、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地址:太升西街12号
联系方式:028-82517655
供应商(乙方):宜宾兴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33406677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
1(项)
¥944,000.00
¥944,000.00
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合同金额: 944,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N5101182024000036-1(1).pdf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024年04月23日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182024000036-1甲方(采购人):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乙方(供应商):宜宾兴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22日第1页共9页甲方(采购人):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乙方(供应商):宜宾兴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参加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项目(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036)的采购并成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的《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现行和适时的分级审批规定,对由甲方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第二条合同期限本次采购项目委托期限为自本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通过甲方对上一年度的验收考核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若甲方在服务期限内累计支付的评估费用达到人民币94.4万元时,一年期限尚未届满,则本合同提前终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接到甲方下达的评审任务书面通知后,乙方根据项目类型从省、市环评专家库里择优选取相应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并承担聘请专家所需经费。第2页共9页2.负责组织专家和甲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并提供车辆保障、会务保障及承担所需经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对甲方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开展技术审查,从技术方面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进行评判,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区域规划的相容性、选址合理性、工程分析科学性、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可靠性以及环评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进行评判,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完善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技术评估意见,并对评估意见结论负责。4.对甲方委托的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开展前期技术咨询,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5.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的商业秘密保密,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7.时效要求:甲方下达技术评估委托清单书面通知后,乙方对环评文件的基本附件和重点章节等重要组成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环评文件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后重新申报;初审合格的环评文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审查通过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评文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第3页共9页出具正式评估意见(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若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处理。8.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不得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咨询服务和编制工作。9.成果要求:乙方须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纸质件(盖章)原件两套,电子文档一份。10.乙方定期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乙方须委派至少1名环保专业相关人员常驻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办公。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评估费用:单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经费按11800元/次·个支付(含技术评估费和专家费、现场踏勘费、会务费等),项目数量按照实际发生评估次数计算。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三个月结束时进行结算,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第四至第六个月,在第六个月结束时进行结算,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第七至第九个月,在第九个月结束时进第4页共9页行结算,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第十至第十二个月,在第十二个月结束时进行结算,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2.60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时,甲方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5页共9页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寄给对方。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6页共9页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变更1.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2.合同终止:环境2.1本合同在服务期限届满或者在服务期限内累计应支付的评估费用达到人民币94.4万元时终止。2.2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2.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3.合同变更:甲乙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1.碳商文件2.响应文件第7页共9页3.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以下无正文)第8页共9页(本页为签字页)甲方: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乙方:宜宾兴坦环保科技有限(盖章)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代表):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地址:宣兵市叙州区金沙江太西街12号大道118号开户工行成都新津支行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银行:银行:公司宜宾莱茵分行账号:4402255009100038861账号:2314505809100066055电话:028-82517655电话:13340667776传真:传真:签约签约日期:2024年4月22日日期:2024年4月22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