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



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7448

二、合同名称: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SCGS2023-BS-G-001-A

四、项目名称: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23号
联系方式:0512-66035010
供应商(乙方):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30号
联系方式:156511031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79600.00
合同金额:35388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三年(服务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服务期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3 16:26:31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合同详情

采购合同盖章.pdf

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陆建明联系电话:0512-66035010乙方: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系人:徐闯联系电话:15651103161采购编号:SCGS2023-BS-G-001-A代理机构:苏诚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根据甲方申请并核准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_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苏诚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SCGS2023-BS-G-001-A的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项目建设工期:40天(自合同签署之日起40天内完成并移交甲方使用)4、项目租赁服务期限:三年(服务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实施期满后在相应电子设备法定折旧年限剩余时间内由甲方继续优先租赁该项服务(续租期间甲方仅支付视屏监控设备的铁塔租赁费、网络使用费、电费、设备巡检维护费等服务费用)。5、项目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6、系统应在安全建设上要依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等标准,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技术要求、管理规范和测评指南的标准要求,满足等级保护(二级)相关要求,保证信息系统整体的安全保护能力。7、售后服务7.1本项目免费售后与运维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后36个月。平台、前端监控设备、存储设备、LED大屏等设备设施故障,中标单位应1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12小时内解决,如果设备发生故障损坏需要进行更换,必须更换同品牌、型号、参数的设备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安装。7.2售后服务响应:乙方通过热线电话(7*24小时)、网络传真(5*8小时)、在线解答(5*8小时)、电子邮件(5*8小时)、现场服务(48小时)等多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甲方的售后需求,及时解决甲方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成交价为人民币35388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每年人民币1179600.00元。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所需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劳务、培训、保险、利润、税金、交通、食宿、加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款的支付:乙方整体交付,通过甲方认可的验收团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成交价格的费用人民币1179600.00元,以后两年,均按照年度成交价格支付(往后每年6月30日之前支付)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三、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00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2.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四、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五、知识产权及保密1、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合同系统和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其他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原权利人所有,但不应影响甲方对本系统的使用。3、甲乙任何一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料、技术资料、技术诀写、业务经营信息、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应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形除外:(1)双方商定在适当履行本协议的程度内披露的;(2)双方商定向其关联公司和他们的专业顾问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披露的。六、合同修改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七、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经甲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八、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69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九、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生效后至代理机构上网备案。十一、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202:3.1Y签约日期:2024.3.14附件:项目价格一览表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项目年311796003538800三年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实施期限服务总价中、含网络租赁费310000.00元,税率6%;经营性租赁服务费3228800.00元。税率13%。么陈网有限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太湖智慧渔政监管系统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