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综合信息化技术服务 专属VPDN宽带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畜牧科学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畜牧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畜牧科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51101000011173873
五、合同编号:11N57602415X20247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乌鲁木齐电信-综合信息化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畜牧科学院
联系人:王方
联系电话:13999845879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阿里山街46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4年天翼云眼业务合同(新疆畜牧科学院).pdf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7602415X20247401).pdf
天翼云眼业务合同合同签订地:[乌鲁木齐]甲方:[新疆畜牧科学院]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468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冯东河]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51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韩念龙]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的天翼云眼产品及相关服务。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天翼云眼产品以及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天翼云眼”:指中国电信提供的集分权、分域、分级进行视频接入、授权实时监控、截图、录像、下载、存储回看、分析、行业应用于一体的标准化、快速放装型的产品1.2“工作日”: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3“日”:日历日,包括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4“监控点”:指一路监控服务,一个商铺可含一路或多路监控服务点。1.5“终端设备”是由第三方合作方提供。XJWLM2402077CGN00第二条服务内容2.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天翼云眼平台账号,用于接入乙方的天翼云眼平台并使用使用天翼云眼的相关服务。2.2甲方有新的业务需求时,应另行向乙方书面提出,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的业务需求单。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作为乙方的天翼云眼业务客户,可使用乙方提供的“天翼云眼”产品及服务。第1页共9页3.1.2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费用标准以及本合同,按时向乙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3.1.3为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准确有效,甲方办理服务申请时,向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服务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1.4享受乙方免费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及客户服务邮箱的支持。向乙方申告并要求处理天翼云眼业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3.1.5甲方完成申请,经由乙方评估确认后甲方完成付费,乙方实施建设并提供业务账号和初始密码,甲方应保证其账号和密码的保密性,若出现由甲方自身导致的密码泄漏所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1.6如甲方发现任何未经甲方授权非法使用甲方企业账号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3.1.7甲方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3.1.8甲方应遵守如下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并接受中国电信的监督。对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中国电信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利用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影响中国电信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不得进行其他超出天翼云眼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天翼云眼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中国电信标识、名称、10000客服热线、领航等标识;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中国电信和领航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保证不产生危害中国电信和领航的网络安全行为。服从中国电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服务正常稳定而对“天翼云眼”服务的调整安排。“天翼云眼”资料信息,涉及保密的部分,用户承诺不泄露给第三方.XJWLM2402077CGN00,如果甲方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单方面进行业务暂停等权利。3.1.9甲方不得发布下述视频信息内容:(1)视频及相关内容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另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视频、信息或其他资料。(2)甲方应当加强对接入摄像头视频流、图片内容等的实时管理,甲方可以自行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乙方对等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实时管理。第2页共9页(3)甲方接入应用时需在CRM开通相关业务时进行认证登记,应如实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等认证信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有权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4)对因甲方接入摄像头、图像或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处罚,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乙方如发现甲方的接入视频、图片、应用或身份信息等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的,视情采取警示、下线、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视频内容和信息,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视甲方为天翼云眼业务客户,提供天翼云眼的综合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乙方业务的咨询、维护等服务。3.2.2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具体使用的服务项目按时收取产品及服务使用费用。3.2.3为保证或提高服务质量,乙方拥有对所提供的服务功能做出调整的权利,但应及时告知甲方。3.2.4乙方将保证“天翼云眼”产品平台安全及稳定运营,在因系统升级或数据备份等原因而需要中断服务时,将会提前通知甲方。3.2.5乙方产品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乙方所有。3.2.6乙方保证其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性,保证服务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3.2.7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企业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公开、不泄露任何用户信息。3.2.8在业务经营中,乙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站公告等方式向甲方传递信息。3.2.9乙方承诺在其网络系统内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防止黑客攻击体系、安全认证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等,以最大限度地确保甲方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防攻击性、防抵赖性、保密性等。3.2.10乙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3.2.11乙方对因甲方操作失误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XJWLM2402077CGN003.2.12乙方具备客户服务中心,接受甲方对服务的咨询、建议和投诉。3.2.13甲方在合同期限内超三个月未缴纳月使用费,乙方有权利拆除天翼云眼产品使用的摄像头等相关硬件设备。第四条使用业务的开通和终止4.1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业务接入点的测通。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验收核实,所需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并能够实现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功能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所需业务实际开通日,以乙方或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第3页共9页确认的日期为准。4.3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日期为所需业务的实际开通日。4.4乙方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所需业务计收费用。4.6甲方终止本业务,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在服务期未满之前终止服务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在本合同剩余服务期内应支付的月服务费总额。第五条费用及支付5.1使用业务的相关费用包括如下费用,双方同意,相关费用均为含税价:月使用费:乙方按月收取的使用业务的费用。设备型号:[天翼云眼]月使用费:[39]元/月/路业务开通当月,月使用费全免;业务退订当月收取全额月使用费。5.2付费方式5.2.1根据双方约定,甲方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付费。具体付费方式为:[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托收、电汇、支票等方式)。(1)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新疆畜牧科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地址:[/]户名:[新疆畜牧科学院]账号:[3001080104000008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02415X]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468号]电话:[0991-3075180]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XJWLM2402077CGN00,银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明德路18号]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账号:[300201010902210266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61141545G]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电话:[0991-4658002](2)由甲方下属机构向乙方分散付费。甲方下属机构及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本合同附件[/]。此时,甲方应在服务开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下属机构缴费事宜,督促、协调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费,并应就甲方下属机构的迟延付费向乙方承担补缴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第4页共9页(3)甲方向乙方指定下属机构付费,甲方及乙方指定下属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下属机构向乙方指定下属机构分散付费。甲方下属机构及乙方指定下属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见本合同附件[/]。此时,甲方应在服务开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下属机构缴费事宜,督促、协调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费,并应就甲方下属机构的迟延付费向乙方承担补缴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5.2.2由本合同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1)按月支付。甲方应在每月的[/]日之前付费。(2)一次性支付甲方须在2024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6000元,缴纳费用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5.3甲方如对费用有异议而经双方确认核对后确有错误的,在下个付费期调整。5.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资费标准,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优惠另议。第六条保密6.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6.2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之内持续有效。第七条违约责任7.1如甲方逾期付费,除应补交欠费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视频业务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7.2如甲方使用本业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在合同期内实施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终止本合同而导致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XJWLM2402077CGN00,7.3在满足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业务,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赔付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在首月月服务费中直接抵扣,支付金额最多不超过首月月服务费。如逾期[/]日仍不能开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7.4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第5页共9页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乙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九条不可抗力及免责9.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9.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服务期限10.1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本业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本合同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1.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1.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XJWLM2402077CGN0011.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1.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合同。11.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11.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第6页共9页(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11.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11.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甲方:[新疆畜牧科学院]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468号]联系人:[徐文波]电话:[13999990456]传真:[/]邮编:[830000]电子邮件:[/]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51号]联系人:[李炜]电话:[13369659605]传真:[/]邮编:[830000]电子邮件:[/]XJWLM2402077CGN00,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1.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第7页共9页甲方:[新疆畜牧科学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XJWLM2402077CGN00第8页共9页附件一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元/月)合计(元/月)年费/元合同总金额(元)1天翼云眼1239468561660002专属VPDN宽带132323846000XJWLM2402077CGN00第9页共9页合同编号:11N57602415X20247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畜牧科学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鲁木齐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乌鲁木齐电信-综合信息化技术服务--品牌:1项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1/2账号:,账号:300201010902210266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信息化技术服务 专属VPDN宽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