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便携投影仪 投影机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026550201
二、合同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第一批))便携投影仪 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G1-00545-YNSZ-0010
四、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第一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
联系方式:0871-68013911
供应商(乙方):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2层1207号
联系方式:1581213489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投影仪 数量:157.00 单价(元):5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CO-FH01
2.合同金额(元):8760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45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第一批)项目便携投影仪合同.pdf
合同编号:,招标编号:YNZC2024-G1-00545-YNSZ-0010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1号邮编:6500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1-68013911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2层1207号邮编:65022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3319009签订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YNZC2024-G1-00545-YNSZ-0010“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第一批)便携投影仪”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总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1投影机EPSON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1575580.00876060.00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876060.00(详细配置见附件1)合同单价包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机全部货物价格、运保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配合费、培训费、检验费、设备安装所需辅助材料、其他一切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费用及质保、技术援助、售后服务、预防性维护、税费等所有费用。以上单价不变,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产品执行的标准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和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质量、参数要求的补充规定。(二)甲方(包括省应急厅及各子合同签订单位;下同)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三包”“四免”服务技术服务:1.“三包”服务:乙方提供的产品发放到采购单位,在质保期,如发现不合格的情况,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换;2.“四免”服务:免费送货、免费维修服务、免费提供易损备件、免费培训;3.成立“售后服务专线”,专线人员24小时做好服务接听,电话:0871-63319009;4.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售后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三、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软硬件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软硬件设备必需配套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等原厂随机附件。四、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捌拾柒万陆仟零陆拾元整小写:¥876060.00元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含税)并包含送货到使用地等全部费用。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肆万叁仟捌佰零叁整(¥4380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质保期结束,如无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违约行为,乙方按要求提供退质保金相关材料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违约行为或未提供甲方指定的相关材料,甲方不予退还,并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对乙方追偿的权利。甲方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纳税人识别号:11530000745256318J地址、电话: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0871-68025610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昆明人民东路支行53050188523600000030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监督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连接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软硬件设备和项目连接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有权督促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日期组织配送及培训,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软硬件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服务;5.有权拒绝不合格货物并解除合同。如乙方未提供全新软硬件设备(包括零部件)、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在国家有关部门注册,不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软硬件设备;6.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期间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享有设备所有者应当享有的其他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软硬件设备;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在调试过程中,对现场所有的设备进行充分的保护,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复原,并赔偿甲方的损失。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全面的清洁服务;乙方应加强对现场调试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5.与甲方共同进行软硬件设备和项目的验收,配合做好总体项目的验收工作。七、技术培训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使用人员分层次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培训方案、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保养等。食宿、场地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2.乙方应制定详细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数、次数、培训课程、主要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需上门培训服务。3.对于提供的所有培训,乙方必须保证师资力量,主要培训教员应是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历的专业培训教师。八、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2年质保,若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按产品按照原厂保修条例质保,并提供免费维修。且在质保期内无条件满足密评、等保等正常使用要求。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技术支持电话:13698744927,联系人:王永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售后服务中心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售后服务网点地址:昆明市圆通北路86号(昆明冶金研究院内)售后服务负责人:张文耀联系电话:400-810-9977、0871-65107968、18987365070九、货物交付1.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60日内完成操作使用培训。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每个交货地点须一次性供货并检测调试验收完成。联系人:王永贵系电话:13698744927十、项目验收1.交付标准: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后,将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货物与相关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等单证和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同交付给甲方。2.验收程序:到货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即货物满足合同交付标准,且培训全部完成后,依照本合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审核达到验收条件后组织最终验收。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事项,以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对应要求或指标中较优作为验收标准。如果货物中有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则验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4.验收地点及验收期限:到货验收地点为货物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分发至各使用单位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抽检,其他验收地点为货物使用或安装地点;各单项验收应在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在提出验收申请时,应确保已具备验收条件。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视为当次单项验收合格。5.验收结果:在任一单项验收环节,甲、乙双方代表均应在场,交付的货物及相关资料、备品备件等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合格,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不合格。验收结果由甲方出具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视为验收结果已通知甲、乙双方。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验收现场以书面的形式出具说明,否则视为认可验收结果。6.不予验收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不同验收阶段的当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就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以补充、更换、修理等甲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逾期交货,逾期交货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则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7.甲方认为有需要的,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验收按上述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或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标准参照国家或地区有关规定执行。8.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的,其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9.甲方验收合格不等于认同产品质量,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乙方应对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合同价款结算由甲方与乙方约定。本项目涉及所有单位付款须以财政预算下达时间为准,由乙方与各子合同签订单位自行约定并承担各自责任。所有单位付款时间须以合同甲方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下达的为准,否则不算甲方单位违约。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或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即¥262818.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壹拾捌元整);2.乙方到货后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即¥438030.00元(大写:肆拾叁万捌仟零叁拾元整);3.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培训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的20%,即¥175212.00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贰佰壹拾贰元整)。以上款项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要变更该收款信息的应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530100799856933N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2层1207号电话:0871-63319009开户银行:工行昆明北京路支行账号:2502014009200048329邮政编码:65022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及合法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纳税人识别号:11530000745256318J地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电话:0871-68025610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人民东路支行账号:53001885236050276698注:上述收款信息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否则将导致资金无法拨付。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与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项目的剩余部分另行安排,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剩余款项,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委托给分支企业或转包其他企业的(原厂服务除外),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4.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软件系统和调试与招标文件、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所交设备与合同标准不符,视为逾期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将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对乙方追偿的权利。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售后服务响应、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售后服务响应违约金按500元/每小时处罚,未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按200元/每小时处罚。6.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被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应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应予以接收,并妥善保管,期间所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仍可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8.在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运输原因发生的延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延迟交货处理。9.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10.乙方所供产品若涉及仿制假冒他人商标或以次充好等情形时,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承担赔偿外,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乙方对原料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严格把关,造成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现问题时,由乙方全部负责。1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3.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维权而支出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鉴定费、公证费等全部必要费用。十三、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四、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五、其他事宜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二份,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十九、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附件1:产品详细清单附件1:产品详细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品参数数量1(台)质保期1投影机CO-FH01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1.投放画面尺寸:34-391英寸;★2.光学分辨率:1080p;★3.光源寿命:6000小时(亮度控制:标准模式)12000小时(亮度控制:ECO模式;(正偏离)★4.最佳投放距离:≤3m;★5、亮度:3000流明;(正偏离)6.屏幕比例:16:9;7.内置扬声器;★8.重量约2.4kg;(正偏离)9.具有梯形校正功能;10.具有自动对焦功能;11.产品上市时间应2023年2月以后1572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便携投影仪 投影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