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24 10:10:20
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0456 预算金额:1708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803-2024-00456
二、合同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03-2024-00456
四、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
联系方式:0763-5829112
供应商(乙方): 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8号区鹿鸣路1号
联系方式:137296629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1(项)
1,366,400.00
1,366,400.00
合同金额: 1,366,4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18日
履约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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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4-00456项目编号:441803-2024-00456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甲方: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传真:地址:乙方: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电话:0763-3538815传真:/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时尚美妆产业园一厂房D根据清远市清新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壹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元(¥1,366,400.00元)人民币。、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一层、二层的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进行安全性鉴定。(二)城镇自建房、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三层及以上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三)对有明显危险构件或整体危险迹象的房屋,可以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进行危险性鉴定,其中,一层、二层的农村自建房也可以依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进行危险性鉴定。危险性鉴定不得作为判定房屋结构安全的依据。(四)对应当进行安全性鉴定的不得以使用性鉴定或完损性鉴定代替。(五)乙方应当根据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合同确定的内容和范围,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方案,实施现场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依据现行规范和标准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1、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2、现场检测,记录各项参数,出具检测报告。3、分析验算,整理技术资料。4、评级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5、出具鉴定报告。(六)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的现场调查、检测活动,乙方应当安排二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鉴定人员应当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册人员,并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和签名。(七)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并包含以下内容:1、概况。2、鉴定目的、依据、内容、仪器。3、现场检查检测结果。4、分析验算结果。5、安全性分析和评级。6、鉴定结论。7、处理建议。8、附件。9、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的其他内容。10、鉴定报告应由亲历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鉴定人员编制,应当经过校核、审核、批准,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鉴定报告的编制、校核、审核、批准人员应当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册人员。鉴定报告应当明确标识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的房屋排查编码。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2)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积极配合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人员的差旅等费用自理。(3)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如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与乙方进行协商。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开展工作。(2)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并协同甲方召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会议。(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抽查成果。(4)乙方对提交成果中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直到甲方确认。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至_年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条款规定时间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3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合同款总服务费的30%付给乙方。1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30%,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40%,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15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且自行决定其使用方式。七、保密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双方对成果文件共同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房和城任新区甲方(盖章):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乙方(盖章):清远市建建设和城乡建设局1检测限公司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7年4月09日签订日期:2024年4月9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式八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