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执法记录仪 海康执法记录仪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高陵区-2024-00037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高陵区-2024-00060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联系方式:86759727
供应商(乙方):西安世纪隆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8号赛格电脑城7层703室
联系方式:130385807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
1(项)
¥295,200.00
¥295,200.00
购置80部128G执法记录仪,30部5G执法记录仪

合同金额: 295,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合同.pdf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2024年04月25日

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乙方(供货方):西安世纪隆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4.25签订地点:公安高俊分句签一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华德安执法记录仪DSJ-HDAH1A1(128G)像素3600万,镜头视角135度连续摄像时间最长可达10小时,米处看清人物特征:15处看清米人物轮廓,防护等级IP68个801890151200含税海康执法记录仪DSJ-HIKN1A15G(C)1080P高清录像;内置3000万相机,照片更清晰;具备通过5G无线通信方式传输视频至中心视频平台功能;支持北斗定位,并将位置信息实时上传指挥中心;支持红外夜视功能,在光线较暗场景下,也能认清画面中人物的面部特征;防水、防尘、防摔(1.8米跌落),全天候野外作业;支持5G移动网络和WIFI网络接入台304800144000含税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即RMB:295200元该合同总价是所有货到项目现场价格。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质量二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3.乙方提供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货并更换不合格产品。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所有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须依约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需甲方支付长途货运得费用,完成货物试验,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4.货物试验及安装工作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消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贵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给乙方,乙方开具全额发票付款信息:西安世纪隆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银行建设东路支行507011580000061697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进行监督,并对产品质量随时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2.监督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正确安装产品和定期保养、维护。3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4.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协调工作。5.在质量验收和安装验收后,如果甲方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以检测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货,并确保产品合格。6.由于不确定因素,甲方对采购的个别项目进行规格参数等的调整和替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予以另行采购。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规定的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和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负责产品送检、运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己包含在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3.负责产品的安装。在甲方对产品进行交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产品的安装(安装费己包含在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产品的安装须符合要求。4.在产品质保期内,在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安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提供免费的维修或免费更换。(三包范围内非人为损坏)5.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权利瑕疵,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责任。6.由于不确定因素,甲方对采购的个别项目进行规格参数等的调整和替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予以另行采购。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带纳金,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o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带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维护,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九、争议及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本合同正本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并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电子科茶甲方: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乙方西安世纪隆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千邢辉三邢z签约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雁塔路赛格电脑城7层715室七阳人1000005电话:电话:15891725941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记录仪 海康执法记录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