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2024)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25 10:54:55
采购计划编号:441826-2023-01343 预算金额:20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0896-2023QY00SZ16

二、合同名称

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0896-2023QY00SZ16

四、项目名称

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8233560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金艺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群贤东路26号东盟云谷孵化园4楼402
联系方式:18022355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
1(项)
1,943,589.00
1,943,589.00

合同金额: 1,943,589.00元,大写金额:壹佰玖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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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26-2023-01343项目编号:0896-2023QY00SZ16项目名称: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甲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电话:0763-82335601万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州市乙方:广州市金艺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电话:13802543228地址:广东省宗州市番禺区群贤东路26号东盟云谷孵化园4楼402合同签订地点根据大麦山镇白芒千年古榕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小写:1.943,589.00元)。二、具体服务范围、内容和时间1.展陈策展服务阶段: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3日,策划执行:展陈深化设计(含现场制作施工图、宣传定制制作文件)、文案撰写、资料收集、标语分析、采访沟通、框架梳理、视觉分析、区域规划布局、展陈上墙内容确定、含运费、差旅费。2.现场执行制作服务阶段: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5日,以甲乙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效果图、施工图、框架造型定制安装服务、展柜定制服务、宣传展示广告定制制作服务、双方确认的定制多媒体数字化设备(含内容)服务为准,进行现场制作、组装、安装调试服务,含运费、差旅费。3.其他服务阶段: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勘景、踩点、现场执行、展陈照片拍摄(根据展馆实际上墙内容需求)、视频脚本撰写、宣传片撰写、拍摄方案、拍摄规范撰写、宣传物料采购、宣传视频成品制作,含差旅费。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甲方有权利督促以及监督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设计制作工作。1.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提供服务需要的相关资料,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拖延反馈意见时间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项目,乙方不必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导致乙方被第三人追索权利,由甲方承担全部的不利法律后果。1.3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用,但甲方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因财政审批原因或者财政资金紧张导致迟延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并且不作为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依据和理由。但甲方结清款项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0月15日。1.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修改、优化项目服务的工作,并及时提交修改文档供乙方修改(甲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如有延期,视为放弃项目修改及优化,但因乙方原因的除外)。1.5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完成成本增加,增加部分成本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的除外,如项目服务设计等组成方案需重新制作等,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增加费用后,需另起补充协议。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2.2乙方有责任对甲方项目的内容进行保密。2.3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整改,如验收不合格的原因并非乙方所造成,乙方不承担整改责任,且视为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已经全部验收合格。2.4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项目修改工作,如超出本项目规定的服务范围,甲方与乙方协商增加相应的服务费用。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及配合义务,如果甲方意于履行该义务,乙方在甲方未付清款项之前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四、服务期间委托服务期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五、付款时间及方式31.第一期付款额为总服务费的30%,即人民币伍拾捌万叁仟零柒拾陆元柒角(小写:583076.70元),甲方应在2023年11月13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2.第二期付款额为总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玖拾柒万壹任柒佰玖拾肆元伍角(小写:971,794.50元),甲方应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3.待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尾款。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广州市金艺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帐号:36020289092005629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三支行六、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实施完毕且甲方付清所有款项的,甲方拥有乙方在服务内容范围内所有产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设计图等智力创造。甲方允许乙方因业务需要而以此作为宣传资料。七、保密甲、乙双方对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漏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漏或不正当使用该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甲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向乙方赔付逾期利息,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并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4.1甲方应当按照现有服务工作量或进度与乙方结算项目服务费;4.2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为服务项目实施所花费的物料费、人工费用等;4.3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遗散工人的赔偿/补偿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被执行人)承担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方案文件、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HO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市金代表:代表:签订日期:2023年1月10日签订日期:2023年1月10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