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舒兰市小城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13523433W2024401

二、合同名称: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73号-XH-2024-001
四、项目名称: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舒兰市小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舒兰市小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32-68792306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盛铭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68号
联系方式:13274441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62889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经理:陈晓明执业证书信息:吉222181933850

2.合同金额(元):162889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自井合同.pdf

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舒兰市小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吉林省盛铭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3、建设规模:舒兰市小城镇小城村自井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款1、承包方式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2、承包价款承包价(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捌仟捌佰玖拾陆元,(¥1628.896.00元)。最终决算价以舒兰市财政评审中心竣工结算评审金额为准。3、材料单价及额外工程量材料单价以现行市场价为评审依据;若发生图纸变更等情况,由甲乙双方、设计、监理等人员进行确认,履行相关手续,进行计量支付。第四条付款方式该工程款需要乙方全额垫付,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以舒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竣工结算评审金额为准。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结算评审资金,并转账支付到乙方账户。第五条施工工期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4月30日交工第六条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一、质量标准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计量支付。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二、管理要求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相关人员的监管。3、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工期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4、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第八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技术交底和施工控制测量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2、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3、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层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2、遵守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4、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如初状况,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6、承担所属人员、设备的调遗、撤场等全部费用。7、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与当地村社和居民的关系。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9、施工现场必须按标准设置。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1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六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检验要及时,最长时间为二个小时,否则视为合格。12、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13、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14、现场用电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搭设15、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第九条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量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进行竣工结算评审后,乙方按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存入甲方的基本户。在整个工程一年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所施工工程不存在缺陷,一年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质保金返还申请,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存在缺陷,乙方负责修复工程缺陷,否则甲方用乙方存入甲方账户质保金对缺陷工程进行修复,余额退还乙方。第十条争议解决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2、施工争议申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其他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乙方及所属人员都必须以吉林省盛铭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出现,禁止以其他单位的名义出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理乙方出场,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間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发包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002年月3日承包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625年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