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秦皇岛市公安局2024)
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25
一、合同编号:Z1303002401272001-3 二、合同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33120010021 四、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秦皇岛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秦皇东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赵建杰 供应商:北京互通裕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A座9层1010 联系方式:曲洪蕊010-620269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 规格型号: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8000 合同金额:50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为一年。地点:秦皇岛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25 八、合同公告2024-04-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
发布时间:
2024-04-25 采购人:
秦皇岛市公安局本级
政府采购合同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项目合同编号:Z1303002401272001-3甲方:秦皇岛市公安局乙方:北京互通裕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25日秦皇岛市公安局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招标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北京互通裕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__(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项目(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Z1303002401272001-3__,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1.2“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1.5“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6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和质量保证2.1标准2.1.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谈判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1.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3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2.2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包装要求3.1乙方应提供本项目所需备品备件运至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备品备件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3.2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4.知识产权4.1如果各采购人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生产过程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4.2如果各采购人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货物生产过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4.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5.权利瑕疵担保5.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5.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5.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保密义务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履约保证金7.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同时,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7.2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附表。7.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货物的验收8.1乙方在合同期满准备相应验收资料,由甲方验收。验收方式:以季度为单位每年四次基本考核,考核标准为基站在线率99%为合格;旅游旺季为一次考核,考核标准为基站在线率达到99%,故障处理时效、应急处理时效均满足1小时内解决并恢复正常使用为合格。不及格考核项每处扣除人民币2000元罚款。8.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8.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8.4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8.5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9.合同修改或变更9.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9.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0.违约责任10.1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0.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1.不可抗力11.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4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3.合同中止与终止13.1合同的中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3.2合同的终止13.2.1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3.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2.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4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合同转让和分包14.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4.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5.适用法律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6.合同语言16.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6.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采购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PDT系统运维费PDT系统运维费PDT系统运维费PDT系统运维费1平日运维费天3052暑期运维费天603高车作业次20PDT系统备品备件PDT系统备品备件PDT系统备品备件PDT系统备品备件1基站控制单元台12数字信道单元台13交换机(二层)台14分路器台15正旋波逆变电源台16远程控制单元台17信道单元主控板块18信道单元TRC板块19信道机接收模块个110信道机功放模块个111信道机激励模块个112馈线米113辅料套114高增益天线对115交换机(三层)台1(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1基站控制单元含基站控制软件CPU:不低于Intel4核,频率≥2GHz内存:≥4GDDR3硬盘:≥500GB,SATA网络速度:100M/1000M功能:实现部分移动性管理、呼叫的接续控制、无线资源管理、基站内设备的操作维护,以及基站与交换中心的接口等功能。具备用户鉴权、远程维护、单站集群、数模兼容、本地网管功能。2数字信道单元双工间隔:10MHz带宽:5MHz工作电压220VAC发射频段(下行):361~366MHz接收频段(上行):351~356MHz信道带宽:12.5KHz频率稳定度:±0.5ppm(-40℃,+90℃)输出功率:5W-50W(须满足24小时连续最大功率输出)发射BERt:0%/Mbits占用带宽:<8.5KHz(N)频率稳定度:±0.5ppm(-40℃,+90℃)数字灵敏度:-118dBm/5%BER4FSK调制频偏误差≤10.0%4FSK发射误码率≤1×10-4占用带宽≤8.5kHz最大调制限制±3.15kHz互调响应抑制≥70dB阻塞≥84dB杂散响应抗干扰≥70dB共信道抑制≥–12dB邻道选择性≥60dB信道机具有面板显示,不仅可以显示设备的实时状态信息如:通话的主叫方被叫方和当前讲话方、通话计时时间、信道工作频率、前向功率及驻波比、接收场强、电源电压及功放温度等状态信息,还可通过位于设备前面板的多个设置按钮,对信道机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当场设置,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的现场临时处置。3以太网交换机(二层)不少于24个10/100Base-TX以太网端口不少于2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不少于2个复用的千兆ComboSFP转发性能:≥6.6Mpps交换容量:≥32Gbps以太网功能:支持LLDP静态MAC配置支持MAC地址学习数目限制支持端口镜像和流镜像功能支持端口聚合支持端口隔离支持STP/RSTP/MSTP支持IEEE802.3ad动态聚合、静态端口聚合电口属性:支持半双工、全双工、自协商工作模式,支持MDI/MDI-X管理口:1个Console口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mm):4分路器频率范围:351-356MHz工作带宽:5MHz驻波比:≤1.25增益调整:0-8dB可调(1/2/4/8dB拨码开关)5正旋波逆变电源额定容量:2000VA输入电压:DC48V,AC220V输出电压:AC220V,50Hz6远程控制电源输入:220V,16A;输出1:220V,10A;输出2、输出3、输出4:220V5A;链路:IP;支持温度、湿度检测;控制点:4路;控制方式:支持点控、常开和常关。7信道单元主控板VT3810信道机主控单元,8信道单元TRC板VT3810信道机射频控制单元9信道机接收模块接收频段(上行):351~356MHz信道带宽:12.5KHz频率稳定度:±0.5ppm(-40℃,+90℃)数字灵敏度:-118dBm/5%BER4FSK调制频偏误差≤10.0%4FSK发射误码率≤1×10-410信道机功放模块发射频段(下行):361~366MHz输出功率:5W-50W(须满足24小时连续最大功率输出)11信道机激励模块发射频段(下行):361~366MHz信道带宽:12.5KHz频率稳定度:±0.5ppm(-40℃,+90℃)频率稳定度:±0.5ppm(-40℃,+90℃)4FSK调制频偏误差≤10.0%4FSK发射误码率≤1×10-412馈线尺寸(泡塑绝缘)7/8"工作温度(C)-55C—85C直流电阻1.05欧姆/千米阻抗50±1欧姆电容量(pF/米)75绝缘电阻>5x103兆欧千米衰减(350MHZ)3.0dB/100米尖峰RF电压额定值3.02KV尖峰功率额定值91KW直流击穿电压6000V感抗(微亨/米)0.18713辅料(胶布、胶泥、馈线头、卡子等)14高增益天线频率范围(MHZ)360-366天线增益≥10dB电压驻波比≤1.5输入阻抗≤50功率容量≥150W抗风强度≥39m/s输入接口N15以太网交换机(三层)支持48个10/100/1000BASE-T端口,支持4个10G/1GBASE-XSFP+端口,支持1个Slot,无电源交换容量:598Gbps/5.98Tbps包转发率:252Mpps/432mpps外形尺寸(宽*深*高单位mm):440*360*43.6管理扣:1个管理串口:1个RJ-45Console口,1个MiniUSBConsole口前面板:48个10/100/10000Base-T自适应以太端口业务端口:4个万兆SFP+口拓展插槽:1个16合路器(四合一)汇合来自收发器的多路射频信号,通过一根发射天线发送,使工作在不同频率的信道机同时在一路天线上发送信号,减少天线数量,节约成本,实现多台信道机同时工作,且无相互干扰频率范围:360-370MHz信道间隔:天线增益≥150KHZ调节范围:5Mhz差损:≤10dB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采购内容及数量:PDT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更换等内容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伍拾万零捌仟_元(¥__508000.00____)。5.交货时间及地点5.1服务要求:5.1.1秦皇岛市公安局PDT系统的50座基站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更换(7*24*365运维服务),保证该系统设备正常工作。根据实际修复情况据实报告受损设备以及维修内容。根据保障工作需要完成一般移点工作(基站搬迁)。保养、维修辅材及工具由运维单位自备。维护后要求不影响正常使用,符合使用单位要求。5.1.2期内成立项目运维团队,指派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原厂人员的运维服务,需提供加盖承建公司北京市万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原厂证明材料和5年以上社保缴付证明)、车辆1台,负责整体项目运维事项统筹工作,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现场实施的经验。保证1人7*24*365运维服务,配备车辆1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排除故障。保持每月上站维护1次,日常每天远程巡检1次,旅游旺季(7月1日-8月31日)每天远程巡检3次,旅游旺季(7月1日-8月31日)增派2名工程师驻守北戴河,保证7*24小时运维服务,并增加车辆1台,在勤务内时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现场,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排除故障。全年共上站巡检12次,远程巡检不低于425次。运营商网络问题、铁塔供电问题等应立即通知运营商进、铁塔公司进行修复。5.1.3基站在线率为99%以上。因维护单位维护不及时的原因造成在线率低于以上标准影响考核工作的,一次扣除1%;因设备返厂维修及更换设备由于外采单位的原因造成维修未到位的,需向使用单位登记备案,在考核范围内暂时扣减,恢复后记入范围。5.1.4原厂驻场人员在后台全年7*24*365进行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对每日故障原因及修复情况进行整理确认,形成日志。5.1.5局协助下,对该系统的50座基站铁塔维护方、运营商链路方在旅游旺季时期进行上站开门事宜、链路故障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给与绿色通道。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勤务工作。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工作日内运维人员到场,3个工作日内进行对讲机写频、数据加密、注册入网;4月30日前确保设备功能全部实现,并稳定可靠运行。5.4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5.5.维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提供原厂运维服务。运维方以“包干”服务的方式提供运维,运维期间备品备件库中所有故障设备均第一时间进行更换、修复,不再增加额外的设备费用,确保PDT系统正常运行。5.6.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款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元;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款6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肆仟捌佰元;合同签订满1年,支付剩余的10%,即人民币:伍万零捌佰元。5.7.合同有效期:1年。5.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仲裁√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秦皇岛市公安局,乙方:北京互通裕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字:,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4年04月25日,日期:2024年04月25日合同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C包“1028”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运维)合同编号:Z1303002401272001-3甲方地址:秦皇岛市秦皇东大街2甲方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2甲方联系人:赵建杰电话:0335-3950000乙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A座9层1010乙方联系人:曲洪蕊电话:010-620269263乙方名称:北京互通裕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4合同金额:508000.005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款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元;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款6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肆仟捌佰元;合同签订满1年,支付剩余的10%,即人民币:伍万零捌佰元。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及通信系统运维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