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托管代运营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
一、采购人名称: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昌吉州三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81101000011412471
五、合同编号:11N457811276202424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微信公众号托管代运营
详见附件
年
1.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13899656969
传真:/
地址:阜康市城关镇兵戽村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81127620242405).pdf
“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托管协议编号:11N45781127620242405采购单位(甲方):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服务单位(乙方):昌吉州三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州三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州三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州三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2203号-001微信公众号托管代运营--设计类型:微信公众号推文,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无1年30000.003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2203号-001广告宣传服务130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委托乙方管理、维护、推送信息采编(以下简称托管)达成如下协议:(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目标1.微信公众平台每周最少发布1次信息,每次推送条数在4条,全年推送不少于52次。2.原创稿件由甲方提供,推送前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推送。3.特殊情况加更由甲方决定,更新期数不超过全年总期数52期,超出期数按照一期600元收费标准执行。1/44.按照甲方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微信公众平台菜单栏及时进行设计和更新。5.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内容合集,完善公众号菜单板块。(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微信公众平台的托管提出具体要求。2.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动态监管,督促乙方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3.对乙方采编的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同意后再行发布。4.应乙方要求提供工作动态和宣传政策等素材。5.在托管的过程中,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对微信公众平台后台信息数据进行管理,回复。(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管理、维护、信息采编推送,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合法、不违反有关保密要求,不得涉及侵权问题。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整体设计、选择采编各类宣传信息,并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发布。3.经甲方同意可以选择确定微信公众平台的链接。4.认真研究制定微信公众平台年度工作方案,报甲方审定。5.按照平台工作要求,管理、维护好微信公众平台,做好资讯的日常采编、推送和后台数据分析等工作。6.制定《公众号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应对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确保公众号正常运行。(四)合作流程1.协议签订甲乙双方就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托管协议》2.平台设计样稿审核乙方按协议的要求安排技术开发、图文设计人员对微信公众平台的版块、内容等进行设计。3.正式运行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正式运营该微信公众平台,托管期限暂定一年。2/4(五)金额支付1.甲方将阜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管理委托乙方代管,双方协议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用每年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2.甲方全款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六)违约责任1.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赔偿甲方全部已经支付的费用。2.乙方未按要求履行约定义务,经甲方督促、催办后,30日内仍拒不履行的,协议解除,乙方需按比例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相应款项。3.乙方未经甲方审核擅自发布信息或者信息与审核内容不一致,再或者对后台管理不善,造成侵权行为或不良影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50%托管费。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七)争议解决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八)协议有效期限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2.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约。(九)其他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昌吉延安中路支行3/4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昌吉延安中路支行账号:,账号:300480040900007474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信公众号托管代运营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