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试剂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合同公告(阳泉市中心血站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614091920241
二、合同名称:核酸检测试剂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3992024ADY00011
四、项目名称:核酸检测试剂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泉市中心血站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开发区天津街37号
联系方式:0353-2134695
供应商(乙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北路1189号
联系方式:136619501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核酸检测试剂 数量:13850.00 单价(元):69.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上海科华规格型号:96人份/盒
2.合同金额(元):96673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核酸检测试剂合同(11N40614091920241).pdf
阳泉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3992024ADY00011合同编号:11N40614091920241需方:阳泉市中心血站供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组织的阳泉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内容明细及金额: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数量单价合价1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上海科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3850人份69.8元/人份96673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柒佰叁拾元整(小写):¥96673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二、货款支付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玖拾陆万陆仟柒佰叁拾元整,分批供货。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本批次货款的100%。(2)付款方式:电汇或对公支付。(3)供方开户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漕河泾支行帐号:310066632010210021449行号:301290050096三、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1)供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在合同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使用提供咨询、帮助等服务,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伴随质保期内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再另行支付。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四、交货期1、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2、交货地点:以阳泉市中心血站指定地点为准五、交验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六、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相关服务。八、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5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阳泉市中心血站供方(章):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乔森,法人代表:马志超地址:阳泉市开发区天津路37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电话:0353-2134695,电话:021-648500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漕河泾支行账号:,账号:310066632010210021449日期:2024年4月25日,日期:2024年4月25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酸检测试剂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