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水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麟驰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11399330
五、合同编号:11N1057731332024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无型号 成套灯具
无品牌无型号
个
20.00
180
3600
2
无型号 其它插座
无品牌无型号
个
100.00
44.86
4486
3
无型号 其它开关/底盒
无品牌无型号
个
83.00
40
332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迪力夏提·尼牙孜(经办)
联系电话:13779837903
传真:
地址:阿克苏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麟驰净水饮水机(发改委)产品销售合同.pdf
产品销售合同供货方:阿克苏麟驰净水设备有限公司购货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饮水机12330023300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元整23300元二、供货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购货方在供方货场自提。三、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国家标准。四、验收标准提出异议期限:货到现场后根据发货清单及要求验收,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书面报告。五、违约责任:若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在合同签约地的法院起诉。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购方执两份。供货执方一份。八、结算方式:付款提货,以实际数量结算。供货方单位名称(章):阿克苏麟驰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旗坡片区红旗社区4-096号(商贸物流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1MACQK8GPXT委托代理人:开户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账号:852160012010101159499电话:18997745067邮政编码:843000购货方单位名称(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文化路4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900010577313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账号:301402010902641177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97—2282393邮政编码:843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水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