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4)
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8MA4X1DHL52403250725
项目业主:
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东莞市瑞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合同编号:
441900128MA4X1DHL52403250725
合同总金额:
¥8,3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8月31日
服务内容:
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和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税款所属期间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调整,并出具纳税调整报告。
合同附件
2023年汇算清缴约定书.pdf
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04-2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业务约定书甲方(委托方):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东莞市瑞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涉税纳税调整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事项(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二)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和相关规定,对甲方税款所属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调整,并出具纳税调整报告。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严格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4、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纳税调整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乙方要求,于2024年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4、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纳税调整。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3、乙方有责任在纳税调整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当于2024年5月_日前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纳税调整报告。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3.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约定事项的收费(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完成本委托事项费用为人民币_捌仟叁佰元(?:8,300.00)。(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预付业务费用总额的0%;其余费用在交付报告时付清。(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款第(一)项所述业务费用总额。(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80%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五、纳税调整报告的出具和使用(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纳税调整报告。(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纳税调整报告一式贰份。(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除乙方出具的纳税调整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六、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审核纳税调整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核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约定事项的终止(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付出的劳动收取合理的费用。八、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九、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一)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二)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东莞市潢涌裕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东莞市瑞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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