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配套道路采购合同公告(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4-29-A

二、合同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滑雪场配套道路项目

三、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4-29

四、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滑雪场配套道路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夹津口镇兴夹街1号

联系人:杨松博

联系方式:64223186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滑县八里营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周邵龙

联系方式:177374307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31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在夹津口镇卧龙村新建1522米长,6米宽,0.07米厚“白改黑”沥青道路一条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新建1522米长,6米宽,0.07米厚“白改黑”沥青道路一条
50
周邵龙
豫24113144555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26日

助资金项目施工合同.pdf

巩义市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施工合同鼎宏工程名称:20%系爽建的来津口镇百龙村滑雪场配套道路项目河发包方:巩班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60006061承包方: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宏建设省发包人(全称):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滑雪场配套道路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该项目于2024年4月25日委托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巩义进行公开招标,经过专家现场评审,最后确定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发包方)和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方)双方协商,于2024年4月26日签订本合同:1、本合同包括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澄清文件;(4)投标报价书;(5)补充文件;(6)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条款;(8)技术条款;2(9)图纸;(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2、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滑雪场配套道路项目(2)合同价:103.18万元(3)建设内容:新建1522米长,6米宽,0.07米厚“白改黑”沥青道路一条。3、本合同总价款:103.18万元(大写:壹佰零叁万壹仟捌佰元整)4、价款结算程序及方式:(1)承建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期限加快施工,除因不可抗原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工程逾期未完工之外,发包方有权按合同价的1%按天扣除违约金。若违约金扣除超过合同总额的3%,工程仍未完工,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已完成工程量将不予核算付款,承包方无条件退场并退回已拨付的工程款,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和损失。(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备案。3合同签订7日内,承建单位需向和发包方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复后承建单位方可进场开工。承建单位进场开工后,可以提出资金申请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拨付50%启动资金。30日内没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或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仍未开工的项目,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合同。(3)施工期间,承建单位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及项目所在镇(街道)、村的指导,配合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并及时妥善保存有关施工情况视频、图片、材料等以备后期检查验收。承建单位不得私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如有私自更改行为且验收不合格,财政资金将不予拨付,承建单位将承担所有违约损失和责任;如项目建设内容因不可抗拒因素确需更改,承建单位需向镇(街道)、市主管部门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由设计、监理等认可并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研究同意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4)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并出具监理报告,可以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阶段性报账。项目完工后结算审核前,承包方需及时向发包方提出验收申请,经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发包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度有关程序,可拨付合同价款的80%(最高不超过完成工程量计量价款的85%)。经结算评审后按照项目评审金额进行拨付完毕,按结算评审金额的43%以保函形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运行一年经复验合格后再全部结清。(5)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要按照发包方要求做好项目质量检测工作并承担全部质检费用,配合项目监理单位工作,对发包方、项目监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提出的各项施工要求要严格落实到位,项目完工后,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监理报告方可报账。5、施工工期:项目施工期限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共50天。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6、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工作不力或存在工作过失,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或安全事故,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或赔偿。是否构成质量或安全事故,以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准。7、发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8、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施工,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5位或个人;施工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承包方若违反本条规定,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追回已拨付的工程款,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9、承包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挪用、克扣;项目实施期间及质保期内,若承包方出现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前,发包方有权暂缓拨付该项目工程款、质保金等,若问题较为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方有权不予拨付工程款(含质保金)并追回已拨付的工程款,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10、因承包方不服从管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赔偿发包方损失,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其对承包方进行信用惩戒。11、凌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及时组织编写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并提交发包方以便备查及存档。1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后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61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方叁份,承包方参份,各份同效。1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人:承包人: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杨松博电话:委托代表人:邮政编码:451200(签字)电子邮箱:电话:1773743070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滑县新城支行帐号:1706720509210001036邮政编码:456400电子邮箱:2024年4月26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滑雪场配套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