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



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址:伍临路1号
3、联系方式:18507209000
4、供应商(乙方):宜昌市雄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璐48号
6、联系方式:187272985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500000元
5、合同金额:35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伍家岗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3-2024-0006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项目合同书.pdf

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合同甲方: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宜昌市雄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WJZ0304-202401-01F)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期限及事项1.服务期限: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内容:乙方在伍家岗区辖区范围内,依据宜发改价管[2019]252号文件标准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年度收费额不低于900万元。3.服务范围:宜昌市伍家岗区辖区。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定期对乙方管理方面及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相应惩罚。2.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服务费。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乙方负责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具体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包,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乙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实施收费和提供相应管理服务所产生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税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在收费及管理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在收费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刑事纠纷、以及其他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的收费人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经乙方培训合格后由甲方统一办理收费证,收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收费。在收费过程中收费人员应做到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4.乙方应对公司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在收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提高任务标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6.乙方收集整理服务对象缴费明细及联系方式,建立收费台账,包括已收费单位台账和暂未收缴单位台账,及时更新,按月上报甲方。7.乙方应对收费对象的垃圾量进行核准并建立台账,包括单独收取的小区实际居住户数核查,并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宣传、收费后期作业情况调查反馈并及时沟通处理各类清运投诉。8.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对象垃圾容器的定点定位,对服务对象后期垃圾密器设置、垃圾投放不标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有效保障生产正常运行。9.乙方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至伍家岗区税务局伍家支行国库专柜,不得截留、留存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用。10.乙方应建立廉洁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员廉洁教育,严禁出现私自收费问题。四、服务评价与考核本项目考核按《伍家岗区市政环卫中心环卫收费工作考核制度》执行。五、服务费计算和支付方式1.服务费计算方式服务费=收费基数标准以内的金额×投标报价费率+超出基数标准的金额×超出基数标准部分段的服务费提取比率。2.收费基数:全年收费基数为900万元。3.提取比例:基数内服务费提取比例为7.83%,超出基数标准的部分按以下计算方法分段提取服务费:(1)超出基数标准部分≤10%,超出基数标准部分按15%提取服务费;(2)超出基数标准部分>10%,超出基数标准部分按20%提取服务费。4.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收费额以税务部门出的报表及乙方提供的各月台账明细为准。六、其他条款1.乙方依投标文件承诺,全年收费额不少于900万元,收费低于900万元由乙方按900万元足额补缴。第一年未完成最低收费额,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每年服务费最高限额为175万元。3.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需停止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有其他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章):,乙方(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2024年4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项目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