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2024-07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省级机关永兴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00024210200038879[2024]03878
四、项目名称:永兴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联系方式:028-86523555
供应商(乙方):四川总府酒店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暑袜北二街89号
联系方式:028-866118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永兴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1(项)
¥2,136,000.00
¥2,136,000.00
无
合同金额: 2,1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26日
四川省省级机关永兴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乙方:四川总府酒店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2月29日签订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永兴巷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60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四川省省级机关永兴巷集中办公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项目建筑面积约24750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4号楼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地上机动车位159个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对照应标文件,按照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向甲方提交的物业服务方案,全程接受甲方监管和考核。1、公共设施设备负责甲方项目所属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加强设施设备的标识管理,门岗、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守。2、环境卫生负责甲方所属项目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日常保洁工作。分类做好生活垃圾的收储和转运;接待室、会议室、健身场所等应在每次使用过后及时清洁;每月提供2次灭四害服务,每年使用专业设备对化粪池全面清掏一次,随堵随掏,每季度对1号楼1楼大厅石材进行一次护理,每年对1号楼、2号楼和3号楼外墙进行一次清洗。3、安全秩序负责甲方项目范围内的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报刊分发等日常安全工作,提供24小时安全巡逻和应急处置保障,确保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4、绿化养护负责甲方项目范围内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绿化植物定期修剪美化,做好病虫害防治。5、行政会务负责甲方所需的文件整理、驾驶服务、费用统计等日常行政事务;针对不同会议要求,提供会标定制、会场布置、茶水文具等会务服务工作(超出现有人力和物资保障能力,需外聘人员或采购物资的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服务费用中)6、综合服务负责对甲方所属项目进行现场监督、质量管控及安全管理,负责餐饮公司和就餐单位工作协调,做好甲方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7、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35人,符合招标文件人员的基本条件。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9人;保洁领班1人,保洁员9人;工程主管1人,工程维修员4人,配电值守3人,消防值守3人;行政会务人员2人,综合服务员1人。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对照乙方物业服务方案,对乙方各项服务工作实施监管和考核,并就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向乙方提出建议,督促限期整改。2、合同存续期间,甲方结合工作实际,有权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宣传及督导工作,帮助乙方完成物业各项管理服务目标。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科学配置资源,杜绝甸私舞和违章操作,对所属人员及其履职过程中的安全负责。2、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合同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完善服务细则和管理流程,配合做好办公区各类专项改造项目,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4、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5、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定期向甲方汇报合同履行情况。6、本合同终止时,撤出本项目,移交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设施设备及相关档案资料。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3第五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即: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合同为第二年,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物业管理服务费:2136000.00.元/年。2、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以下费用:A、物业服务人员的所有费用;B、各类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单次单项金额500元(含材料和外聘人工费)以下的费用;c、本项目环境保洁的耗材费用;甲方办公楼层卫生间空气清新剂、洗手液、檀香、卫生球、擦手纸、卷纸等费用;D、1号楼1楼大厅石材护理费用,1号楼和2号楼外墙清洗费用;E、绿化养护费用、灭四害费用、化粪池清掏费用。3、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以下费用:A、物业服务范围区域内的能耗;B、公共设施设备需强检、年检和维保费用;C、物业服务范围内财产与人身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D、有偿特约服务费用。(二)服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金额的20%。合同履约3个月结束并通过考核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金额的50%。合同履约6个月结束并通过考核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金额的T15%。合同履约9个月结束并通过考核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金额的10.00%。合同结束并通过考核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金额4的5.00%。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扣罚相应物管费,或终止合同。2、甲方违反合同,使乙方未达到服务质量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乙方未通过甲方考核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甲方先行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条合同生效及其他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行商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四川总府酒店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暑袜北二街89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成都王府井支行成都顺城大街支行账号:128908111010201账号:22920301040008475电话:028-86611832电话:028-86523555签约日期:2024年2月29日签约日期:2024年2月29日附件:1.安全责任书2.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永兴巷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