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 复合肥 尿素采购合同公告(桐梓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032225619709928530512024000601
二、合同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政府采购项目(B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GZJP-2024(采)-006
四、项目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政府采购项目(B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桐梓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遵义市桐梓县蟠龙大道新客运站楼上
联系方式:15180758808
供应商(乙方):贵州贵顶农资化肥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新店子南新路64号
联系方式:138852041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政府采购项目(B包) 数量:1.00 单价(元):59079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079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桐梓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后 30日内交付,后期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服务及验收等工作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1).pdf
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B包)合同书(货物类)贵项目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B包)甲方:桐梓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全称)乙方:贵州贵顶农资化肥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桐梓县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B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清单1.1货物清单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有机肥吨(40kg/包)10039909929702N:P:K=15:15:15复合肥吨(40kg/包)1140375042750003尿素吨(40kg/包)20032006400001.2质量标准: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伍佰玖拾万零柒仟玖佰柒拾元整(¥:5907970.00元)人民币。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三、技术资料、协调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3.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计划安排。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5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1或著作权等。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供货期6.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完成验收工作。七、货款支付7.1付款方式:以乙方提供的各乡镇(街道)收货确认单为结算依据,乙方根据相关要求开具发票,所有票据齐备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7.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农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8.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I)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8.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附于货物内。9.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9.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运输配送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十、验收10.1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十四、诉讼3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投标文件》及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桐梓县农业农村局乙方:贵州贵顶农资化肥有限公司地址:桐梓县燎原镇蟠龙大道汽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新店子南新路64号车客运站三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1910852888电话:1388520419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新华支行账号:23430001040022715签订地点:桐梓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92年4月28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机肥 复合肥 尿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