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 高清电子结肠镜 电子治疗胃镜采购合同公告(当涂县人民医院2024)



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

合同公示信息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MASCG-3-F-H-2024-0301-1
二、合同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MASCG-3-F-H-2024-0301
四、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当涂县人民医院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平府北路288号
联系方式:0555-2973704
供应商(乙方):杭州中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服装市场8-3-67、68号
联系方式:0571-869846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清电子结肠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CF-H290I
主要标的数量:2条
主要标的单价:472765.52元
合同金额:139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当涂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合同订立信息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9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4-04-28 09:45:14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2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4-28 10:23:5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9分

公告.pdf
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合同.pdf

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MASCG-3-F-H-2024-0301-1二、合同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合同三、项目编号:MASCG-3-F-H-2024-0301四、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当涂县人民医院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平府北路288号联系方式:0555-2973704供应商(乙方):杭州中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服装市场8-3-67、68号联系方式:0571-86984621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高清电子结肠镜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CF-H2901主要标的数量:2条主要标的单价:472765.52元合同金额:1399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当涂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8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政府采购合同当涂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中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MASCG-3-F-H-2024-0301)(2)乙方的响应文件(3)附件:所有与本次评审有关的补充通知;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2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1)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2)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执行;(3)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货物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高清电子结肠镜奥林巴斯CF-H290I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2条472765.52945531.04电子治疗胃镜奥林巴斯GIF-H290T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1条453468.96453468.96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1399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玖仟元整)5、付款方式(选择下列一种)5.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项目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含预付款)。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项目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6、供货期、供货地点、质保期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当涂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所供货物提供3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和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性能,货物和服务质量及要求满足相关标准。质保期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原厂质保是指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质保服务。7、包装和标记7.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标的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标的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7.2若合同标的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相应标记。乙方应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7.3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标的的包装箱中:(1)装箱单;(2)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7.4凡由于乙方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标的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标的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8.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标的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求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满足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标的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标的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部分中的规定及响应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工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8.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8.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标的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8.5合同标的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6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且除原设备提供的英文技术文档以外,其他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本。8.7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8.8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8.9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9、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9.1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标的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虽有该期限的约定,但:仅为兜底约定;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标的的质保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乙方特别约定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包退、包换、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甲方在评审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9.2乙方保证在合同标的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按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派员至甲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标的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9.3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9.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标的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9.5在合同标的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标的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9.6在合同标的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标的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标的、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9.7在合同标的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标的硬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10、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11、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11.2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当月LPR标准计算。11.3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安装完毕;(2)乙方送交的货物或服务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11.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产品及/或其性能缺陷、质量缺陷等问题,包括其直接或由代理商包修、修理、维护、保养等,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甲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用户、受损失的第三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及其代理商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11.5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11.6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11.7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建设,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12、其他约定12.1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将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交甲方查验。12.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安装过程的全程监督,所有货物及安装材料进场后,都应经过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认可;所有隐蔽工序在覆盖前,都应经甲方或有关部门的验收认可。12.3履约保证金(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甲方有权选择合同不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抵扣违约金或赔偿金,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0日内退还。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4、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15、本合同一式5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3份、乙方1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1份。甲方:当涂县人民医院乙方:杭州中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平府北路288号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服装市场8-3-67、68号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311200电话:0555-2973704传真:/电话:0571-86984621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江南支行账号:1202092009900005636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4年4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奥林巴斯胃、肠镜镜体 高清电子结肠镜 电子治疗胃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