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 化学农药采购合同公告(沁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
沁阳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沁财招标采购-2024-7-A
二、合同名称:沁阳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三、项目编号:沁财招标采购-2024-7
四、项目名称:沁阳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沁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沁阳市沁济路1号
联系人:刘凤明
联系方式:13782686334
2.供应商(乙方):汤阴县慧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汤阴县宜沟镇长沙村
联系人:李俭
联系方式:19903729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42916.73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化学农药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1
1,242,916.7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附件
沁阳市 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沁阳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沁财招标采购-2024-7项目编号:沁公资采购H2024-015-1号甲方(采购方):沁阳市农业农村局乙方(供货方):汤阴县慧通科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沁阳市农业农村局乙方(供方):汤阴县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持2024年4月23日签发的沁阳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如下:、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1.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喷施数量(亩)亩单价合计(元/亩)总价(元)货物数量122%塞虫·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20克/袋130833.343.18416050.0245792袋23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100克/瓶130833.342.98389883.3539251瓶3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毫升/袋130833.341.28167466.68130834袋4叶面肥100克/袋130833.342.06269516.68130834袋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合计:小写:¥1242916.73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2.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1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3.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在乙方进行项目实施及供货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5.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6.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9.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规格、技术要求,并应附有批次检验报告;10.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四、售后服务1.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2.货物供货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5分钟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供货。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五、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六、违约责任技有能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慧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的违约金。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七、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焦作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沁阳市农业农村局乙方(盖章):汤阴县慧通科技有限公司11m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信用代码:开户行:河南汤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13702686334联系电话:公司签订日期:银行账号:19311001700000173联系电话19903729399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04.27签订地点:沁阳市农业农村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 化学农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