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 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707-XMXM-C2024-0012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707-XMXM-C2024-001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5150950818
供应商(乙方):江苏卓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 京 市 玄 武 区 玄 武 大 道 699-18 号 10 幢
联系方式:139519906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检查全区范围内,含镇(园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燃气管线、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企业等燃气重要设施场站安全情况;全区范围内燃气管线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提供第三方服务等其他事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全过程参与全区范围内燃气管线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并提供安全、质量监督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2)其他与安全质量监管相关的事项,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等。
联系方式:13951990674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38000.00元
合同金额:53.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8 16:3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扫描件_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_合同.pdf

赣榆区政府采购2024年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707-XMXM-C2024-0012采购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供应商:江苏卓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乙方:江苏卓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方:连云港璇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_2024年04月_09日2024年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JSZC-320707-XMXM-C2024-0012【标段编号】)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服务内容:检查全区范围内,含镇(园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燃气管线、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企业等燃气重要设施场站安全情况;全区范围内燃气管线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提供第三方服务等其他事项72.服务期限:一年1.3补充条款:1)全过程参与全区范围内燃气管线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并提供安全、质量监督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2)其他与安全质量监管相关的事项,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等。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捌仟元整(¥538000.00元)。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应严格、完整履行合同项下的20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条款严格保密,以加强长期合作。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将本着友好互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应当赔偿就其原因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五、产权担保本项目不适用。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一年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一年。9.2交付方式:电汇,网银,现金。9.3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十、合同款支付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服务至半年时支付至合同价的50%,服务终止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安全质量监督服务的劳务、保险、利润、税金、住宿、差旅费、车辆用车、印刷装订等一切费用、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以发票开具日期计算)。0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碳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碳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碳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口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万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作加流单位公里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系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持三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执一份。18.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申:乙方:江苏卓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21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那也空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4月28日签订日期:2024管理有年项目见证方:连云港璇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聚王王女320707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 安全质量监督第三方服务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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