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2024)



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原市少儿图书馆及弘毅楼一楼门面)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雁财采计2024-02012-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程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原市少儿图书馆及弘毅楼一楼门面)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24-02012

3、项目内容: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原市少儿图书馆及弘毅楼一楼门面)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先生

6、联系电话:822330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6542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详见附件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4月28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31日。总日历天数:125天。

2、地点:衡阳市雁峰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4-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4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雁峰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5175130118
电 话:1890747891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1412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光辉路支行

 
帐 号:43050164433600000264

附件下载:

环城南路小学_政府采购合同.zip

D(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程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原市少儿图书馆及弘毅楼一楼门面)工程(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24-02012(3)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许云华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465428.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伍仟肆佰贰拾捌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2024年4月28日,完成日期:2024年8月28日。总日历天数:125天地点:衡阳市雁峰区4.付款方式:1、此项目无预付款;2、原市少儿图书馆全部完工后支付乙方总合同金额的40%;3、弘毅楼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4、财评结算手续办理完结后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5、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5.结算方法5.1资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2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具体按照法>衡政办发[202315号文执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碳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5.4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政府采购合减超建设有限南湖o项目名称:雁峰区环城南路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原市少儿图书馆及弘毅楼一楼门面)工程政府采购编号:雁财采计2024-02012采购项目编号: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28日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4月28日合同订立地点:雁峰区尔城南路小学会议室甲方:(公章)公章Ten与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00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91430400MA4Q68K42P电话:13517513011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光辉路支行账号:430501644336000002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盖章):2024.4.28430407不符的,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5.5工程变更严格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计价:(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其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确定。(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5%以上,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人工工资单价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工资单价调整。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参照市场价。(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确定。5.6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愿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衡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