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000-SWGC-G2024-0049001
二、合同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JH2024004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000-SWGC-G2024-0049
四、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联系方式:15380341684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1幢8楼
联系方式:152525225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医疗责任保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期1年,追诉期5年
联系方式:1525252256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90000.00元
合同金额:19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8 09:3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4-0049号KP审计编号:YDFYCGZX-服务2024006甲方:(买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卖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附属医院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Uni301甲、乙双方根据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服务1.1服务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1.2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执行。1.3医责险险种及赔偿限额险种赔偿限额医疗责任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30万元;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150万元;精神抚慰金每人限额:20万元;法律费用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50万元。医疗责任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限额:每次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元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60万元附加险1.医疗责任保险附加进修、规培医务人员责任保险条款2.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3.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条款4.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条款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ate每次事故免赔率:10%;二者取高。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整(¥1990000)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附属医院Univ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4履约保证金收取: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5.1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5.2乙方与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5.3乙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甲方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5.4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5签订合同后因乙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6乙方给甲方额外增加赔付流程或者资料的;6.5.7乙方赔偿金额未达承诺赔付限额拒绝继续赔付或者继续履行赔付提出额外条件的。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附属医院八、服务期Uni8.1投保期限:一年(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a8.2追潮期:5年(追潮期是指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时起向前追潮的约定的期间。追潮期的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一年9.2交付方式:东西院区上门服务9.3交付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付款方式:附属医院本项目保费分批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预付保费用的50%;服务期限满半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保费。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疯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接到报案后,乙方理赔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0分钟内到达甲方现场。突发急重大医疗纠纷,医疗机构报案后安排调解员持工作证20分钟内到达现场12.4乙方应具备丰富的承保经验,熟悉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相关业务流程。12.5乙方应有足够的)以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理索赔申请及其他服务需求。项目服务团队应满足项目服务需要方针对本项目应设立专职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等供应商应派驻沟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风控、见证、调处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为甲方提供医疗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服务12.6乙方应提供服务期内24*7的服务热线95511,专人咨询电话15952709867;以快速响应医院的请求和查询。12.7乙方应提供全面的保险咨询服务,包括风险评估、保险合同解释等。12.8乙方应具备稳定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声誉,以确保合同期内的保险责任履行。12.9乙方应提供详细的索赔处理流程,包括索赔申请的要求和处理时间等。12.10乙方应提供定期的保险报告和理赔报告,以便医院了解保险责任履行情况。12.11乙方应提供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培训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031(1)培训医院员工关于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流程;(2)提供宣传资料和培训材料,以帮助员工理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障范围(3)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供保险知识更新和案例分享等;附属医(4)协助医院开展保险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12.12乙方应提供风险管理、防范、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2)健全的医患沟通和纠纷解决机制;(3)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帮助医院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12.13受理医疗纠纷报案,及时派员参加医疗纠纷处理,负责受理、调查、评估、协商、调解、鉴定、诉讼以及理赔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12.14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风险管控服务,协助医院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12.15乙方可以在1个月内对接甲方自有APP或公众号,开发各项医疗意外险承保理赔接口及线上理赔专区,协助甲方更便捷的开展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12.16乙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快易免理赔增值(2)全流程纠纷处理服务;(3)承保、理赔线上化平台服务;(4)院方员工车辆车险折扣;(5)手术意外险设置三个月延长;(6)逐步增大直赔比例;(7)逐步开展平安员工体检;(8)建立长护群体院端服务。所有增值服务具体内容见乙方标书。十三、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有限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068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理赔流程(1)医院负责理赔部门在报案后联系中标人安排理赔专人进行全流程跟踪。(2)中标人需安排理赔专人上门收取理赔资料并负责后续理赔款到账。对于承保时已经提供的资料,理赔时无需提供13.4理赔时间(1)资料齐全的前提下需1日内赔款到账(2)通过理赔事故预付赔款,在第一时间按照约定划拨预付赔款,协助甲方解决先期救援保障资金。不能按期调处结案的案件,保险责任明确的,根据客户需求,对损失能具体核定的部分,乙方将在1个工作日内100%进行预赔,以协助甲方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3)甲方可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参与理赔、定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诺承担。(4)对于损失金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案件,在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保险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乙方推行理赔单证“一证化”,只需填写一张单证,次一工作日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银行支付。13.5理赔资料:(1)医院就诊材料斗(含发票等复印件)。(2)医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3)医患双方签定的协议书、调解书或各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等。(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3.6医务人员遭受伤害理赔清单附属医院uUni(1)医院就诊材料(含发票等复印件Yangzhou(2)医务人员身份证明+(本医院工作证明+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等)(3)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证明(监控、医院出具证明材料等)13.6甲乙双方关于交付和验收的其他约定: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合同约定情况除外),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9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七、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乙方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in18.1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乙方以各种手段腐蚀、赔赔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并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工作人员违规不良行为纳入违约行为,如有违反,甲方将停止履行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并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州州中心支公司中心支公司地址:地址: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mn、联系电话:联系电话:D日期:2020年9月2日期:2024年4月附属医院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阮王婷ho项目经办人:易州大学italOfYangzh日期:20年4月20日有限公ffiliatedHospi廉洁合作协议合同编号:JSZC-321000-SWGC-G2024-0049甲方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甲方工作人员严禁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个人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报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接待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7907263)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赔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ff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日期:2024年4月26日日期:2024年4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