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消防服务 森林防火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洛阳市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洛采公开-2024-42-A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42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
联系人:薛芳
联系方式:63322031
2.供应商(乙方):河南中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92号
联系人:迮琳琳
联系方式:137831176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087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年,履约地点:洛阳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森林防火服务
森林消防服务
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年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28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4-42招标采购文件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4)0134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洛阳市林业局乙方:河南中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签订时间:2024年4月23洛阳市林业局(甲方)所需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采购项目委托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直政采招标(2024)0134号)招标文件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或甲方)确定河南中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招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说明03110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河南省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执行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任务。2.管理模式和指挥体负责日常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和调度指挥,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天24小时战备值班,强化专业训练,采取不定时工作轮休制。3.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设施及工具。定期做好防火宣传工作。4.一旦发生火情,服从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及时、快速出动,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之目的。5.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应战、科学扑救,安全第一,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6.确保年森林受害率不能超过0.9%0。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每月结算一次费用,月支付额:壹拾柒万叁仟玖佰壹拾陆元陆角陆分(¥173916.66)。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问,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中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二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限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一次服务费用,付款金额根据服务项目内容和甲方考核结果确定,考核依据参照洛阳市林业局考核办法执行。每月项目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以经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数额为准,按照每月双方核定签字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确定当月服务费用。乙方于提供服务次月10日前开具正规发票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可以顺延)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名:河南中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3799010054100015第六条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中标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若考核合格情况下,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不得N超过三年,若考核不合格重新组织采购。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按照洛阳市财政局洛财购(2021)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1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服务的落实、咨询、执行等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迮琳琳联系电话:13783117611第九条分包除招标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如遇政策调整或相关部门要求,导致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双方免于承担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单位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三_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次源游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项)工作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洛阳市林业局森林消防服务项目人员招聘,日常管理,驻派人员经理管理,火期早期处置,火情早期预警,发生火情派人员去处置,防火宣传,确保年森林受害率不能超过0.9%。。项2087000物料物料物料物料易耗品易耗品易耗品易耗品专用工具专用工具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调试费调试费调试费调试费培训费培训费培训费培训费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柒仟元整;合同价:2087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消防服务 森林防火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