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2024)



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本级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MD-2024-03-21
四、项目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本级
2、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105泵站
3、联系方式:86842598
4、供应商(乙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6、联系方式:139710294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24300元
5、合同金额:12.4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30日;履约地点:武汉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4-0027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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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北湖闸更新改造清单编制合同.pdf

GF-2015-0212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编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武汉青山区(化工区)北湖闸3.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原北湖闸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后北湖闸设计流量72m3/s,闸室采用整体式涵洞结构,共3孔,孔口尺寸为5米x4米(宽x高),闸顶高程为29.5米,与武惠堤同高:闸底高程为15.8米,闸室总宽度20.4米,新建进水渠34米,铺盖段长15米,穿堤涵管及防洪控制闸长72米,消力池长15米,海漫段长40米,防冲槽段长12米,工作桥1座,同步配套建设供配电、照明、信息化系统及设施设备等。4.投资金额:初设批复总投资4439.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3.11万元。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提供编制成果文件。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系列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现行有关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定。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咨询服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的60%执行。最终以经审计确定的金额支付款项,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12.43万元(大写:壹拾-4一贰万肆仟叁佰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结算价上限。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日年飞L2.订立地点:武汉市青山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管理发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委托得,生客的执贰份,处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达高咨询iam.委托人:(盖章)间(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年月日日年月日-5-工程代建委托合同项目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委托方(甲方):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受托方(乙方):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湖北武汉签订日期:22022年7月12日第一部分,协议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关于下达2021年青山(化工)区城建项目的通知》青建文[2021]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甲方将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青山区3、工程内容:本次更新改造工程为原闸拆除重建,新建水闸设计排水流量72m3/s。主要建设规模具体工程量以初步设计及施工现场数据为准。4、工程总投资:估算总投资为4490.27万元,实际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5、承接方式:依据代建委托。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代建范围为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包含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三、工程服务期服务期限:承接项目后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为止。确保工程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四、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首值送部门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或规划变更调概除外。代建工期目标: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代建工作。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五、合同价款本合同代建服务费(总价款)由基本代建费以及代建绩效指标费两部分组成,单位为人民币。1、代建服务费(总价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1429号文)文收费标准计价,待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依据初设批复建安工程费计算本项目代建服务费。2、代建服务费(总价款)的80%为基本代建费,代建服务费(总价款)的20%为代建绩效指标费用。其中概算控制方面设置10%,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设置5%,工期节点方面设置5%。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在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30%;工程开工后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90%;工程完成决算审计后支付基本代建费的98.5%,以及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五项第2条约定的各项代建绩效指标后向乙方支付代建绩效指标费。基本代建费的1.5%作为本项目保证金,在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支付。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费用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银行转账,乙方确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化工新城支行账号:200768293910014七、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服务费。八、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项目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九、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湖水9南山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彭涛合同专用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合同范围和法规下列各词语和用语,除上下文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定义。1、“工程”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实行代建的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甲方”是指工程建设方和代建业务的委托方或其合法继承人;3、“乙方”是指承担代建业务和代建责任的受托方或其合法继承人;4、“代建项目部”是指乙方派驻本项目实施代建业务的机构。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的代建及管理工作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2、甲方负责工程的资金筹措,负责初步设计的论证和审批工作,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要求。3、甲方有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审查施工、监理单位,会同乙方审核施工、监理合同的权利。4、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工程量核定后,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向乙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直接支付相关款项。根据相关规定对代建工程进行审计监管及竣工决算。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中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6、甲方负责审批涉及工程工期、工程造价及技术方案的重大变更,并依据现行的基建程序及代建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7、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重影响工程建设,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8、甲方委托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选定相关建设服务单位。9、在工程实施中,甲方与乙方一道做好与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在履行合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代建工作情况。2、代理甲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审核选定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有关服务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3、负责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红线范围内(含施工范围)征地拆迁工作及管线迁移工作。4、负责配合甲方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建设合同,根据需求报甲方及有关部门备案。5、负责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进行全面控制管理,负责与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单位的协调工作。36、负责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7、负责拟订月度工程建设资金支付计划,负责审查签证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进度款的支付意见,并报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8、负责配合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决算及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9、负责配合甲方组织办理工程移交并完成相关手续。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提供完整的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工程价款结算资料、项目财产移交清单、使用说明书。10、乙方在工程代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审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I1、乙方以甲方委托之名从事与委托事项之外的任何民事行为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三、用款拨付方式乙方按月签署工程进度款的审查意见,经甲方复核后,按审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由甲方拨付给合同对方单位。施工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价款80%停止支付,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批复价款97%,余款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付清。四、意外风险如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救济措施,未及时采取合理救济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若突发事件属于不可预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自身难以克服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导致损害扩大的,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五、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六、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10%以内且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甲方备案:超过施工合同额10%或变更总额超过50万元的由乙方报甲方审核,并填写备忘录,甲方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乙方可先行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后补办审批手续七、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171号)以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要求。八、合同终止1、由于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代建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2、由于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代建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3、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5、由于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代建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继续索赔,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九、通知送达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乙双方的联络沟通应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签字确认,如需反馈应确定反馈时间。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或意见2、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为本合同往来事项联系方式甲方通讯地址:甲方通讯电话:乙方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临江大道与阳逻汽渡路交叉口乙方通讯电话:868668843、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约定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通知方式。若其中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若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约定的联系方式仍视为法定送达方式,且造成双方联系障碍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工程如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乙方应报甲方确认,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从本代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乙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2、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照与其签订的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未及时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3、在工程建设中,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工期完成代建工作,每延误一天,按该项目应收代建服务费的2%赔偿,如工期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5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因乙方管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及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两年内禁止参加甲方的工程项目代建工作,并赔偿相应损失,赔偿金不超过本代建合同价款十一、其他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规和地方法规。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湖北省工程建设服务廉洁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乙方(代建单位):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青山区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二、甲方责任1、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2、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子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5、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代建业务。6、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专三、乙方责任1、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代建业务。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4、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15、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代建业务的要求。四、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2、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五、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六、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代建合同的附件,与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七、协议份数本协议份数与原合同相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喜清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8安全生产合同甲方(建设单位):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乙方(代建单位):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为在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建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对乙方及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二、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乙方与甲方,及乙方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乙方须提出应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6、乙方及与代建项目有关单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与使用单位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最大可能减少事故损失。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项目保修期结束后失效。本合同作为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建合同的附件,与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份数与原合同相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9委托书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长江大堤安全度汛,尽快消除北湖闸安全隐患,根据青山区2021年城建计划,拟对结构严重老化的北湖闸进行更新改造。现委托贵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该项目前期及施工全过程建设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规范要求开展北湖闸更新改造工作。区水务山区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2022年月日代建费计算式:依据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区发改局关于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发改政【2022】42号)文中批复,估算总投资为4490.27万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文收费标准计价,本合同代建费以3349.2万元为基数计算。代建取费方式:工程总概算50000万以内,费率为4.5%本工程代建费服务费(总价款)=3349.2×4.5%=150.71万元(其中110.94万为可研批复中的代建费)根据合同条款,本工程代建费分为基本代建费以及代建绩效指标费,代建服务费(总价款)的80%为基本代建费,代建服务费(总价款)的20%为代建绩效指标费用。1、在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30%;基本代建费=150.714(代建服务费总价款)×80%=120.5712万元。初设完成应支付120.5712×30%=36.1713万元。2、工程开工后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60%;工程开工后应支付120.5712×30%=36.1713万元。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基本代建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支付120.5712×30%=36.1713万元。4、工程完成决算工作后支付基本代建费尾款以及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五项第2条约定的各项代建绩效指标后向乙方支付代建绩效指标费。1)基本代建费8.5%尾款计:120.5712×8.5%=10.2485万元2)代建绩效指标费计:150.714(代建服务费总价款)×20%=30.1428万元。工程完成决算工作后应支付:1)+2)=40.3913万元。5、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基本代建费1.5%;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150.714-36.1713×3-40.3913=1.8088万元。青山区北湖闸更新改造工程代建服务费共计150.714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