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 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 食用农产品快速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29 17:21:54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4-01180 预算金额:1575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嘉晟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JSHP00250124JGFW-

二、合同名称

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JSHP00250124JGFW-

四、项目名称

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
联系方式:020-83271825
供应商(乙方):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鹏飞园鹏飞街1号、3号、5号
联系方式:136324211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包3
1(项)
334,000.00
334,000.00

合同金额: 334,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叁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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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4-01180项目编号:JSHP00250124JGFW-项目名称: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20-3239901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乙方: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电话:020-34301783住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鹏飞园鹏飞街1号、3号、5号签订时间:2024年4月签订地点: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JSHP00250124JGFW-)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叁拾叁万肆任元整(¥334,000.00元),中标(成交)优惠率:2.00%。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合同包号采购标的服务期限采购预算(人民币)服务内容3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联和、龙湖、新龙、九佛)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334,000.00元黄埔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不少于19278批次及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三、工作要求(一)服务要求由乙方负责对黄埔区所有目标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所要求的快检品种、项目为基准,负责提供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及门店开展快检所需试剂,并派出技术人员进驻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按照1个服务人员(正式员工)最多服务3个服务对象的形式,其中,新业态企业至少派1名正式员工驻点服务(开展快检期间),确保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推广服务开展方式:乙方应按照最低人员数量要求为中标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提供追湖数据的采集、上传、更新数据等服务工作,乙方应协助经营者完成每日湖源数据的采集工作,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新相关数据,确保每三天更新一次数据。原则上每周每个企业至少6小时在现场开展服务工作,可根据企业源数据上传情况适当调整服务时间;快检数量和频率(以甲方最终工作方案为准)。(二)服务能力川1、固定的服务场所:广乙方需有齐全的办公和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人(1)办公场所需配备打印机、固定电话、传真机。(2)拟投入的仓库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用于存放维修仪器、常用检测配件、快检试剂(快检试剂保存满足试剂盒说明书的要求)等,其中拟投入配套食品专用冷藏冷冻仓库且总容积不少于50m,用于存放快检样品等。(3)需有在广州市的配套车辆2台或以上。(4)有食品样品专用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用于存放快检样品、快检试剂等。(5)有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离心机、氮吹仪、恒温水浴锅等快检设备用于人员培训和应急保障,每种设备至少有20台,其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恒温水浴锅经过计量校准。(6)在服务场所的同一门牌地址需有相应的不少于30平方米仓库,用于存放维修仪器、常用检测配件、快检试剂(快检试剂保存满足试剂盒说明书的要求)等。2、在实施地区乙方必须要有不少于3位常驻服务人员。(三)工作内容1、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快检重点项目清单》。2、实施计划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指令对各合同包对应任务要求中的黄埔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防范食品安全事故。3、实施原则原则上对指定单位购入的食用农产品种类实现覆盖快检,增加选取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进行快检;对水产品进行兽药残留检测,全部水产品快检必须使用胶体金试剂进行。每个样品的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4、快检试剂、设备和文书快检试剂、快检设备及其配套用具由乙方提供。因乙方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快检文书:乙方按规定要求为服务对象印制快检相关文书,并指导服务对象准确填写和妥善保存,以备核查。(1)快检试剂:乙方提供。应使用质量合格、来源合法的快检试剂。投放至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快检试剂应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耗材,满足快检工作要求。(2)快检设备及其配套用具:可使用服务单位的快检设备及其配套用具,如遇服务单位无快检设备或配套工具,或其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残仪、离心机、氮吹仪等设备)和配套用具,确保快检工作正常开展,使用的检验设备和耗材应适用于现场快速检测,达到国家及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应对所有服务单位的农残仪等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期间核查和计量校准。甲方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质量,因乙方使用不合格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耗材造成的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负责。(3)快检文书:乙方配合印制。根据甲方制定的快检工作文件,乙方按规定要求为服务对象印制快检相关文书,并指导服务对象准确填写和妥善保存,以备核查。5、快检操作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以及甲方有关快检工作的规定、标准等要求,按程序、依步骤开展快检,做好抽样、留样、检验等工作。服务单位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配合条件,包括检测场地、用水用电,以及自主检测需配套的消耗品。6、抽样(1)乙方对甲方的监管对象进行抽样,并及时进行快速检测,检测项目的检测费按实际检测项目数量结算。(2)抽样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抽样,抽样时由乙方填写抽样单,乙方对登记的样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要保证样品运输过程安全,保证符合标准或样品标示要求的运输条件。7、样品检测(1)检测依据:食品快速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备福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检的判定依据。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上述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对目前暂未有判定依据的项目应出具检测数据、检测方法介绍、结果分析和处理建议。(2)检测人员:由专业的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或检验员证的快速检测人员组成。(3)检测结论为阳性的,乙方应当在检测结果出具后1个小时内将结果报甲方的指定部门。(4)对出具的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虚假检测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愿意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快检信息公示和上报由乙方协助,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电子屏),每天最晚不超过上午10时,公示快检结果信息(由甲方提供样式);同时,会同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每天及时将快检数据上传到省、市快检信息系统(由甲方提供样式)。(6)后续处理乙方应协助做好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下架、监督抽检、复检等工作。对经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乙方要协助监管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开办者及时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由甲方提供样式),在30分钟内将结果告知经营者,并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乙方要协助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对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乙方要协助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通知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抽样检验确认后依法查处。对快检不合格经营者,乙方要协助服务单位持续跟踪、加强自检。(7)快检室和档案整理乙方应指导、协助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电商快检人员收集、整理快检资料,保存好原始记录本和快检结果凭证(由甲方提供样式,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保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快检室干净卫生、整洁。对检测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应当做好专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台账记录,以备核查。8、检测结果处理对于快检阳性结果,立即启动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符合法检情形的,立即通知甲方指定部门,如有需要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抽样。9、结果总结分析专报及保密机制数据汇总,编写检测结果总结分析报告,对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在未获得允许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抽检商品、采样时间、受检单位、检验结果等内容向委托单位以外的单位及人员泄露。10、其他保障(1)服务车辆:有派驻完成本项目的车辆。有服务车辆:有完成本项目的车辆,提供用于监督考核的车辆为5-7座车,每辆车每次使用时间为1天。(2)服务人员:本项目有具体的工作团队,有派驻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有指定工作联络人,以便快速联系工作,设备日常维护人员、实验比对人员应通过上岗考核。有完成本项目的日常快检服务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平台推广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均为正式员工,且已购买个人社保,其中,日常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日常快速检测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控制人员专职负责内部考核、快检结果质量控制等工作,平台推广服务人员,主要负责追潮数据的采集、上传、更新等服务工作。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确定派出服务人员名单,并报甲方备案;如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变动,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3)试剂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期间,如乙方所使用的快检试剂经技术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需立即配合甲方更换快检试剂。(4)根据实际工作提出的其他服务。(5)有工作流程:组建工作小组;研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对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快检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方案及细则开展工作。(6)有工作记录:乙方开展服务时,需做好上门服务签到记录(应使用相关签到软件或自行开发软件)、试剂派送记录、现场实验记录等,并按甲方要求定期提供服务工作报告和数据。11、应急响应甲方需要实施应急、查处等工作时,乙方应快速出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在工作时间内30分钟时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每月快检批次表主体类型批次要求批次要求零售市场民生实事市场每月快检三250批次,每周快检W5天,每天快检≥10批次,其中水产品每天快检≥1批次,畜禽肉蛋类每天快检≥1批次,水果每月快检约10批次。零售市场其他市场经营户W15户的,每月快检W200批次,每周快检W5天,其中水产品每月快检三20批次,畜禽肉蛋类每月快检三20批次。零售市场其他市场经营户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法规和道德。2、严格履行合同一切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和其他利益,不得在v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项目设备。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项目安排工作人员,也不得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和项目设备供应、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和其他利益。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1期:支付比例50%,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由甲方按合同支付50%的合同款2期:支付比例30%,2024年9月底之前,乙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由甲方按合同支付30%的合同款;3期:支付比例20%,1.每个服务包完成最少任务数则视为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并履行完合同中有关承诺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支付20%的合同款。2.乙方凭以下资料进行结算:(1)服务内容明细(加盖乙方公章);(2)开具的正式发票。3.计算方法:按完成的检验结果上报数量计算服务费用,超出服务总价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注:根据投标人报价按最少数量结算后,剩余金额按乙方投标单价,甲方可选择增加数量采购(具体工作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支付方式由合同另行约定)。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州黄埔支行帐号:738072826358乙方应清楚并同意,上述付款时间是指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之日,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六、验收要求1期:项目完成后,甲方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乙方的服务质量应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1.验收依据(1)评估检测结果总结和分析报告。(2)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2.验收内容及要求(1)对服务时间、快检品种和项目的符合性进行验收;(2)对快检总任务完成量进行验收;(3)对平台潮源数据上传情况等进行验收;(4)其他需要验收的情形。七、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八、保密(一)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3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二)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乙方完成情况,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款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该部分损失。(二)乙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视乙方完成情况,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款项,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该部分损失。(三)乙方若工作质量差、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不协助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逾期未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视乙方完成情况,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款项,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该部分损失。(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o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五)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为:按本合同总价的3%0(六)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端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联系人:曾诚代表:代签订日期:2024年4月7日开户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日期:2024年4月7日纳税人识别号:114401123557521216开户名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州黄埔支行联系方式:020-32399012银行账号:738072826358传真:020-82213706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6757787458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鹏飞园鹏飞街1号、3号、5号联系方式:020-34301383传真:020-852837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 销售监管平台推广服务 食用农产品快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