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11510347
五、合同编号:11NMB089384920244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933
93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杨青玲
联系电话:15999367675
传真:/
地址:昌吉市建设路30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089384920244202).pdf
合同编号:11NMB089384920244202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品牌:1项933.00933.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933.00933.00933.00933.00933.00933.00933.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玖佰叁拾叁元整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车辆租赁相关条款第一条车辆信息车牌号:新B-RQ269型号:越野车第二条租赁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1天。第三条租赁服务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一)租赁服务费构成构1、固定人车租赁服务费:小轿车、越野车550元/天,商务车600元/天;小轿车昌吉市区内400元/天,昌吉各乡镇500元。2、当天往返木垒另加租赁服务费150元,当天往返奇台、吉木萨尔县另加租赁服务费100元。3、过路过桥费、食宿费、停车费和燃油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1/2(二)结算方式乙方提供租赁服务费总额发票及过路过桥费、食宿费、停车费和燃油费票据,甲方及时结算。(三)租赁服务费用合计金额(小写):933元整(大写)¥:玖佰叁拾叁元。其中:固定人车租赁服务费550元;当天往返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另加租赁服务费0元;过路过桥费68;住宿费0元;用餐费25元;停车费0元;燃油费290元。1/2(四)车辆的维修及费用负担车辆在服务期间的维修和保养及配件、总成件的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车辆在服务期间发生违章和出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责令停运或终止合同。(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提前检查为甲方提供的车辆状况,确保出车安全。2、乙方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驾驶车辆。(七)其它约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全部服务费的两倍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八)附则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乙方(公章):新疆海之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昌吉市建设路302号,地址:昌吉市绿洲南路12号电话:,电话:1500166665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绿洲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30050701040000632,账号:3004801409200179783签订日期:2024.4.28,签订日期:2024.4.28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