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 压缩空气站 成品异物检测仪 智能灭菌清洗烘干机组 全自动内包装机组 全自动附味机 生产净化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族事务局2024)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族事务局黑龙江梅斯勒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208]MC[GK]20240002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梅斯勒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208]MC[GK]20240002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梅斯勒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族事务局
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3号办公楼402室
联系方式:15545026070
供应商(乙方):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芜湖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25-1号
联系方式:18155308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外包装机组
2(套)
¥367,500.00
¥735,000.00
YD-520

2
压缩空气站
1(座)
¥250,000.00
¥250,000.00
YD-316

3
物料分拣平台
1(座)
¥350,000.00
¥350,000.00
YD-1043

4
成品异物检测仪
2(台)
¥60,000.00
¥120,000.00
YD-631

5
智能灭菌清洗烘干机组
1(套)
¥1,770,000.00
¥1,770,000.00
YD-1695

6
全自动内包装机组
4(套)
¥467,500.00
¥1,870,000.00
YD8S-12-1018

7
全自动附味机
1(套)
¥230,000.00
¥230,000.00
YD-267

8
生产净化系统
1(套)
¥925,000.00
¥925,000.00
YD-662

9
油料储供线
1(条)
¥70,000.00
¥70,000.00
YD-298

10
胚体制成机组
5(套)
¥336,000.00
¥1,680,000.00
YD-753

11
烘干房
1(座)
¥255,000.00
¥255,000.00
YD-759

12
集中供料输送装置
2(套)
¥217,500.00
¥435,000.00
YD-235

合同金额: 8,6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6月29日
履约地点:梅里斯区经济开发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保函.pdf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族事务局
2024年04月29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族事务局采购计划号梅财购核字[2024]00039号供应商(乙方)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208]MC[GK]20240002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签订时间2024年04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外包装机组YDLKPACKYD-520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0套367,500.00735,000.002压缩空气站YDLKPACKYD-316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座250,000.00250,000.003物料分拣平台YDLKPACKYD-1043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座350,000.00350,000.004成品异物检测仪YDLKPACKYD-631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0台60,000.00120,000.005智能灭菌清洗烘干机组YDLKPACKYD-1695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套1,770,000.001,770,000.006全自动内包装机组YDLKPACKYD8S-12-1018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4.00套467,500.001,870,000.007全自动附味机YDLKPACKYD-267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套230,000.00230,000.008生产净化系统YDLKPACKYD-662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套925,000.00925,000.009油料储供线YDLKPACKYD-298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条70,000.0070,000.0010胚体制成机组YDLKPACKYD-753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5.00套336,000.001,680,000.0011烘干房YDLKPACKYD-759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1.00座255,000.00255,000.0012集中供料输送装置YDLKPACKYD-235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0套217,500.00435,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陆拾玖万元整(¥¥8690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公路运输。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由供方承担。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梅里斯区经济开发区。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第1页-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经济开发区。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1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多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1.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第2页-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4-292024年04月29日乙方(章)2024-4-292024年04月29日单位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3号办公楼402室单位地址:安徽芜湖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25-1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庞加寇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吴李军委托代理人:庞加寇委托代理人:吴李军电话:15545026070电话:18155308333电子邮箱:mlsmzj2008@163.com电子邮箱:382533890@qq.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梅里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湾证支行账号:0902007309219511294账号:34050167600800000789邮政编码:161021邮政编码:241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2024-4-292024年04月29日乙方(章)2024-4-292024年04月29日-第3页-阳光保险集团阳光信保SunshineInsuranceGroupSunshineSurety查验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翰尔族区民族事务局鉴于你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翰尔族区民族事务局(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芜湖裕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方)参加黑龙江梅斯勒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项目(包号:1)(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不可撤销、见索即先行赔付的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1202422270120000157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捌万陆仟玖佰元整(¥:86900.00元)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26日0时起至2024年06月30日24时止,共计66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五)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A款)(202212版)条款》。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险人:阳光信用保证保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道中段52号渝兴场B2栋15层电话:400-80-9551保单专用章签单日期:2024年04月5011410928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休闲食品深加工设备 压缩空气站 成品异物检测仪 智能灭菌清洗烘干机组 全自动内包装机组 全自动附味机 生产净化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齐齐哈尔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