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调查采购合同公告(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B0308427L2024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调查(第一批)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832024CCS00004
四、项目名称: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调查(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运城市空港新区关公西街5号
联系方式:13453946644
供应商(乙方):山西德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东东街金泰大厦12楼1242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158035992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调查(第一批) 数量:1.00 单价(元):12167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YK11GB00852及YK6GB04000号宗地块(面积分别为200亩和65.9亩)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调查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调查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2.合同金额(元):12167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污染调查(第一批)合同(11NB0308427L20241).pdf
此件已经审自行修改无效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技术服务合同书技项目名称:2024年送城经济YK6GB04000号宗地块土壤污杂调查项量9方: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通配车城经济理果开发区分局甲方:山西德睿药不保科技有限公司1408乙丰睿德签署日期:2024年4月3日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根据《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技术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YK11GB00852及YK6GB04000号宗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工程位置: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条工作内容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YK11GB00852及YK6GB04000号宗地块(面积分别为200亩和65.9亩)(以下简称本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大约265.9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污染识别(对本地块和周边敏感范围地块资料收集、现场探勘、人员走访、结果分析、初步采样计划编制);二、现场采样(土壤采样点定位、土壤采集点定位钻探);三、现场建井(地下水检测点定位、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洗井、水位测量);四、样品采集(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五、样品检测分析;六、调查报告编制:七、专家评审。第三条工作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1自行修改无效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1216750元)含税)。二、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二次付款:1、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发票后,甲方付款百分之三十(人民币365025元);2、提交本项目最终成果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剩余对应金额发票后,甲方付款百分之七十(人民币851725元)。3.乙方收款帐户:户名:山西德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河东支行账号:14050172830800001136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确定专人与乙方配合、沟通;2、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3、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负责按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2、负责本项目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样品采样检测、报告编制,以及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内容;3、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报告编制,并将最终成果交由甲方。2此件已经审自行修改无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但不免除甲方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前乙方提供服务未支付的服务费的责任;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报告编制,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二)乙方: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额10%的违约金,对于已开展工作但未收取服务费的项目,放弃收取服务费的要求;2、延期提交报告(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三)其他原因若因不可预见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拖延或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等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同意以签订合同时留存的地址、联系方式为日常业务往来和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否则原地址及联系方式仍为有效。3此件已经审自行修改无效第八条其它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上(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项目甲方乙方乙方单位名称棒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ur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山西德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W140802309山西德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W140802309负责人复印联系电话1580359924115803599241单位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泰大厦12楼1242号办公室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泰大厦12楼1242号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河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河东支行账号140501728308000011361405017283080000113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