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业小麦采购合同公告(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323-SSJT-G2024-0020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分包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323-SSJT-G2024-0020
四、项目名称: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西康路江淮农贸市场东侧

联系方式:19271968680
供应商(乙方):江苏植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兴路28号
联系方式:139611423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量:氨基酸≥120g/L,Mg≥30g/L,产品剂型为水剂。规格:每瓶/袋1000克、100克、50克,按照实际需求比例提供。
联系方式:13961142330
主要标的数量:36.923吨
主要标的单价:13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7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9 09:33:4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分包一放弃预付款.pdf

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分包一采购合同.pdf

说明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我单位自愿放弃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分包一(项目编号:JSZC-321323-SSJT-G2024-0020)的30%预付款。江苏植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采购合同(货物)采购单位(全称):泗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全称):江苏植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项目名称: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3-SSJT-G2024-0020分包名称:2024年泗阳县中央农业小麦“一喷多防”项目分包一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肆拾捌万元整(¥:480000)的标的(货物)标的清单序号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植丰灵.规格:每瓶/袋1000克、100克、50克,按照实际需求比例提供.常州金坛吨36.92313000480000总价不变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本合同货物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中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二、交货时间、地点(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二)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三、质量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四、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五、验收(一)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二)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三)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四)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六、付款方式方式:项目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次性结清货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备注: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七、售后服务(一)验收通过之日起免费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48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1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八、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0%计取。(1)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缴纳。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账号:15230188000019540(2)供应商也可选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使用投标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4689000006,银行:江苏银行泗阳支行),并备注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一笔缴纳到位。(项目与标段名称应与招标公告项目与标段名称保持一致,保证金应一笔缴纳到位)。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a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九、违约条款(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五)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一、合同生效及审核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二、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十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敏法定(授权)代表人:夏宇联系电话:0527-88765980,联系电话:13961142330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农业小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