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羊羔 牛尾 牛排骨 牛肉片 牛肉 羊羔肉采购合同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2024)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变更公告(一次)
一、原合同编号:20240423HT(WZ)000026
二、原合同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303-20240301202718755
四、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文化东街004号
联系方式:0953-5081576
供应商(乙方):红寺堡区孟文虎肉店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罗山商城80号
联系方式:132395853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农特产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鲜农特产品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
合同金额:40.9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一年一签,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配送农特产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原合同变更条款号:HSBQRMYY20240421
八、合同变更日期:2024-04-29
九、合同变更公告日期:2024-04-29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原合同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合同.pdf
十二、变更后合同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合同.pdf
十三、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编号:HSBQRMYY20240421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供应商:红寺堡区孟文虎肉店签订日期:2024年4月21日签订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农产品配送服务采购合同等采具甲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据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东街004号联系人:元据或联系方式:0953-5098789乙方:红寺堡区孟文虎肉店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罗山商城80号联系人:孟晓林联系方式:13239585358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市同约定农特产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类、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价格、价款整8大公鸡8大公鸡斤17拟采购金额(暂定)人民币: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28斤17拟采购金额(暂定)人民币: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28567羊羔肉三黄鸡小土鸡斤斤斤3113154牛尾斤223牛排骨斤292牛肉片斤321牛肉斤31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元)备注21.以上表中价格含税费、人工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费等采购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2、品种、数量、金额为甲方的需求意向,并非最终执行结果,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甲方实际通知采购的品种、数量为准,依备注方购买本合甲乙双方据表中约定单价及折扣率据实结算3.拟采购金额:大写: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409200元),具体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依据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据实结算,若因甲方需求计划调整或停止,采购金额也随之调整或停止。4.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随行就市,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随时进行调整,调整价格参照吴忠市发改委或本地区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农产品价格为依据,也可以参考大型商场或者超市售卖的价格,具体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特别是蔬菜类价格随季节变化波动频繁,其价格随行就市不定期需要进行调民医整。二、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该满足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2.乙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验。如经检验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要求更换等措施,因乙方提供货物的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对照采购品种的日期及保质期进行验收,以验收之日起计算,剩余期限不得低于包装所标注期限的80%,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要求更换等措施。4.乙方提供的为肉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3/8证、居率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清真标识等票据文件。三、送货地点、数量、时间及联系人1.根据甲方所需要的品种、数量,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接收的数量为准。2、乙方固定联系人:孟晓林,132395853583、乙方按约定方式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和运输期间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所送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并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破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2.乙方按照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中约定的数量、到货日期,按期供货,每送一批货物需提供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作为收货凭证。货到后,依据第二条款的质量要求,由甲方组织不少于三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接收,甲方验收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确认签字,如果检验不合格的品种、数量,甲方有权要求退换,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够同品牌、同规格、同数量符合质量要求货物,如遇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解决。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按季度进行结算,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根据核对后的实际金额数量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流程付款。482.乙方确认,有效收款信息如下:(1)账户:6228481208060666078(2)户名:孟晓林(3)开户行:农业银行红寺堡支行3.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2.甲方根据采购需求,应提前将采购订单发至乙方。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算和支付货款的义务。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运输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供应时,每批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品种、数量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安全约定,甲方指出安全隐患,乙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致使安全风险无法有效控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所提供货物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变味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应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5/8不保被自更改原材料名称、品牌、数量等,积极配合满定甲方的需求。八、违约责任人价家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乙方连期交费的。除和除乙方相应选的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全部损失3、乙方如违反以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长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瑕病或者过期产品,并不能及时退货或者换货。(2)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按约定时间及时供货,出现二次(含二次)的直接解除合同。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协商处理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约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6/8由于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行业政策企业动产发发生变化,建成本合同约的费物采购现目无法全部或分银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降合商,并书面省知乙方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予追究甲方贵任十一、解决争议1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含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支出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2.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全称(盖章)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甲方单位全称(盖章)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乙方单位全称(盖章)世红寺堡区孟义虎肉店时间:2024年4月21日时间:2024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4月21日至如件4月20日止。88编号:HSBQRMYY20240421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合同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供应商:红寺堡区孟文虎肉店签订日期:2024年4月21日签订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农产品配送服务采购合同等采具甲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据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东街004号联系人:元据或联系方式:0953-5098789乙方:红寺堡区孟文虎肉店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罗山商城80号联系人:孟晓林联系方式:13239585358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市同约定农特产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类、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价格、价款整8大公鸡8大公鸡斤17拟采购金额(暂定)人民币: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28斤17拟采购金额(暂定)人民币: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28567羊羔肉三黄鸡小土鸡斤斤斤3113154牛尾斤223牛排骨斤292牛肉片斤321牛肉斤31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元)备注21.以上表中价格含税费、人工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费等采购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2、品种、数量、金额为甲方的需求意向,并非最终执行结果,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甲方实际通知采购的品种、数量为准,依备注方购买本合甲乙双方据表中约定单价及折扣率据实结算3.拟采购金额:大写: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409200元),具体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依据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据实结算,若因甲方需求计划调整或停止,采购金额也随之调整或停止。4.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随行就市,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随时进行调整,调整价格参照吴忠市发改委或本地区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农产品价格为依据,也可以参考大型商场或者超市售卖的价格,具体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特别是蔬菜类价格随季节变化波动频繁,其价格随行就市不定期需要进行调民医整。二、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该满足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2.乙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验。如经检验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要求更换等措施,因乙方提供货物的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对照采购品种的日期及保质期进行验收,以验收之日起计算,剩余期限不得低于包装所标注期限的80%,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要求更换等措施。4.乙方提供的为肉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3/8证、居率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清真标识等票据文件。三、送货地点、数量、时间及联系人1.根据甲方所需要的品种、数量,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接收的数量为准。2、乙方固定联系人:孟晓林,132395853583、乙方按约定方式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和运输期间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所送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并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破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2.乙方按照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中约定的数量、到货日期,按期供货,每送一批货物需提供一式三份送货清单,作为收货凭证。货到后,依据第二条款的质量要求,由甲方组织不少于三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接收,甲方验收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确认签字,如果检验不合格的品种、数量,甲方有权要求退换,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够同品牌、同规格、同数量符合质量要求货物,如遇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解决。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按季度进行结算,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根据核对后的实际金额数量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流程付款。482.乙方确认,有效收款信息如下:(1)账户:6228481208060666078(2)户名:孟晓林(3)开户行:农业银行红寺堡支行3.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2.甲方根据采购需求,应提前将采购订单发至乙方。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算和支付货款的义务。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运输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供应时,每批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品种、数量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安全约定,甲方指出安全隐患,乙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致使安全风险无法有效控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所提供货物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变味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应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5/8不保被自更改原材料名称、品牌、数量等,积极配合满定甲方的需求。八、违约责任人价家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乙方连期交费的。除和除乙方相应选的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全部损失3、乙方如违反以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长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瑕病或者过期产品,并不能及时退货或者换货。(2)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按约定时间及时供货,出现二次(含二次)的直接解除合同。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协商处理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约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6/8由于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行业政策企业动产发发生变化,建成本合同约的费物采购现目无法全部或分银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降合商,并书面省知乙方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予追究甲方贵任十一、解决争议1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含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支出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2.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全称(盖章)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甲方单位全称(盖章)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乙方单位全称(盖章)世红寺堡区孟义虎肉店时间:2024年4月21日时间:2024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4月21日至如件4月20日止。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羊羔 牛尾 牛排骨 牛肉片 牛肉 羊羔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