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小麦粉 过氧化苯 米粉 玉米粉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6213620243

二、合同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4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62024CCS00032
四、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西校尉营15号
联系方式:0351-5228260
供应商(乙方):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浣纱北路48号
联系方式:187924191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4-普通食品(一) 数量:244.00 单价(元):11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对应区域内食品、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样品种进行采样、储运、检验、质量分析、信息上报等)及相关配套服务。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2879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4合同(11NMB156213620243).pdf

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合同编号:11NMB156213620243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受托方)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参加了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会议室举办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1401062024CCS00032)包4采购活动,并成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委托事项1.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赋予的职能,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乙方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八十六条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事项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2.甲方以《磋商文件》和《食品抽样检验方案》中规定的形式委托乙方提供食品抽样检验服务。乙方应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检验要求为甲方提供检验服务。3.《磋商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总体负责食品抽样工作的组织协调。2.甲方负责出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在抽检取样过程中给与协调沟通。3.甲方有权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整个采样及检验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对乙方未按约定及要求对样品运输、储存、检验等提出整改要求,直至终止合同。4.当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5.乙方有造假、抽样错误、漏检、送检超过规定时间、报告错误、样品存放不当等违反抽样、运输、储存和实验室操作规范等对甲方和食品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且列入甲方采购对象“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食品抽检招标等相关活动。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具备与本次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检验资质。2.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食品抽样过程中的现场采样、签字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抽样单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购买的样品必须满足复检时检验量的要求,并支付购买样品的费用。在抽检过程中至少提供2名相对固定抽样人员及专用车辆按照甲方委托事项进行抽样,样品抽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抽样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检测期间乙方自行负责抽样人员的食宿和车辆的费用。3.乙方应当具备专业样品运输车及低温保藏设备,取样作业结束后,保证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原有属性。运输途中避免挤压碰撞。采样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采用无菌操作采集的用于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验的散装样品应在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其他样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送检,并具备满足相应的速冻及冷藏类等储运条件的设备。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对因季节性变化等特殊原因无法购买到的样品,向甲方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由甲方调整抽检品种。4.样品采用单个包装的方式进行隔离,避免相互交叉污染。包装容器应完整、结实、有一定抗压性。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5.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决不能用快检方式代替,严格依据检测工作规范和检测实施方案开展检测工作。同时,要研究和使用5项以上总局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并开展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6.乙方对监测的食品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食品包装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7.乙方应严格落实各项采样、接样、检验等制度,并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向甲方提供检测数据,判定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抽检的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8.乙方应当对检验数据、检验样品保密。不得将抽样检验计划内容告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样检验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乙方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对超过保存期的复检备份样品,应当进行妥善处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合格备份样品的再利用。9.乙方在抽检近期(临期)食品时,应开辟绿色检验检测通道,确保被抽检单位的复检权利。10.乙方在承担甲方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与形象的行为;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同一批号的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接受被抽样人和相关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考察交流、捐赠等相关活动。乙方检验人员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效。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1.被抽样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时,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予积极配合,并支付(承担)相应费用。12.对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乙方要立即(工作日)将检验报告电子版发送给甲方并电话确认是否收悉。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非食用物质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要立即报告甲方。1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前将检验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提供对承担全部任务检验结果清单和检验分析报告。三、交付检验结果的时间和地点1.交付检验结果时间:乙方需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及时上传符合国家抽样检验任务大平台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每份报告需附上检测公司资质。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①②③种方式传送抽样检验结果。①邮寄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三份),邮寄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两份);②合格和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电子文本及抽检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信息)、抽检分析报告;③直接送达2.交检验结果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检验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1.检验项目收费依据《成交通知书》中约定的标准进行结算,乙方开具检测发票,总批次为244批,合同款价为287,9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2.乙方应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合同总任务。服务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3.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税号:91330681072887501W地址:诸暨市浣纱北路48号电话:0575-8711822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银行账号:12110240092453770334.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食品检测服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5.根据抽检工作具体要求的变动和进展情况,甲方可对抽检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五、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1)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2)由于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差错,对甲方造成不利后果的;(3)乙方未积极配合甲方按要求抽样,或不能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的。2.无正当理由,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和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的。六、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或者累计逾期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对象黑名单。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除本条第1、2项约定外,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各项义务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绝改正或经改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争议解决因客观因素导致抽检任务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甲方(盖章)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西校尉营15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单位名称: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诸暨市浣纱北路48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支行账号:1211024009245377033行号:102337502400日期:年月日附件:2024年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4监督抽检任务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风险等级抽检项目批次小麦粉小麦粉小麦粉较高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20挂面挂面挂面一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5米粉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粉(片、渣)较高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5谷物碾磨加工品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较高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5发酵面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米粉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大米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25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加工品一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1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较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5其他谷物粉类制成较高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品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玉米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芝麻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菜籽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大豆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食用植物调和油高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花生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35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l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3调味品酱油酱油酱油一般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调味品食醋食醋食醋一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30酱类酿造酱黄豆酱、甜面酱等一般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大肠菌群5调味料酒调味料酒料酒一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3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较高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用Ⅲ、苏丹红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沙门氏菌15香辛料类香辛料类香辛料调味油一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2香辛料类香辛料类其他香辛料调味品较高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沙门氏菌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调味料固体复合调味料鸡粉、鸡精调味料一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调味料固体复合调味料其他固体调味料一般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用Ⅲ、苏丹红Ⅳ、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23调味品调味料半体复合调味料蛋黄酱、沙拉酱一般二氧化钛10辣椒酱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一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其他半固体调味料一般铅(以Pb计)、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液体复合调味料蚝油、虾油、鱼露一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液体复合调味料其他液体调味料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5味精味精味精一般谷氨酸钠4坚果与籽类的泥(酱)一般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食盐食用盐普通食用盐一般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5食盐食用盐低钠食用盐一般氯化钾、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5腌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高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酸性红、氯霉素酱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Ⅱ、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商业无菌油炸肉制品油炸肉制品高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熟肉干制品熟肉干制品高铅(以Pb计)、铬(以Cr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4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调理肉制品(非速冻)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104肉制品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纳他霉素、氯霉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25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高铅(以Pb计)、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高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诱惑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铅(以Pb计)、丙二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灭菌乳高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铅(以Pb计)、丙二醇、商业无菌2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小麦粉 过氧化苯 米粉 玉米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