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扩穴除草采购合同公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QHPG-2024-010-包3
二、合同名称:“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青海品冠公招(货物)2024-010
四、项目名称: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垣三路
联系方式:0972-8511752
供应商(乙方):民和县兆彦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李二堡镇张家湾村二社
联系方式:139973054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元):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38461.00元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执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4-010包3合同扫描件.pdf1.4 M
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合同书(包号:3)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品冠公招(货物)2024-010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治县茶采购合同编号:QHPG-HW2024-010-03”真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壹元整民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盖章)采购人(甲方):63022210中标人(乙方):民和县兆彦种植专业合作社(盖章)采购日期:2024年4月12日32123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民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民和县兆彦种植专业合作社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4月12日(民和县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采购项目(青海品冠公招(货物)2024-010)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包号标的名称规格数量(株、亩)单价(元)总价(元)备注3青海云杉高100厘米以上,冠幅45厘米以上,土球直径25厘米以上336709.6323232.0整地栽植整地方式穴状整地、随整地随栽植,规格50厘米(穴径)×50厘米(穴深)336705.7191919.0扩穴除草扩穴除草在5月份进行,除草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度,土壤干旱时宜深保墙,動草时,应距植物千茎一定距离。切勿伤及苗木干皮。129.5180.023310.0合计538461.0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壹元整。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种苗费(检验费、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补植补栽)、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完工时间、地点和要求1、项目完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各类苗木补植补栽,2024年5月—2024年10月。2、供苗及实施地点:隆治乡顶顶山村1295亩。3、乙方当年造林苗木成活率达85%以上。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进行补植补栽,补植补栽植时不得变更原设计树种和规格,若因立地条件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树种,必须报项目监理方批准备案。4、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苗木及其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5、乙方应将提供苗木(材料)清单,备件等交付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6、乙方合同签订后向项目监理单位申请开工报告;整地栽植完工后向项目监理单位申请初验;项目养护期满后向项目监理单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公章。7、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8、乙方报账时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完税发票、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9、乙方要成立工作专班,逐项逐环节压实责任,按照即定开复式时间和建设任务,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开工的物资准备、设备、地块落实等工作。及时组织调运苗木和施工力量,落实人员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全3力以赴促开工,抢时间、抓进度。要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确保按期完成供苗及整地栽植任务。10、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若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11、乙方在施工前与施工区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得到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若不按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而引发当地群众上访等事件,后果由乙方负责。12、乙方在施工前与当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时沟通,组织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监测户参与造林施工,否则取消明年投标资格。13、项目养护期满后经监理方、管理方验收合格的予以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四、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进场施工,经监理确认签字后,预付中标价的30%。2.全面完成施工及栽植工程量,通过县级验收,支付中标价40%。3.经监理单位和林草部门成活率(保存率)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30%。4.乙方向甲方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经林草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退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项目负责人:账号:地址:地址:13897029890联系电话:13017305402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4年4月18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签时间:24年湖1010120990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扩穴除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