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凤阳县第三中学2024)
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
合同公开
交易项目编号
czfycg202404-003
交易项目名称
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政府采购
合同编号
czfycg202404-003
合同名称
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
标段(包)名称
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
标段(包)编号
czfycg202404-003-01
标的物标识码
0c3354e6-e157-4f55-82d0-bdde954887a6
合同甲方名称
凤阳县第三中学
合同甲方角色
合同乙方名称
安徽京凡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292000.00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5年02月04日
质量要求
价款形式代码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30 17:29:40
办理用时: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附件:
项目合同备案表.pdf
供货合同.pdf
视频:
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合同信息公开表序号分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两者内容是否一致1项目金额1900000.00元1900000.00元下浮率32%(1292000.00元)否2交易标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是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可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付预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每月月底报上个月账单,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供货清单,并经业主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可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付预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每月月底报上个月账单,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供货清单,并经业主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可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付预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每月月底报上个月账单,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供货清单,并经业主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是4供货期9个月9个月9个月是5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4日6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7合同备案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合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业主单位盖章:合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业主单位盖章:合同内容与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业主单位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代理公司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代理公司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代理公司盖章:2024年4月30日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采购单位):凤阳县第三中学乙方(供应商):安徽京凡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30日签订地点:凤阳县第三中学根据凤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标包(三次)项目招投标结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一、供应范围和期限。鲜肉类、水产类、蔬果类、牛奶类等食品协议供应。供货时间自2024年5月5日起至2025年2月4日止。二、供应方式。甲方提前一天内向乙方提供所需副食品订单,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订单将甲方所需的副食品购齐,送到二楼食堂进行验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随意变更订单项目、内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副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许可后方能调整所订副食。三、本项目预算金额:190万元。中标费率:下浮率百分之叁拾贰(小写:下浮率32%)四、供应价格一、市场价格调查及结算价格确定。五、质量标准和检验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2.验收检验。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地方卫生部门检疫证明,甲方每天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卫生检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报告。3.供应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甲方所需副食配送至甲方单位现场过秤。非正常工作时间,遇特殊情况,乙方要为甲方提供紧急配送服务。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可预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付预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人每月月底报上个月账单,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供货清单,并经业主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注: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未经采购人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采购人不予付款。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元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1.数量违约:若出现供应副食品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其中若实际供应比预约计划少5%以下,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若少5%以上,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免费补足。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第一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本旬全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2.质量违约:若检验发现所供副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变质、农药残留超标、注水或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情况等质量问题时,且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后,确实存在上述任何一种问题的,一经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因副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服务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若供应商未按时送达凤阳县第三中学,影响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采购计划品种的,第一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本周全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4.保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甲方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九、其他1、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增加相关考核细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协商无效的,可申请仲裁。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时间:2024年4月30日,签订时间:2024年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