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分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玉门市环境保护局2024)



玉门市环境保护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ymzfcg202402270004-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63001JH620981003
项目名称: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
玉门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
甘肃辰瑞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4-01
供应商:
上海益驰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行业:
环境保护监测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4-01
合同总金额:
38.6(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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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40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编号:ymzfcg202402270004合同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供应商:_上海益驰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甘肃辰瑞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1日甲方(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地址:甘肃省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4号乙方(供应商):上海益驰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6号光大会展中心B座1206根据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一包)项目,酒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采购内容(一)项目名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一包)(二)项目编号:_ymzfcg202402270004(三)服务范围:对纳入2024年玉门市43家环境监管重点名录企业提供2次环境诊断并编制诊断报告及提供帮扶指导;为两个化工园区企业举办共2次环保培训:协助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技术评估,每季度对上季度审批的环评报告表进行质量复核,出具正式的技术评估报告及质量复核报告;开展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预审,每年5月、11月按照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总数的20%和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总数的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所有持证企业执行报告进行质量审核及整改帮扶。第二条:服务依据(一)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二)服务对象在工程建设时的现实状况;(三)甲方按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第三条:服务费用(一)合同总额为:小写:386,000元,大写:叁拾捌万陆仟圆整,费用含6%增值税、往返玉门交通费、在玉工作期间食宿费。(二)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为:1.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193,000),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22.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193,00元。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及时、完整提交所需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技术审查、现场勘查、调研等工作。(二)甲方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三)根据乙方现场勘查结论或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四)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乙方承诺(一)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组到甲方进行现场勘查(不需现场勘查者除外);(二)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甲方资料准备、寄送时间及现场整改时间不包含在内)(三)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技术服务,不受任何个人或外来压力的干扰;(四)对技术服务工作中所接触或知晓的甲方文件、资料或其它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五)乙方按计划完成有关工作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和有关资料。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向甲方书面通知后,本合同自动终止。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应当如数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开展相关工作。(二)乙方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了收取已经开展工作相应的费用外,多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给甲方,同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属于乙方责任。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3(一)因客观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应采用书面形式;(二)因客观需要解除合同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三)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并最终通过评审以及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后终止。(四)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首次付费后开展半年期服务期质量评估审核,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或按期提交书面报告和材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八条:甲方应按照服务成果的要求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甲方未按照服务成果的要求及时进行完善、整改而产生不良后果的,乙方概不承担责任。按照乙方服务要求和意见整改后产生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一方应保证对方使用其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条:知识产权(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及资料中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拥有知识产权的信息和资料,乙方仅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使用上述信息。(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自甲方支付全部应付费用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随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代理公司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服务项目履行结束后,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双方均应遵守。境技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上海益驰惠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4电话:电话:021-54263076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24年月/日签订日期:202年4月1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门分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