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9-SZGZ-C2024-0021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9-SZGZ-C2024-002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536号
联系方式:15295611995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金中游艇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太湖蟹交易市场38号
联系方式:139621351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苏交巡516、苏交巡1518、吴海搜救003、苏交巡517、苏交巡518、吴海搜救002、苏海搜救001、苏交巡1506、其他船艇)维修保养服务
联系方式:1396213514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4000.00元
合同金额:30.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30 09:04:45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一)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人:杨鹏飞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536号电话:0512-63456093乙方:苏州市金中游艇设备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建权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太湖蟹交易市场38号电话:13962135141根据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购编号ISZC-320509-SZGZ-C2024-0021号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全面负责2024年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全部服务工作。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实施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碳商采购文件;2.供方成交的碳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碳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如有);4.成交通知书;5.本合同书。三、合同价格及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叁拾万肆任_元整(¥304000.00)。本合同价格包括船艇维修所需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调试、维护、培训、拆除、施工、制作、垃圾清扫和搬运、成品保护、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整改、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船舶维修保养所产生的的接送船费用和维修保养工作人员出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合同价格及支付2.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待乙方具体实施本项目后,按次结算(每维护保养好1艘船机或维修好1艘船机)结算一次。2.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该船机经双方有权签字人员确认的维修保养清单和等额合法发票,甲方核实后,按发票的金额支付给乙方额合法发票,甲方核实后,按发票的金额支付给乙方。2.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其他(如有)。2.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5本项目支付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四、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日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成交单位地点。五、服务质量及要求:1.项目所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的项目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质保要求:提供不低于1年免费质保服务。(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报障通知后,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30分钟以内响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3小时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在免费质保期内,新产品经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更换全新产品。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由乙方承担更换的全部费用。心l六、安全和文明服务要求:1.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2.在修理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因机器维修保养、操作不当等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在修理过程中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的,乙方不得擅自维修,应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维修方案,待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七、验收依据及验收标准1.甲方应按照碳商采购文件、乙方的碳商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验收。2.验收过程中,本项目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甲方如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返工、整改直至甲方再次验收合格(验收表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因返工、整改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责令整改超过二次的,视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并本项目所涉及到合同的余款甲方不予支付。3.验收期限为本项目服务工作完成后30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4.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国家关规定由甲方验收通过。八、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1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中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2.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老川市吴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一、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十二、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仲裁解决: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五、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均具律甲方乙方比授权委托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4件年/期2日签约日期:2024年年45526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船艇维修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