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修缮工程 房屋修缮 零星修缮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308479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4756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
联系方式:020-39152663
供应商(乙方): 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市桥街
联系方式:13580367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房屋修缮
1(项)
992,606.15
992,606.15
2
暂列金额(元)
1(无)
0.00
0.00
3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
1(无)
0.00
0.00
4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1(无)
0.00
0.00
合同金额: 992,606.15元,大写金额: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零陆元壹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30日至2025年04月29日
履约地点:番禺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04月30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修缮工程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08479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乙方: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992606.15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零陆元壹角伍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院本部2024-2025年(一年)零星修缮项目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1.3承包范围: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院本部及周边院区和物业(除沙湾院区)1.4承包方式:单价包干。1.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完工。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992606.15(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零陆元壹角伍分1.8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1.驻场零星修缮人员不少于3人(含管理人员1名)及按照实际工程量应当增加施工人员满足甲方项目施工要求,零星修缮人员具有建筑铁工、焊工、木工、瓦工、泥水工经验,其中电焊工须具备有效上岗证,高空作业人员及其他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人员需要有上岗证等,所有证件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人员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通过甲方审核,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否则作缺员扣罚。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不少于1人。加班薪酬由乙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给员工。完全响应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有盗窃、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立即开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完全响应3修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院本部(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及周边院区和物业(除沙湾院区)完全响应4五、修缮服务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修缮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有费用(材料、人工等)由乙方负责。完全响应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2.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完全响应6合同期届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修缮工程质量达标没有纠纷,并处理好公司和公司员工在合同期间人为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等物品、有可能会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和声誉或形象的所有员工内部矛盾、纠纷、劳资等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质量保证金缴费凭据、零星修缮服务合同、修缮工程合格检验报告于工程保修期一年后甲方无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完全响应73.如乙方在合同结束前不妥善处理上述等问题,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从扣压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处理乙方在本项目遗留问题费用,并要求乙方收到补缴质量保证金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质量保证金。完全响应8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施工、遵守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的各项规定。完全响应9建立日常维修队及应急、抢险团队,成员要求配有泥水工、水电工、木工等专业人员,每天常规驻院修缮人员3名以上,遇应急、抢险及较大修缮须增派人力,节假日至少1名人员驻院。人员要求统一服装,佩带由我院核发的工作证。接到甲方组织的应急、抢险项目,要求30分钟内到达现场,以及完成甲方要求实施的项目任务,以上项目违反一项每次(每天)扣罚500元。完全响应10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配备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办经验丰富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等。完全响应11乙方在承接期限内自行在何贤纪念医院附近租赁日常维修备料仓库和值班用房。完全响应12修缮预算5万元以上项目,供应商先报方案及价格预算给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实施,预算报价不能高于实际结算评审价格,实际结算评审价格高于报价,以预算报价结算该工程费用。5万元以上项目如方案和预算甲方认为不合理,甲方有权再通过三家其他施工单位报价,选取一家合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完全响应13奖惩方案由甲方集体讨论制定施行。甲方对单项零星修缮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根据现场施工人员证照资质情况、安全作业意识、防护措施、建筑垃圾清运、修缮验收等条款进行评价扣罚。完全响应14乙方的施工人员缺乏作业资质的,应限期更换合格人员,并对中标人进行500元/违规人次进行扣罚。完全响应15施工前要充分与施工附近或施工位置部门沟通,告知施工方案及工期,要得到科室的理解和支持,未经沟通进行施工导致科室的投诉,每次扣罚100元。完全响应16每个零星修缮工程竣工后,竣工后两天内把工程量表交给甲方并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验收小组成员和乙方主管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包括工程量、工程质量、服务态度、施工后清洁处理等进行核准,要求签证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符、工程质量达优良以上、服务态度良好、文明施工及时处理施工垃圾等。5千元以下工程验收一项不符合要求扣罚每次200元,5千元至二万元工程验收一项不符合要求扣罚每次500元,二万元(含)工程验收一项不符合要求扣罚该工程总价5%。完全响应17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巡查内容:建立巡查制度,每周、国庆节前、春节前、恶劣天气等情况到来前,安排巡查人员对各院区进行巡查。每月、每周、节日或配合我院进行专项巡查前将巡查结果按要求整理上交我院方并提交这当月的维修计划。特别注意雷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或应急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对天面及相关的排水管、井道进行排查及疏通,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甲方代表反映。并按要求提交巡查记录、现场相片、报告等相关资料,未实施巡查及未提交齐全以上要求的巡查资料,每次扣罚1000元。完全响应18乙方必须施工当日清扫和运走当日所产生的垃圾,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运公司处理中标人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所生产的一切清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扣罚500元/次。完全响应19乙方的员工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工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完全响应20甲方有权按照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服务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请乙方进行改正,并根据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病人员工来信来访等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扣罚。完全响应21乙方员工工作作业时未能做好警示等防御措施,或因工作责任心差不按操作规程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病人、员工或其他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完全响应22如因乙方员工缺乏工作责任心、工作技能低或其他个人原因等造成医院损失的,须照价赔偿;造成管道堵塞,所发生通渠或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扣罚300元/次。完全响应23乙方员工在各项服务中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不得擅自收集、买卖纸皮、杂物等废品;不得在污物间、厕所、楼梯底等地方堆放杂物,否则扣罚当事人100元/次;必须严格医院住房管理规定,绝不允许工人在医院留宿,否则扣罚当事人500元/次。完全响应24严禁在院内赌博、吸烟、喝酒、使用煤气炉、电饭锅、在非吸烟区吸烟等,否则扣罚当事人200元/次;如违规使用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乙方负责赔偿医院全部损失,必要时追究乙方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完全响应25乙方人员在医院范围内打架、与医护人员或病人家属争吵等扣发当事人500元/次。完全响应26乙方接到投诉,如未能及时(二十四小时内)处理,没有做出令甲方接受的合理解释,又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每次扣罚1000元。完全响应27乙方员工不得私自收集、盗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扣罚每次5000元,发现第二次解除合同处理。完全响应28乙方必须要听从甲方安排实施的各发包项目,不能拒接,如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罚款处理。第1次拒绝罚款500元,第2次拒绝罚款1000元,第3次拒绝罚款2000元,以此倍数类推。超过第5次(不含第5次)解除合同处理。完全响应2.甲方工作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5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3.2指派林春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3页-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其它支付方式:1.综合单价包干,如清单外修缮项目则参考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依据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评审公司进行结算评审价结算。一般每季度或每月结算一次。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等一切费用。2.乙方结算送审中的工程量不足1平方米或者与“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最小计量单位不足时,应当合并同类工程量一起计算。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当市场价格波动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甲乙双方可按照下述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产生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调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广东省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甲方审批,甲方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甲乙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乙方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第4页-(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甲方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①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乙方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甲方核对,甲方确认用于工程时,甲方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甲方事先核对,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甲方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甲方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乙方在本项目报价一览表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7.2.2合同履行期间,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7.2.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第12款的约定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3.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7.3.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3.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7.4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4.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4.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4.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关文件发布的价格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Ⅰ、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Ⅱ、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Ⅲ、按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第5页-7.4.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4.5其他(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第6页-(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1保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争议或纠纷处理12.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13不可抗力13.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4其它约定14.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一式8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权利义务时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甲方联系人:王天帅联系电话:020-39152663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4-3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4-29乙方(盖章):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银行账号:44050153141600001704乙方联系人:方炼君联系电话:020-84889386合同签订日期:-第7页-附件1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致: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本人林春识,居民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20202104175)受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院本部2024-2025年(一年)零星修缮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林春识2024年04月30日附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致: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本人梁嘉民,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C3(2017)0017975)受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院本部2024-2025年(一年)零星修缮项目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广东协盛实业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梁嘉民2024年04月30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 房屋修缮 零星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