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4542620242804

二、合同名称: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XSJ-2024-16
四、项目名称: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联系方式:0573-82031727
供应商(乙方):浙江淏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1幢1104-1105室
联系方式:188573490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11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11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合同(部门端).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甲方:嘉兴市财政局乙方:浙江汉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嘉兴市签订日期:202月4日年12024年3月27日,嘉兴市财政局以公开招标对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专家评定,浙江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嘉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浸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针对嘉兴市财政局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各类财政业务模块变化较大,本次服务采用远程+驻点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对本方案中涉及的业务模块进行以下服务。主要包含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服务、培训服务、系统配置、系统巡检服务、定期回访服务、工程师驻场服务等;1.2.2服务标准:①建立维护队伍,制定运维管理体系(服务人员到位、过程记录、结果记录、服务回复、重要服务签单等),组织好日常维护和故障抢修2工作。②日常维护工作:电话热线、邮件、现场,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根据问题的程度,必须在1小时内受理问题,并积极解决,在2小时内回复。紧急问题需要高级工程师,需求在4小时内到场。③工作制度:现场的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嘉兴市财政局有关的工作制度和要求,包括作息时间、效能作风等方面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乙方应积极配合;1.2.3技术保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综合业务系统、金财工程、其他模块等服务,配备专门的实施及服务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驻场服务人员3人;1.2.4服务人员组成: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1孔林祥男29本科项目经理(驻场)6年2孙康男36本科高级JAVA开发工程师技术总监13年3陈杉杉男24大专运维工程师(驻场)3年4梁榴芳女26本科运维工程师(驻场)3年5张雨杭男31本科高级大数据分析工程师实施工程师8年6周佳男男31大专ITSS服务项目经理运维工程师6年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101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壹万壹仟元整。3分项价格: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明细报价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明细报价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明细报价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明细报价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费用预算一体化服务在省财政厅允许的权限范围内,主要针对预算单位进行预算一体化驻场服务,包含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管理、预算指标管理、指标账管理、支付限额管理、集中支付管理、单位公务卡、个人公务卡等模块的操作指导760,000.002财政综合业务系统服务包含电子对账管理、社团票据管理、财政内网门户、社会基金账、财政专户账等业务模块,以及历史数据查询服务等模块运维服务760,000.003金财系统服务基础资料、资金申拨、财政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用户账号管理等模块运维服务760,000.004金财系统服务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数据,实现数据的下行管理服务760,000.005金财系统服务配合财政完成各业务模块及数据的考核,同时配合省财政厅、省厅技术公司对相关数据进行修复,完成数据归集及数据质量核查等760,000.006四本预算收支分析服务主要分析模块有收入管理(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社保征收),资金账户(库款、财政专户、基建专户),支出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财政专户支出)251,000.007四本预算收支分析服务主要分析模块有收入管理(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社保征收),资金账户(库款、财政专户、基建专户),支出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财政专户支出)251,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壹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壹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壹仟元整1,011,000.00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_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无41.5预付款甲方是_(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伍拾万伍仟伍佰元整整(¥505,500.00元);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组织对年度服务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进行支付相应尾款。考核结果值分为四挡:满意(90分(含)-100分);比较满意(80分(含)-90分);一般(70分(含)-80分);不满意(70分以下)。验收结果为满意的,按合同总金额100%结算费用;验收结果为比较满意的,按合同总金额90&结算费用;验收结果为一般的,按合同总金额80%结算费用;验收结果为不满意的,按合同总金额70%结算费用。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上个服务期结束后一年;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51.7.4.1交付期限:详见1.7.4.2交付地点:1.7.4.3交付方式: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_%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6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嘉兴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嘉兴市财政局乙方:浙江浸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40267722425XF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1幢1104-1105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路青联系人:钱晨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1幢1103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4000电话:0573-82031727电话:0573-821136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aohan@zjhhsoft.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浸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204060009000015192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1幢1103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4000电话:0573-82031727电话:0573-821136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aohan@zjhhsoft.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浸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2040600090000151928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9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伍拾万伍仟伍佰元整(¥505,500.00元);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组织对年度服务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进行支付相应尾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10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双方当事人约11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嘉兴12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一份留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查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无1.4.2无1.5.1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1.5.1体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1.6.2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1.6.2额的50%即人民币伍拾万伍仟伍佰元整(¥505,500.00元);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组织对年度服务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进行1.6.2支付相应尾款。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一年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1.7.4.1交付期限:详见1.7.4.2|交付地点:1.7.4.3交付地点:1.8.7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1将争议提交嘉兴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2.5采购完成、合同生效并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金即人民币伍拾万伍仟伍佰元整(¥505.500.00元);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运维绩效考对年度服务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进行支付相应尾款。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0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0个工作日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嘉兴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部门端)项目2.19合同份数按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一份留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查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