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介服务机构 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彭阳县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 20240430HT(GY)000016
二、合同名称: 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425-20240322171402587
四、项目名称: 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彭阳县财政局
地 址: 彭阳县兴彭大街646号
联系方式:0954-7012593
供应商(乙方):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联系方式:0951-50212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评审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乙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循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相关规定,出具的成果应达到乙方所属行业质量标准,按照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流程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正式报告共五份,正本两份,副本三份,正式报告要求胶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000
合同金额: 11.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彭阳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按实际财政投资预算按费率付费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宁夏博兴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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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服务机构采购合同甲方:彭阳县财政局乙方: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为确保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有序开展,通过公开方式招标,确定乙方为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第三标段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考核办法等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三标段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乙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循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相关规定,出具的成果应达到乙方所属行业质量标准,按照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流程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正式报告共五份,正本两份,副本三份,正式报告要求胶装。三、服务费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按乙方评审的项目据实结算。每个项目乙方按本次中标的费率收费,即项目送审值收费按送审金额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中介服务机构 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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