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庐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34010320240430000207
二、合同名称:庐阳区北一环以北蒙城路以西(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采购合同(美中第三年)
三、项目编号:340103222404100100048
四、项目名称:庐阳区北一环以北蒙城路以西(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采购合同(美中第三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北二环2199号
联系方式:62643373
供应商(乙方):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其它区
联系方式:199748623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庐阳区北一环以北蒙城路以西(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采购合同(美中第三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500000.00元
合同金额:25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以西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2包(2024年度).pdf
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以西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2包合同书(2024年度)项目编号:2021ALLFZ00309-2甲方(甲方)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乙方(中标人)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庐阳区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城管局签订日期:2023年12月30日合肥市庐阳区城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以西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第2包项目;1.2.2服务内容:庐阳区一环路以北(蒙城路与四里河路之间,不含蒙城路、四里河路)区域内48条主次干道、3座下穿、2座天桥、4座跨河桥和5座公厕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附件1和附件2)包括主次干道车行道(含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市政道板砖为界,道板砖以内为负责范围,特殊情况可以延伸10米)车行隧道(下穿)、人行天桥、绿化隔离带、绿地和园林小品(绿地、园林小品等需经甲方确认)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包括沿街周边及城市家具2.5米以下公共设施等“牛皮癣”清除、环卫设备清洗维护和果皮箱、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等工作;1.2.3服务质量:按《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庐阳区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规范和管理标准》、《庐阳区城市管理考核标准》和《庐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汇编》中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庐阳环卫作业模式采取“夜间立体冲洗——普扫——全保土降尘十N次”的作业模式。一级和二级道路及周边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8小时。、清扫保洁质量标准:1、一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全方位清扫,不花扫、不漏扫,需要大扫时必须大扫,道路应做到“八净十无”,路见本色。“八净”即:墙根、人行道、行道树树根、路牙侧石、窖井口、路面桥面、环卫设施和城市家具干净;“十无”即无果皮纸屑、无瓶罐盒袋、无烟蒂痰迹、无污水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土石杂草、无游泥油污、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砖块碎石。2、二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全方位清扫,不花扫、不漏扫,需要大扫时必须大扫,道路应做到应做到“七净九无”,路见本色。“七净”即:墙根、人行道、行道树树根、窖井口、路面桥面、环卫设施和部分城市家具干净;“九无”即无果皮纸屑、无瓶罐盒袋、无烟蒂痰迹、无人畜粪便、无土石杂草、无污水油污、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砖块碎石。3、一级街巷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一级街巷应做到“六净六无一整洁”,路见本色。“六净”即:路面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窖井盖、沟眼畅通干净、绿地干净、环卫设施干净;“六无”即:无果皮纸屑、无瓶罐盒袋、无人畜粪便、无积水积泥、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城市家具整洁。4、二级街巷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二级街巷应做到“五净五无一整洁”,路见本色,“五净”即:路面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窖井盖王净、绿地干净、环卫设施干净;“五无”即:无瓶罐盒袋、无人畜粪便、无积水积泥、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城市家具整洁。5、绿化带内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生活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等杂物。6、每天应对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绿化带及周边、窖井扣进行全面清扫,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喇叭口、绿地等场所,发现一次,扣乙方2000元人民币服务费。7、道路路面干净,绿花带、树圈内干净无杂物,边角路牙侧石、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下干净,无明显灰沙。8、气温在2摄氏度以上时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天对道路进行冲洗、降尘,做到路面见本色。气温在2摄氏度以下时,在确保道路作业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或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作业。9、对服务区域内出现的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等行为,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清除。对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施工弃料或无主的沙石、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10、道路清扫保洁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快车道严禁人工清扫。11、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保持衣冠整洁整齐,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早晨、夜间作业时应佩带LED反光安全标识(含反光背心、LED反光灯等)。12、对市长热线,市民投诉、城管督查、创建督查和领导督办等反映的问题,必须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2个小时内将整改结果报告甲方。、公厕管理及标准:1、公厕开放时间:春冬季每日6:30-22:00;夏秋季每日6:00-22:30。位于旅游景区的公共厕所的开放时间,与旅游景区的开放时间同步。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视情延长公厕开放时间。移动公厕开放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开放时间须经甲方确认。2、公厕等级、保洁要求、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厕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保洁员服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作业、礼貌服务,不得收费。3、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门前。管理人员工作室保持整洁美观,管理房(工具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管理房(工具间)不得挪作他用。4、公厕开放时间内,厕纸盒内应始终保持有厕纸供应。公厕须定时消毒,日常每天不少于2次,特殊时期每天不少于4次,蚊蝇擎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5、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如未及时维修,应设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无障碍公厕通道畅通。6、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蚊蝇、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便纸;残疾人专用坐便器、扶手等洁净卫生;厕所外部环境(包括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杂物。三、垃圾收集作业标准:1、本项目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实行密闭容器收集,并逐步采取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生活垃圾不得裸露堆放,厨余垃圾应单独分类收集。2、主次干道原则上不设置标准桶,对于少数沿街商户较多、垃圾量较大的道路视情况可适量摆放240L标准桶,但应分散设置,不得集中扎堆摆放,每处摆放的240L标准桶不得超过2只,设置点地面应硬化,摆放统一,朝向一致。3、道路和街巷设置的240L标准桶、果皮箱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定期消毒除臭,周围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240L标准桶和果皮箱应有分类标识,标识保持完好、清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同步更新,同时落实专人管理,确保责任到人。4、240L标准桶和果皮箱不得聚集收运,应采取公交站点的方式逐点逐桶收集,每日清晨的收集任务必须在6点30分之前完成。对于设定的临时收集点(沿街门店、街巷等)收集时间为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具体收集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范),收集垃圾每日至少一次,临时收集点内的240L标准桶应提前30分钟推出聚拢,做到整齐摆放,保持地面整洁,不得占用车道、人行道,影响人、车通行,乙方有监督责任,对于拒不按要求出桶的收集单位,经甲方确认后,对其进行压桶或拒收处理。5、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垃圾要用符合标准的密闭式机动车辆送入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垃圾桶(果皮箱)须及时复位,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无乱摆乱放。6、本项目所有垃圾收集作业车辆标识、标志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式样,前后车牌清晰完好,按规定喷涂放大车牌和公司名称,不遮挡号牌,后料斗需封闭,严禁车身有悬挂,严禁垃圾收集车辆“带病”行驶。7、本项目所有垃圾收集作业车辆,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发现一次,按《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最高限进行处罚。8、本项目垃圾收集运输符合有关作业要求,严禁楚烧、偷倒、乱倒垃圾,严禁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或河道,发现一次,按《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最高限进行处罚。9、本项目垃圾收集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对车身、厢体进行冲洗,排尽污水箱中的污水,禁止收集运输过程中出现后盖不盖现象,发现一次,按《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最高限进行处罚。运输过程中遇到弯道必须减速慢行,防止泼撒。10、本项目垃圾收集作业车辆夜间作业时,尽量控制作业声音,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减少噪音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11、本项目的垃圾收运无须单独报价,整体纳入清扫保洁的总费用中,即清扫保洁的每平方米的里含垃圾收运费用。在服务期内,如遇重大的情势变更或其他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收回该项业务。四、“牛皮癣”清理范围及标准:1、清理范围:本项目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可视10米内交叉口2.5米以下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红路灯杆及岗亭、交通隔离带、窖井盖、管线、树木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2、清理标准:“牛皮癣”清理必须有专人负责,路段班长和环卫工人可以辅助,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甲方发现后,乙方必须在1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矩形涂抹,同色出新,不留痕迹。1.2.4专项要求:1、人员要求:本项目所需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共计325人,其中白班清扫保洁人员250人(两班制)、夜班清扫保洁人员40人、环卫机械化驾驶人员和车辆辅助工、“牛皮癣”清理人员35人2、人员费用:(1)工资和社保:环卫工人的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合肥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安徽省住建厅建城(2012)141号文件】,服务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人的工资按比例同步增长,增长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服务期间社保费用按照合肥市当年最低社保标准执行。(2)早餐: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11月25日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卫工人早餐工程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在道路清扫保洁新招标项目中,要求服务企业在中标后落实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免费早餐应不低于6元/人·天”。为确保全区环卫工人早餐供应质量及需求,乙方须与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目前仍在服务期的早餐供应单位合作,确保早餐标准和质量统一。如遇早餐经费政策性调整,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甲方不另行追加服务费。(3)高温补贴:根据皖人社发(2018)272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的规定,乙方须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3、车辆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各类作业车辆24辆,其中以下各类作业车最低配置如下:专业道路大型多功能洗扫车2部、12吨酒水车2部、抑尘车1部,中型多功能洗扫车2部,9吨洒水车3部(洗扫车、洒水车须配置除雪铲,共计9个),双面护栏清洗车1部,4吨压缩车2部,小型垃圾收集车3部,小型路面养护车4部(须配有手持喷枪功能)。上述所有作业车辆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其中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20】64号)和合肥市城管局《关于加快环卫领域新能源车使用的通知》文件规定,乙方须按上述文件要求配置新能源车。另外还需配置电瓶三轮保洁车不少于20部(含备用车辆),数字对讲机不少于22台(不含车载台,工作车辆需安装车载台,手持对讲机须配置不少于2块电池),数字城管终端通手机不低于20部。另外须配置手推式人行道除雪机(除冰机)6部。4、纳税要求:乙方中标后,应及时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每月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增值税发票,甲方才可以按照时间节点拨转服务费用,否则不予支付,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5、接收要求:服务期内新建、新修的公共卫生间、环卫驿站、幸福驿站等,在建设完工移交后,经双方协定无异议,甲方将按标段范围移交乙方管理,乙方应无条件接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追加服务费。6、智慧环卫:为实现统一管理,提升环卫精细化管理标准,实现智能化服务的完善性,扩大覆盖面,乙方在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为本项目提供环卫智能平台所需人员、车辆等科技设备(所需人员、设备须由甲方确认),设备需要与甲方智能环卫系统端口对接,利用北斗定位功能、摄像头、电子标签和互联网、多媒体、云平台等科技对环卫作业人员、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垃圾运输等进行实时监管,实现环卫作业的“规范化、智能化、科学化”。同时,乙方需安排1-2名坐席员到智能环卫平台指挥室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处理本项目内平台事务。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智能环卫管理设备(包括电子标签、视频设备、北斗定位功能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环卫智能平台如有设备或系统维护、升级、扩容等费用,乙方将按甲方提供的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另行追加服务费。6、环卫设施要求:根据合肥市城管局“退街入巷”的要求,道路两侧的240L垃圾桶将安置在靠近主次干道附近的巷道或小区内,乙方按实际需求和设置规范安置垃圾桶,并报甲方备案。新增并纳入服务项目的道路,乙方应在接收道路一周内将果皮箱和240L垃圾桶按甲方要求设置到位,服务期内果皮箱和240L垃圾桶的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原则上,服务期内(2年以上)须完成一次标段内果皮箱和240L垃圾桶的整体更换(款式、标识等须经甲方认可)7、垃圾收集要求:本项目范围内道路或收集点垃圾运输方面,如遇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分开收集运输时,乙方应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所购车辆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8、不可预测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的环卫作业车辆如发生政策调整,取水需支付费用时,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甲方不另行追加服务费。1.3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服务项目报价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包分别采用总价和单价结合报价方式(总价作为评标定标依据,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中标后,甲方按单价乘以实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积进行结算(据场有限公司实结算)。因财政预算控制要求,压缩经费30%(即上年度合同价款的70%),现测算出单价为每平方米7.435元,本合同移交道路总面积为1467355.16平方米。本合同总价为:¥10909811.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万玖仟佰壹拾壹圆肆角),实际支付价格以甲方确认的结算价为准。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根据每月检查考核结果按月实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积据实结算支付清扫保洁服务费,原则上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清扫服务费用。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原则上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支付;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完成本标段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后的次月15日号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等,待甲方确认后,在收到乙方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签;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庐阳区1.5.3服务方式:政府采购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及财政拨款延迟等原因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如因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善或欠付劳动或劳务报酬导致出现信访、投诉、制造负面典情等情形,涉及到甲方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甲方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丘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3年12月30日时间:2023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