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
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委托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30
一、合同编号:ZC-202405-01 二、合同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委托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XASP-2024-0411 四、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街191号 联系方式:闫伟光 供应商: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七层704室 联系方式:吴艳之010-824470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满足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0271.99 合同金额:900271.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4-29 八、合同公告2024-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服务外包建设项目委托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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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采购人: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合同编号:ZC-202405-01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委托服务合同甲方: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乙方: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乙方: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服务内容及合同期限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定市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相关服务工作。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章服务要求第三条服务内容:按照实际业务需求,设置外包服务岗位为15个,推行引导咨询帮办、综窗业务受理、材料高效流转、统一出件等服务。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以下服务:1、引导咨询服务。提供咨询服务,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咨询服务,解答各类市场主体及群众有关许可事项、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等方面问题;为办事群众或企业提供帮办服务,发现需要协助办理业务的群众,主动询问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情况,引导前来办理的群众和企业到正确的窗口,对群众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2、综合受理服务。“全科型”窗口人员实现所有进厅事项“一窗受理”,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日常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办事公开、限时办结、一次告知、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服务窗口综合培训及考评体系,构建层层衔接、动态完善的制度体系。3、材料流转服务。为不断优化内部流程,本着“号池不堆号,厅内不堆人”的工作原则,设置内部流转岗位,由专人进行窗口与后台的对接工作,提升窗口接件速度,高效办结业务的同时,减少大厅人员聚集。4、统一出件服务。综合出件窗口主要负责提供:业务办理批准文件(含即办件和非即办件)的送达服务;审批部门未对受理窗口予以受理授权的受理决定文书的送达服务。,第1页5、及时归档服务。窗口业务全流程办结后,及时完成线下线上全部业务资料归档,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6、帮办代办服务。为办事群众或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发现需要协助办理业务的群众,主动询问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情况,为群众或特殊群体提供指引及帮扶、EMS代发等多场景帮办代办服务。7、窗口延时服务。按照“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不打烊”要求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的痛点,按需合理安排窗口人员提供延时服务,并保证规范的运营秩序。8、综窗数据服务。完整做好相关窗口业务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辅助甲方建立数据应用场景,业务成果报送等工作,为不断扩大数据应用范围提供有效支撑。9、动态优化服务。按照政务服务整体工作需求,组织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工作时长,协助甲方高质高效完成需要延时或临时开展的工作任务。10、诉求处理服务。协助甲方建立接诉即办工作队伍,对各平台推送的业务咨询、差评投诉等情况及时开展情况回访、问题解答、业务处理,进一步提升各窗口业务满意度。11、业务培训、考核、评定。健全综窗岗位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建立专业培训团队,全方面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能力、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每月组织员工开展政务服务业务知识考试,包括准备参考资料、出卷、判卷、成绩分析、形成月报,针对薄弱知识点,加强进一步培训。12、标准化服务督查。员工按照微笑引导帮办、专业咨询受理、高效流转审批、统一出件送达的业务流程提供标准化服务,管理团队负责督查整个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疏漏、及时指正。13、建立“办不成事”问题台账。对线上线下发现的问题“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办理流程包括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派发工单、限期解决、结果核查、监督检查等,建立“办不成事”问题台账,对投诉、建议、咨询、表扬类内容分类登记。14、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考核为中心,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职责。按照甲方安排,完成各级各类考核工作,强化政务服务责任感,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考核成绩做为整体服务质量的主要评价依据。,第2页15、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并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服务项目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服务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必要的信息,并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配置与此次项目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涉及与入驻单位的沟通,甲方应给与充分的配合与协调。5、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办公室等设施安排,以满足服务需要,包括窗口运行所需硬件设备及耗材等。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高效和经济地向甲方履行服务义务,并对服务的品质负责。2、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符合甲方需求的服务方案并向甲方提供该方案。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中不得为私利而接受贸易佣金、回扣或类似款项。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乙方应根据项目的进展与甲方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交流汇报,告知项目的实施状况。6、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向其工作人员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解决,与甲方无关。7、服务期限内,若本项目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医疗、工伤、离职、死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及时知会乙方,乙方负责处理,若产生额外费用双方协商解决。8、乙方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做好营商环境考核等相关工作,协助甲方做好会务接待。,第3页9、甲方因工作需要对专区、窗口进行调整的,双方及时协商,进行动态调整。10、乙方为工作人员统一配置工装,并保持工作期间统一着装。11、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如被上级及以上政府检查批评通报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核实确定为本合同服务人员责任和乙方约定服务范围以内的,市政府每批评通报一次5000元,省政府每批评通报一次10000元,国务院每批评通报一次15000元,罚款可在合同尾款结算时进行扣除。12、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如被上级及以上政府检查表扬、肯定或推广报道的,经核实确定为本合同服务人员责任和乙方约定服务范围以内的,省政府每表扬一次10000元,国务院每表扬一次15000元,奖励可在合同尾款结算时额外支付。第四章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第六条本项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结论、分析报告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资料等,上述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发表权等)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任何一方在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知晓的对方未公开的商业秘密及其他资料和信息,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乙方须保证要求服务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服务人员对本项目中所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保密,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第九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数据资源、客户信息、员工信息、协议内容、经营状况指标、不公开的任何资料、合作伙伴及合作关系细节、未来商业计划、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事项,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信息进一步扩散。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提交甲方之资料及任何信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如因此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或索赔的,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五章费用及支付第十二条本合同金额为¥900271.99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贰佰柒拾壹元玖角玖分)(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第4页第十三条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季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向乙方付款,分四次支付,前三次,每季度末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22506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零陆拾捌元整),第四次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支付金额为¥225067.99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零陆拾柒元玖角玖分)。第十四条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行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统一代码:11130608MB12640161地址、电话:河北省保市清苑区中心中街191号、0312-7950686开户行:中国银行清苑支行账号:101896280706乙方开票、收款信息:(乙方授权河北当地分公司进行项目实施、开票、回款等相关事宜)账户名称: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七一支行账户号码:0409001209300303133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双方应互相尊重彼此享有的合同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第十六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双方可协商解决。第十七条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仍未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部分管理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双方据实结算已履行部分的项目费用。第十八条保密信息的收受方违反保密协议的规定,致使保密信息泄露的,收受方应向披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信息进一步扩散。第十九条不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何约定,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责任、违约金、损害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合同管理服务费金额的30%。但合同任,第5页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誉损失、利润损失,及其它间接的、附随性的、惩罚性的损失或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第七章争议解决第二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第二十一条双方如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章通知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进行传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相关号码,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通过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发出时视为到达。第二十三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当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九章生效及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作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将协商拟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所载内容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6页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12-7950686,联系电话:010-82447017地址:,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街191号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七层704室签订日期:2024年4月29日签订日期:2024年4月29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窗口服务外包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