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频道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25013536202460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0104148204-00073387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地址:陕西南路122号
联系方式:34198055
供应商(乙方):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雅莉(女)
地址:
联系方式:136116616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健康频道建设
数量: 1.00
单价(元): 1159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健康频道产品的日常运营服务,主要包括进行高质量、多样式的视频文件格式的统一生产、统一内容运营服务;上海IPTV电视内容分发服务;健康频道产品建设、节目编排管理、播出服务;电视平台节目安全播出保障服务以及用户收视行为数据服务。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时间:需在2024年11月底前达成阶段性成果,其他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159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的合同(11N4250135362024601).pdf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1353620246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乙方: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雅莉(女)地址:陕西南路122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42电话:34198055,电话:13611661692传真:,传真:联系人:姜赛雯,联系人:谢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从事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健康频道建设项目。委托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为:甲方提供上海健康科普材料,包括视频介质、内容介绍等,乙方负责建设健康频道(一级页签),建设健康频道的业务管理平台,甲方: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乙方: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南路122号法定代表人:曹雅莉(女)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42电话:34198055电话:13611661692传真:传真:联系人:姜赛雯联系人:谢华健康频道的内容组织、内容生产和产品运营,宣传和推广健康频道。总体要求:乙方需提供健康频道产品的日常运营服务,主要包括进行高质量、多样式的视频文件格式的统一生产、统一内容运营服务;提供上海IPTV电视内容分发服务;提供健康频道产品建设、节目编排管理、播出服务;提供电视平台节目安全出保障服务以及用户收视行为数据服务。服务原则:乙方保障健康频道产品稳定播出,提供IPTV节目点播服务。确保相关点播节目的内容安全、视频清晰度等符合****的相关规范。2、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3、地点:上海。4、方式:乙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活动。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费用为人民币11597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玖仟柒佰元整元整),由甲方承担,其中已包含税费、咨询费、运输费、人工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要的费用,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整。2、支付方式: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名: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6570188000022573开户行:光大银行黄浦支行3、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项目款项,本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费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对委托内容可以提出具体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审定并全程监督。2、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配合,对乙方的请示及时予以回复。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委托项目,及时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并予以整改。5、乙方负责对委托内容进行具体实施,确保符合甲方的要求和实际使用功能。6、乙方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需要调整方案,应及时书面通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整。7、乙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四、知识产权1、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相应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2、乙方保证其所有工作成果及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合作一方或双方侵犯知识产权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合同所有工作成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严格恪守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2、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活动的,则每延期一天按本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承担逾期违约金。若乙方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返还,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3、任何一方违约,经通知后十日仍未予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六、特别约定无。七、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约定更为严格的为准。4、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签订日期:2024-04-29签订地: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频道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